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th (節譯自C.S. Lewis, Mere Christianity)
基督徒信心(Faith)的兩層意義。
I. 接受基督教的教義,相信它們是真實的,這是基督徒所說的「信德」。為什麼把它說成一種德行?相信一件事(教義的陳述)有什麼道德不道德可言?相信一句話,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有足夠的證據讓他知道對或不對。如果信錯了只能說這個人不夠聰明或是愚蠢,不能說他是壞人吧!
這仍然是我的觀點,但有一樣是我過去沒有想到的。長久以來我一直認為,一旦一個人接受某件事是真的,他就會一直相信,直到有其它的理由讓他重新考慮。這樣,我以為人的意念(相信與否)完全被理性(證據)所左右。但事實不完全是如此。
其實,人的信心常常被自己的情緒左右。很多人憑著理性決志信主,卻往往在遇到某些困難或挫折時離開。就像一個人因科學的證據,相信手術前的麻醉是安全的,而且醫生也不會在麻醉藥生效前動刀。但進了手術房,卻忍不住焦慮不安起來。學游泳的人也一樣,看到別人浮在水面上,就相信自己也可以,但當教練把拖住他的手移開,他立刻緊張的沉下去。
所以,信心必須被培養。這是為什麼基督徒在決志以後,要常常讀經,參加主日學,每天花一點時間思想上帝的事。你不能說已經完全認識真理了,除非你曾盡了全力追求。然而當你越追求時,你發現所不知道的事越多。
沒有一個人知道自己有多壞,除非他盡過全力想要作好。這就是為什麼壞人往往不知道自己有多壞的原因。沒有一個罪人知道自己的罪有多深,除非他盡過全力要除去自己的罪而不可得。
只有當你盡過全力抵擋誘惑而失敗,你才會知道誘惑的力量有多大;只有當你盡過全力實際與敵人爭戰而失敗,你才真知道敵人的力量有多大,但我們總是很快就棄械投降。(耶穌是最清楚知道撒旦勢力的人。A complete realist.)這是為什麼聖經稱信心為一種德性。
在基督教的信仰裡,有些事可以從外在的層面(證據)去了解,即使在你成為基督徒之前就能夠明白。但有更多的事則是在你走過基督徒的生命一段路以後才會明白。有些道理只有在遇見時,在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或遇見障礙時,你才突然明白它的意義。所以如果你現在對某個教義實在無法理解,不必太煩惱,暫時不要理它。有一天,也許幾年以後,你突然就明白了。
2. 信心的第二層意義。在過基督徒的生活時,我們常常發現自己的軟弱,無法活出上帝的旨意。這讓我們知道,上帝最在乎的不是我們外在的行為或能力,而是我們內在的品質,就是祂原先所造的人,與祂有一特別的關係。當然這也包括橫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垂直關係對了,橫向關係也自然正確了。只要我們還把上帝當作考官與考生的關係,或兩個彼此競爭,互相喊價的對手,我們仍然與祂沒有正確的關係,仍然不認識自己,也不認識上帝。只有當我們承認自己一無所有,放下驕傲,這個關係才有可能,因我們所有的原都屬於祂。
但你無法發現這個真理,除非你真的盡了全力嘗試遵守上帝完全的律法而失敗,否則會對自己說,下次再努力一點就可以成功,我就完全了。如此一來我就以為,回去樂園之路是靠自己不斷的努力。然而到一個地步,你必然發現你對上帝說,很抱歉,我做不到。不要老是注意過程中這個地步什麼時候發生,因為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常常在我們不覺察時發生。沒有人會對自己說:啊,我成長了!總是在事後回頭看時才發現。就像失眠的人,總是注意什麼時候睡著。重要的是改變的本質(睡著了),不是事情發生時的感覺。基督徒的改變就是不知不覺的從依靠自己的努力到完全交託上帝。(就像耶穌對尼哥底母說的重生,風從哪裡來,往哪裡去,我們不曉得。)
什麼叫作完全交託上帝?對基督徒來說,就是把自己交託給基督,相信祂會與我分享祂(從出生到十字架)完美的順服,使我越來越像祂,不斷修補我的缺陷。更進一步的說,就是與我們分享祂兒子的名分。基督所賜的這些禮物,我們只需接受,不需任何代價。困難的是人很難理解這種無功受祿的事,總是希望上帝看見我的優點,忽視我的缺點。
但交託給基督也不是說你無需再做任何努力,反而是盡力做祂所吩咐的事,順服祂的指示,不再憂慮。也不是為了得救,因祂已拯救了你。我們不是為了得到進天堂的門票而行善,而是因為天堂的光已經進入你心中。
先有好行為,還是先有信心?這問題很難回答。我認為這兩件事就像剪刀的兩片刀刃。行善的努力終會把你帶到絕望投降的地步,轉而信靠耶穌。這是你從絕望中挽回唯一的道路,也將你行善的重擔變成喜樂而輕省的事。
天堂不能用善行(包括金錢)購得,那是交易。但沒有生發行為的信心,則是廉價的恩典。你說相信耶穌,卻完全不理會祂的話,那不是真信心。
腓利比書2:12說,「當恐懼戰競,作成你們得救的功夫。」這句話似乎把得救的責任放在基督徒身上。但下一句(2: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又把全部功勞轉到上帝身上。這就是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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