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與經驗(弗6:10-13) 許信靖
基督徒對真理錯誤的認知往往造成信仰和生活上有偏差的經驗。比起魔鬼對真理的攻擊,我們比較不容易辨識魔鬼在這方面的工作。因為真理(聖經,教義,信條等等)是客觀的,而經驗(感覺,情緒,情感等等)則是主觀的,不容易被分析(正如物理學與心理學的差異)。因此要保守我們內在的經驗比維護外在的真理更難。更有甚者,我們常常不願承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我們防衛自己的利益,把錯誤指向別人。魔鬼就利用人的這種弱點來迷惑我們,讓我們無法對一些經驗作正確的判斷。
為什麼很多基督徒憂傷,不快樂?為什麼我們不能在這偉大榮耀的救恩裏讚美上帝,享受喜樂的生活?除了魔鬼的詭計,我們無法作其它的解釋。魔鬼在我們的經驗領域裏製造混亂,讓我們不清楚自己所處的狀況。這樣的結果使基督徒無法向人見證福音。
一般說來,基督徒裏常出現兩種極端﹕只重視經驗,不談真理;只談真理,輕視經驗。
只重視經驗,不喜歡談真理的極端
這類的基督徒對教義真理沒有興趣,他們只關心外在生活上的變化,而不管造成改變的原因。約伯記裏那個約伯的朋友以利法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他把自己所看見的(經驗的)奇怪現像當作權威來判斷別人。當然,魔鬼就在這裏推波助瀾,鼓勵他們繼續這樣作,甚至熱衷於經驗更多更奇怪的現象。
我們並不否定經驗的重要性。我們所批判的是把經驗當作惟一指標的人,這些人常常活在他們過去的經驗裏,不斷的談論,也繼續追求新的經驗。他們不太管他們的經驗來自何處,以為只要是基督徒,所有的經驗都來自上帝。但聖經明明警告我們,不可相信一切的靈(經驗),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約一 4:1)。
只談真理,輕視經驗的極端
對另一種人,魔鬼則把他們驅趕到另一個極端﹕輕視基督徒的經驗,看輕前一種極端的基督徒。這個極端的基督徒喜歡談論真理,卻沒有真正經驗到真理的能力,就是提後3:5所說的﹕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Having a form of godliness, but denying the power thereof.)這些他們所談論的真理並沒有給他們帶來生命實質的改變。
這樣,前者只注重主觀的個人經驗,後者只注重客觀的真理論述。魔鬼就在這兩極上製造混亂。
我們應該如何正確的看待真理與經驗的關係?簡單的說,真理是為了被經驗。基督教信仰的終極目的是要我們認識上帝,並且享受祂。上帝不是哲學上抽象的名詞,祂是有位格的上帝,祂要我們認識祂,正如使徒約翰在年老時所說﹕「這是(生命的道)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的。。。我們乃是與父並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一1:1-4)。」在約17:3也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認識不是單純知識性知道祂的存在(連魔鬼也知道祂),而是有實際經驗的認識,彼此相交的喜樂,有親密的關係。
沒有帶來與父上帝並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經驗的認識不是真正的認識;同樣,我的經驗若不是建立在父上帝和祂兒子耶穌基督救贖真理上的經驗也沒有價值。邪教的經驗也能夠改變你的生活,暫時解決你的問題,帶來泡沫式的快樂。心理治療也有一樣的效果。任何不是從父子聖靈而來的經驗都不是真正基督徒的經驗。我們必須在這上面弄清楚,免得落入魔鬼的詭計裏。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驗裏很主要的部分﹕感覺。有人只憑感覺,認為如果一個聚會沒有產生激情,哭泣,歇斯底里失控的現象,就不是有聖靈同在的聚會。這其實是情緒主義(emotionalism),或是感性主義(sentimentalism)。他們用擊掌,呼喊,跳躍,不斷重覆唱歌,致力使每一個聚會都達到他們想要的高潮。氣氛越high表示聖靈越大的充滿。魔鬼鼓勵一些人繼續這樣作,它同時也使另外一批人走向另一個極端 – 完全否定感覺的價值。
這種人用羅馬書10:8-9節的話﹕。。。你若口裏承認。。。來支持他們的論點,就是不要管你的感覺,重要的是你是否承認。。。相信。。。這樣的基督徒很多,他們從來沒有感覺到真理的能力;從來沒有因自己的罪而憂傷;從來不曉得被基督的愛溶化是怎麼回事。他們知道福音卻對它沒有任何反應,從來沒有被真理感動過。他們只是「相信」上帝,卻沒有真正享受過祂。
真實的基督教信仰不是這樣。它必須把人的理念(mind),心(heart)和意志(will)三者結合在一起。這是全人的信仰。理智所認為對的真理必須被心感受到,並且藉著意志行出來。一個人不可能在真正明白十字架的真理時,心中沒有任何的感動,也沒有任何外在行為的表現。
聖經裏充滿這種對真理感性的表達。羅馬書5:5說,「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保羅在寫書信時,往往因感動而不能自已,以致有時文句顯得不合文法。為什麼寫詩的人能夠寫出那麼動人的詞句,惟一的解釋就是他們的心被真理激動了。
那麼我們怎麼分辨真的和假的感覺呢?(true emotion vs. emotionalism)
· 假的感覺是營造出來的,缺少對真理的認識,,不在乎感覺的來源,只注重外在的現像,常常帶來疲憊,精力的消耗(好像酗酒的人,他好像充滿精力,其實是在消耗)。最大的問題在於,他們的感覺並不會真正影響或改變他們的生命和生活。
· 另外一種比較不容易察覺的假像叫作sentimentalism。 這種人也反對emotionalism,但事實上它是安靜禮貌型的emotionalism。他們不會大喊大叫作出各種動作;他們很容易被一篇講道裏的故事或比喻所感動,也常常因一首優美的詩歌(歌詞)而流淚,充分顯露他們的感性。他們也因此自覺有靈性,也這樣的感動而高興。但這些感動都是表面的,並沒有真理的深度,也沒有帶來生命真正的改變(如果有,也只是良心道德的層面)。這樣的人常常自我感覺良好,也就離真理更遠了。
· 那麼怎樣才是真實的emotion?真正的感動是明白真理的一個結果。那是一種深沉,帶著對真理驚奇,敬虔的感動。這種感動影響他的全人,包括他的思想,情感和意志。這是聖靈的工作,充滿能量和動力,持續帶來實際的改變和行動,結出聖靈的果子,便歸榮耀與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