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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的意義 (The Mystery of the Cross, Alister McGrath)
2021/03/01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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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的意義 (The Mystery of the Cross, Alister McGrath)

假如耶穌沒有真正死了,又在第三天復活,那麼基督教的信仰就完全破產。但基督教的信仰並不單純建立在這個歷史事實上面而已。耶穌的死與復活是真實的歷史,但福音的意義乃是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事件的重要性不單在於它的發生,更在於它所涵蓋的意義。 在初期,使徒所傳的福音很簡單,就是耶穌真的從死裏復活了(使徒行傳)。漸漸的,更深沉的思考被持續的發展:復活是什麼意義?在復活的亮光中,我們如何明白十字架?復活是對耶穌不平之冤的平反嗎?

首先,耶穌的復活宣告祂是主、是基督(使2:36),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上帝行大事,上帝說話, 宣告祂的權柄,宣告耶穌的神性。他不是宗教的教主,不是父上帝,但與上帝同等。(看見子的就是看見父) 上帝的愛在基督的死上顯明出來。如果基督不是上帝,那麼他的死仍然只是平常人世間的愛,沒有贖罪的功效。 十字架也顯明耶穌的謙卑。尊貴的上帝選擇成為人的樣式,成為嬰孩降生在卑微的馬槽。上帝主動屈身來與背叛祂的人相遇。 十字架顯明上帝完全的屬性。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復活顯明耶穌的身份(羅1:4),讓我們知道被人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祂是上帝。明白這個真相,我們才能開始思想十字架的意義。

十字架改變人的生命

• 為何十字架有如此大的能力去改變人的生命?如何改變?這是新約聖經的主題,也是後來神學家所思考的問題?

• 十字架改變了親身經歷它的人(彼得,保羅等等),也改變許許多多不在場的人(如歷代的信徒,還有你我)

• 福音書敘述所發生的事實,書信論述事件發生的原因,意義及所帶來的結果。(Why and how)。

• 新約聖經告訴我們﹕

o 十字架與耶穌的復活是人類新時代的開始

o 十字架是一件客觀的事實,上帝和人的關係藉著它改變了。

o 十字架帶來生命觀的改變

o 十字架幫助我們思想人和上帝新的關係

o 十字架告訴我們如何被改變?

o 十字架引領我們過新的生活。

McGrath提出五個十字架所代表像徵性的圖像 (The Cross in Five Images)

1. 戰場 (Battle field)- 解放 (Liberation)與得勝 (Victory)(林前15﹕57)

a. 十字架與耶穌的復活是得勝的記號。

b. 什麼樣的勝利?

i. 十字架並非耶穌個人戰勝死亡的勝利

ii. 十字架彰顯上帝還原創造的目的和能力

iii. 這是上帝拯救世界,解決罪和苦難最後的勝利

iv. 如果死是人類最大的敵人,復活就是上帝戰勝死亡的明證。

v. 因此十字架給人類帶來克服死亡的盼望。

vi. 十字架帶給人對上帝真實的認識。(上帝並沒有離棄我們,祂也不是無能救我們的上帝,而是親自進入人間來拯救罪人的救主)

vii. 復活節就像是上帝再創造的頭一天。

c. 我們如何藉此「戰場」的圖像思想罪的問題?

i. 我們本是罪的俘虜,在罪的壓制之下。

ii. 罪的勢力只能藉著比它更大的力量才能 攻破。

iii. 如果耶穌的十字架和復活已經解放了我們,為什麼我們仍然繼續在罪中掙扎? iv. D-day and V-day 的比喻。

v. 客觀的事實(外在)和主觀的體驗(內在)

vi. 耶穌的復活宣告上帝決定性的擊敗罪和撒旦的力量(D-day),在此勝利的光照下,被拯救的人可以開始過新的生活,知道罪不再能轄制他,而罪的權勢也終必完全終止(V-day)。

2. 法庭(Court) – 稱義(Justification宣告罪的赦免)與接納(Adoption成為上帝的兒女)

a. 十字架顯明上帝公義的審判

i. 罪冒犯上帝的公義

ii. 我們必須對罪有更清楚的認識

1. 罪違背上帝在創造時所定的道德次序(不是單指個人所犯的一些罪行)。

2. 罪破壞上帝原先所定的和諧關係(上帝,人,其它受造之物),使世界失去原先上帝創造的本意。(The way things are isn’t the way things were meant to be.)

3. 我們每個人都在此扭曲的關係下存在並犯罪,都得罪了創造的主。罪不單是個人的行為。(就像殺人的罪不單是殺人的和被殺的之間的事,更是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罪破壞了上帝原來創造的和諧關係。

4. 為什麼上帝不能簡單的把罪給赦免了?因為如此一來,上帝自己所立的和諧關係就沒有意義了。

5. 因此,任何犯罪的行為都必須被對付、懲罰,以致得到醫治。

iii. 十字架是對罪的控訴,顯明罪的嚴重性和悖逆性

1. 創造的和諧受到嚴重的扭曲,受造者竟然釘死創造它的主。

2. 必須有非常極端的手段才能除去罪的問題,恢復原來的和諧。

3. 但這不是被罪玷污的受造者自己能夠作的事。(作繭自縛,譬如一個人的債務如雪球越滾越大,只能靠外力的援助。)

iv. 十字架是轉機,上帝採取了極端的行動(手術)

1. 耶穌的死打破了捆綁人的繭

2. 耶穌的死拆毀了聖殿至聖所的幔子,就是隔離人與上帝的牆,讓我們可以進到上帝面前。

3. 十字架改變了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

4. 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所該受的刑罰,上帝使無罪的成為罪(林後5﹕21;彼前2:24)

5. 為什麼上帝要這樣作?顯明祂的愛,同時不使祂的公義受損。

6. 如此完全的愛焉能不叫我們屈膝敬拜與讚美?

v. 為什麼十字架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

1. 藉著祂的順服,耶穌代表所有相信祂的人與上帝立約。所有耶穌藉著十字架所贏得的好處,包括罪得赦免和稱義,凡在基督裏的人都分享這些好處。

2. 藉著信,基督徒與基督聯合,分享祂復活的生命。

3. 基督是我們代罪的羔羊,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因祂所受的傷,我們得醫治。耶穌把人類得罪上帝和罪所帶來的痛苦患難都帶到十字架上面。

vi. 稱義是什麼意思?

1. 基督被交與人是為了我們的罪,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2. 這是法庭上的語言﹕法官作出對我有利的判決。

3. 我們如何思想稱義的意義,而不讓它流於空洞的名詞?

a. 恢復在上帝面前正確的地位和關係(right before God)

b. 因信稱義不是因「我的信」被上帝稱為義,更不是因我的好行為。

c. 我被稱為義是因基督的緣故。信只是管道,將我們和基督所完成的工作連在一起。

d. 即使我的「信」也是上帝所賜的禮物(弗2:8,藉著恩,本乎信),是上帝運行在我們心中的工作。藉著信,基督身上的好處流到我們身上。

e. 我們行善是對上帝拯救恩典的回應。

f. 稱義就是回到上帝原先創造的關係。上帝在新的亞當身上開始新的創造。

4. 上帝接納我們成為兒女(羅馬書8:23)

a. 是與親生的兒子(基督)共同承受產業的人(羅8:17)

b. 什麼產業?分享基督的受苦與榮耀。

c. 天國的產業(太5:3,10)

3. 復建中心(Rehab Center)- 復合(Reconciliation)與寬恕 (Forgiveness)

a. 上帝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5﹕19)

i. 和好的意義:兩個關係破裂的人重新恢復友好的關係。

ii. 十字架使我們與上帝破裂的關係得到復原。

iii. 所以十字架首先讓我們看到,我們原來和上帝破裂的關係,是和創造者疏遠的人。

iv. 但十字架也告訴我們,是上帝主動來與我們恢復和好的關係,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兒子。

b. 寬恕是使破裂的關係得以恢復的重要行動。

i. 寬恕之前,冒犯者(the offender)所帶給被冒犯者(the offended) 的痛苦和傷害必須被清楚的告知。

ii. 冒犯者必須承認自己的罪。

iii. 這是上帝主動將耶穌送上十字架的原因。

iv. 十字架顯明上帝完全的愛,因為耶穌被釘是為了我們的緣故。我們得罪了上帝。我們原是不值得被赦免的人。

v. 上帝的作法是解決罪的問題,而不是對罪採取視而不見的態度(不以有罪為無罪)。

vi. 藉著人真心的認罪和上帝的寬恕,上帝與我們和好。

vii. 十字架讓我們看到人的罪有多深,必須上帝用這極端的手段。

4. 監獄(Prison) – 保釋(Ransom)與贖回 (Redemption)

5. 醫院(Hospital ) – 醫治 (Healing)與復原 (Rest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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