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三、四年級的一些回憶 二
2026/03/19 16:08
瀏覽13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蓬萊歲月   三、四年級的一些回憶 二     1130528

         

現在正值美國的大選年,有關美國政治選舉中,一項最受民眾及新聞媒體公認的事實,就是金錢有利於選舉的勝選。常期以來,美國的選舉新聞中都會報導○○○收到最多的政治獻金,所以○○○的勝選機率遠大於對手。

        

事實上,怪咖經濟學作者根據美國相關的選舉資料統計,花費較多錢從事競選活動的候選人勝選的機率的確高很多,而普遍美國民眾也都認為金錢足以影響選舉的結果,作者也認為選舉花太多錢在廣告上,相反的,臺灣的選舉不在誰的錢花得多,而是在誰會造勢、污名化對方、製造被迫害者的形象……。

       

怪咖經濟學的作者李維特對此產生一個疑問,到底是競選經費花的比較多就能勝選?還是勝選機率大的人會接到較多的政治獻金?這是一個相當不容易找出「何者為因?何者為果?」的問題。

         

為了找出金錢與選舉的關係,作者思考競選捐款的問題,假設一個人有一千美元要捐給候選人,那這個人會做怎樣的選擇?

       

第一:選情非常激烈,為了幫助自己所支持的候選人,所以捐一千美元給他,希望捐款也影響選舉的結果。

           

第二:某位候選人已篤定當選,捐錢給他可以證明自已的眼光,也可以沾沾光,或者是希望這候選人勝選後,能得到他的實質回饋,這在美國很常見,煙酒製 造商、槍支協會等比較有爭議性的團體,常常會捐款給特定人,以便在其當選後能採取對捐款人有利的政策或為其辯護。

             

第三:至於鐵定落選的候選人,一定沒有人會捐款給他,因為捐了也是白捐。

          

結論或許是因為候選人的勝選機率高,所以獲得的政治獻金才會比較多。

          

反過來,以候選人的角度來看,如果領先的幅度夠高,就沒有必要再投入這麼多的金錢進行這次的選舉,可以留下來應付將來可能遭遇到更強硬對手的選戰,只有敗選的機率高到某一程度,候選人才會灑大錢拼獲勝。

                 

作者假設,兩位候選人競選,一 個具有天生魅力,另一位則沒有。若是有魅力的候選人獲得大量的政治獻金,而且最後贏得勝利。那是金錢讓他勝選或是他本身的魅力引來選票及政治獻金而勝選?這個問題是關鍵,但卻很難以回答,因為候選人的魅力及金錢廣告產生的效果,兩個都很難以量化。

     

但如果兩次選舉的對手都是相同的候選人,因為相對兩人的魅力因素得以控制後,就可以從選舉經費使用的多寡來判斷,選舉經費對選舉勝選的影響有多大。美國國會選舉從1972年以來的約一千件,是同樣一組候選人連續參加選舉的情形,作者試圖從中得到一些結論。

        

這個結論似乎跟大家想的完全不同:「候選人花費金額的多寡,對選舉的結果幾乎沒有任何的影響。」有時連續獲勝方將選舉經費刪減一半,其得票率僅減少1%;相對的,落選方哪怕是將選舉經費加倍,也不過只能增加1%的選票,所以我從不捐政治獻金,寧願拿來吃晚餐,是正確的選擇。

          

對候選人而言,要勝選重要的關鍵是「你是誰」,而不是你花了多少錢。有些人天生對選民有吸引力,有些人就是沒有,這是花再多的錢也改變不了多少的事實。

         

作者在書中表示:本書希望剝去現代生活的一、兩層表皮,觀察事件的內部真實,有些問題是微不足道,有些問題則是攸關生死,而我們的答案往往看似突兀,不過在瞭解真正的理由後,又會覺得相當順理成章。

          

這些東西就必需要有資料可供分析,且有人耐心地從龐大資料中,得到關鍵見解。但是好玩的是相同的一份資料,不同經濟學家會導出不同的結果,所以我才會認為經濟學不是科學,而是藝術。

          

例如幾個月前,美國有經濟學家發明了「大薯條經濟指數」,他認為統計一下速食店客戶加點「大薯條」數量的增減數量,可以反映出美國的經濟狀況,因為經濟變好,大家比較願意花錢,所以吃速食時會較放縱地多點一份大薯條。(這似乎言之有理),臺灣的記者很無聊,拿這個問題問臺灣的經濟學家,得到的答案竟然相反,他的理由是:如果經濟變好,大家都可以吃的比較好,誰還會去速食,那麼速食店的生意就會變差,所以「大薯條」的銷售量當然會變差。

         

感覺這好像也言之有理,所以說經濟學理論還真的需要事實依據來證明,如果那一年美國經濟變好了,就是外國學者對,如果變差了,就是臺灣的學者對。(註:當然也有可能跟經濟好壞沒有關係,只是一時間的飲食風潮而已。)

        

我兒子讀國中時,有一天吵著要我帶他逛夜市,他要吃同學都說好吃的「起司馬鈴薯」,好吧!就帶他到饒河街夜市走走。走到這個「起司馬鈴薯」攤位我差一點暈倒,馬鈴薯的熱量夠大了吧!一顆馬鈴薯從中剖開填入大量的起司,表面還可以選擇加上培根、熱狗等等配料。我覺得這是一顆熱量炸彈啊!吃一顆可以抵一天的熱量。買一顆給他吃我當然不敢吃,兒子看我驚嚇的樣子反而覺得很好玩。

       

我就看他得意洋洋的吃了一整顆起司馬鈴薯。再過一陣子後,我帶他到通化街夜市,這裏也有賣起司馬鈴薯,我試著問他:要不要再吃一次起司馬鈴薯?他不要了。所以如果萬一有經濟學家拿這個起司馬鈴薯的銷售量當經濟狀況的指標,那就是測量工具不對的問題了。

        

或許這個把美國「大薯條」銷售量當成經濟狀況測量的工具,也是測量工具不對的問題,大薯條賣的好壞可能與經濟好壞並沒有關係。經濟學真的是一門藝術而不是一門科學吧?突然想到笑傲江湖中華山派的「劍宗與氣宗」之爭

         

        

                                *******************************

          

小學三年級的教室就在校長室旁邊,校長室正門面對著有一個岩石、水池及小橋造景的池塘,並養了幾條錦鯉,或許因為接近校長室且附近沒有什麼遊樂設施可以玩,休息時間沒有學生會到接近這水池,我倒是對這水池中的生物蠻有興趣,常常一個人坐在石頭上看著池中的錦鯉及其他的各種生物,小蟲、蜘蛛、水澠等,特別是水澠只見它靠著池水的表面張力,這樣快速地在水面上快速地滑行,感覺它的動作很像是人在雪中滑雪一樣。

              

我從小就是一個挑食的孩子,而且品味跟別人不同,不吃一點肥的豬肉、不吃白斬雞、不吃茄子、不吃冬瓜、不吃蒸黃掉的青菜,所以能吃的東西大概只剩下青菜、豆干、蛋類、海鮮、炸雞、紅燒肉之類的食物,還有牛肉但太貴了,只有在我生日時,爸爸會特別燉一鍋牛肉為我慶生。更麻煩的是絲瓜我吃,但只吃切成條狀的絲瓜,如切成塊狀的絲瓜我就不吃。加上過敏體質對於不新鮮的海鮮或食物會產生過敏,我算是一個難養的小鬼。

        

小學三年級我祖母幫我帶便當後,對於我這麼挑食也很傷腦筋,青菜蒸過會變黃、肉類一點肥都不吃、能夠帶的便當方式就很困難了,所以我從小學三年級到國中畢業午餐便當最常吃的是---蛋炒飯,外祖母很用心,單純的蛋炒飯、蛋包飯、蕃茄蛋炒飯,如果逢年過節會加上一些瘦肉、肉干,或煮一鍋滷瘦豬肉丸子、豆干,分作幾天讓我帶便當,回想起來我還真的是麻煩啊!

           

所以從小學到國中,我同學都知道我的便當不是蛋炒飯就是飯炒蛋,不過這算是不錯了,我見過一個小學同學便當只有白飯及二顆梅子,有些有同情心的同學會把自己的菜分一點給這位同學,當時我看了就覺得很感慨。

        

更離譜的是在小學四年級的遠足,記得那次是去石門水庫遠足,同學們的家長都會準備一些零食像乖乖、啾啾口香糖等各種糖果,但這位同學的爸媽卻僅給他準備了相同的一個白飯加二顆梅子的便當,記得在同學們陸續上遊覽車時,當時我已經在遊覽車上了,聽到有同學在跟老師喊○○○在哭不肯上車,還是老師下去安撫他後,他才願意上遊覽車,這位同學他也辛苦了,雖然國小畢業後就沒有他的消息,但希望他能有好的將來。

            

我想我可能是所有同學中零食帶最好的,因為外祖母總是會在我遠足的前夕,走到馬偕醫院旁邊的水果攤,買一顆最好的日本進口蘋果給我,還有葡萄土司麵包、糖果、口香糖等零食,而且她還會特別買多了一點,吩咐我一定要留下一些回來請弟妹吃。

         

當時這樣的一顆蘋果要價80元,而外祖母幫人家洗衣服,一戶每月的收入才約150元,就可以知道這顆蘋果多貴了,而且我曾稍微看了一下其他同學帶的零食,還真的沒有人帶這麼貴的水果當零食,查了一下,當年的公務員每月薪水才2千多元,連日子都很難過。以前這種水果大家捨不得買來吃,都是用來送禮探病才會買,所以只有在馬偕醫院這樣大醫院的旁邊才有賣這昂貴進口水果的攤子。

         

外祖母很疼我,從我小學二年級他每天就給我五元的零用錢,這在當時是很多的零用錢,福利社的生字簿一本才1.5元,王子麵是2.5元,福利社的榮冠可樂是3元左右,這榮冠可樂葡萄口味是純色素製,喝完後舌頭會變成藍色。

       

所以我在小二就開始有零用錢可以到福利社買零食,當時還有種零食很暢銷「沒有蘋果的蘋果麵包」,一包差不多是23元。小學時考完月考我會自己到福利社買瓶榮冠可樂,自己慰勞一下自己。蓬萊國小的學生很多,下課時間福利社幾乎是人擠人,大家搶著買零食,所以在新大樓的西邊及東邊各有一個販賣地點,才勉強提供學生們的需要。

      

因為從小學二年級我就有自已讀課外書的習慣,中文有個特色就是單字不多,各種單字組合而成的辭或成語才是重點,這些常用字會組成各種名詞及用語。所以小學三年級幾乎常用的單字我大約都識得,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某天,爸爸帶著我走在民生西路的路上,他隨意問我路上招牌的字,我回答了,他很訝異,就沿路一個一個招牌的問我,我全部都正確回答,爸爸發現我竟然都認識這些字,他從驚訝的表情轉換成欣慰的表情。

        

爸爸只讀了二、三年的私墊,後來抗日戰爭爆發,他跟著大人逃難,16歲到臺灣,從來沒有受過正式的教育,他的身分證上學歷欄記載是「不識字」,不過國字他看的懂,簡易的文章也看得懂,只是不太會寫國字,所以無法寫出一整句的句子,六十四年透過新加坡親友跟大陸的祖母通信時,這些家書都是他唸一句我寫一句,然後再轉寄回大陸。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