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了一趟加拿大,因為已經好久沒有出外旅遊所以心情上特別愉悅,總覺得能探訪洛磯山脈美景,是一種幸福。
旅途中好山好水當然無庸置疑,但有幾個跟環保有關的議題更值得令人深思。
記得往優鶴國家公園的路上,途經一個國家公園解說站,導遊請我們看一部影片,片名好像叫做「熊與人」。片中記載國家公園內灰熊、黑熊的生活狀況及人們進入國家公園應注意的狀況。換言之,影片除了描繪熊的生活現狀外更加強調熊與人該如何互動開始。
影片一開始即記載熊如何在野外取得食物並與環境奮戰,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中,熊在垃圾桶中發現了人類剩餘的食物及在馬路上接受人類的餵食,從此熊再也不願意回森林中,會一值徘迴在接近人類的地方,由於食物取得相當容易,這些熊漸漸喪失了野外謀生的能力,故一旦熊找不食物慢慢的會開始攻擊人類,人與熊的關係日趨緊張。
加拿大政府對此一狀況有下面幾個對策:
一、在國家公園內每個垃圾桶皆有防熊設計,讓熊不易在垃圾桶中找到食物,進而減少出現靠近人類活動區域的誘因。
二、法律規範人不得餵食國家公園內的熊,違反者須加以處罰。
三、要求再國家內活動的人須對食物加以妥善處理,避免食物的味道吸引野外的熊蹤。
四、只要一發現熊蹤靠近人類的活動區域,馬上加以逮捕送回深山中,讓熊能回歸原本的生活型態。但此一動作往往不易生效,因為熊仍會費盡力氣熊找人蹤,期望能再次享用人類的食物。但加拿大政府並非不斷將熊送深山中,為避免熊因為找不到食物開始攻擊人類,大概第三次時後即會將熊撲殺。
看完這段影片,對SPOIL BEAR有更深一層的體認,原來對一個人好不見得需無止境的容忍,事實加以處置有其必要性。
其次,所謂的動物保護所需顧及的層面相當多,並非訂立一個動物保護法即可,還有更多的配套措施需加以配合。
最後,我不禁想問自己,人類有何權利去決定其他物種的存亡。
又有何權利將整個地球資源納為己有,畢竟我們僅是大自然環境中的一環。
熊與人之間的關係值得我們好好省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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