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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蓋印方法
2013/12/03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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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蓋印方法
  如何正確蓋用印信及章戳(註一)?或許沒有一個徵詢單位,致有不少網友提問。
  有關蓋印方法?規定在《文書處理手冊》第40點,該點主要說明何種公文蓋用何種印信?例如:規定「函:上行文署機關首長職銜、姓名,蓋職章。平行文蓋職銜簽字章或職章。下行文蓋職銜簽字章。」亦即,上行函除繕打首長職銜、姓名外,尚須蓋用職章(銅質小官章);下行函則在文末,蓋用首長職銜簽字章(木質橡皮章);平行函須視狀況,比照下行函或上行函(註二)。
  至於蓋在何處?使用何種顏色?並無相關規定,只有依靠慣例及傳承。二十多年前,本人擔任文書單位主管,兼辦監印工作,茲將經驗縷列於後,請大家參考:

一、實施橫式公文後,依規定一律貼左側蓋印(簽署);所以,無論何種公文,均應從左邊蓋起。

二、如須加蓋機關印信,除「公告」蓋在右上角空白處外,其他如:任命令、獎狀等,大都蓋在年、月、日之上。若是正方形的印,將左邊的中點對準「中華民國」的「國」字之後蓋用;長方形的關防則從底部算起三分之一位置,對準「中華民國」的「國」蓋用(註三)。

三、要用何種顏色印泥?雖無相關規定,但印信多半使用紅色,章戳除職名章使用紅色外(守喪者可使用墨色),大都使用藍色或墨色。

四、蓋用時,沾色務須均勻,並在墊有軟墊的紙面上,前後左右稍加壓力下,再迅速提起。

五、為保持紙面的潔淨,應準備吸水紙張或工具,在蓋妥的印信或章戳上,吸淨殘墨。

六、為因應大量文件,可使用「套印」方式,但必須依《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第8條規定,拓摸2份向印信原製發機關報備。

七、可借用若干輔助工具,如硬紙版或壓克力,壓在紙面上,露出須要蓋用的位置,使所蓋印章不至於歪斜。

  總之,蓋印人員一定要將文件當作藝術品,除保持公文的莊嚴性外,也讓紙面具有美感;尤其是,任命令、獎狀、證照等文件,許多人裝框裱褙,以為展示,若是印色不勻,位置不對,都會貽笑大方!

註一:依《印信條例》第2條規定,印信分為:國璽、印、關防、職章、圖記5種。依《文書處理手冊》第84點規定,章戳包括:條戳、簽字章、鋼印、校對章、騎縫章、附件章、收件章、職名章、電子文件章等。

註二:平行函分3種:(1)同級機關,如內政部對外交部;(2)無隸屬關係上對下,如考試院對外交部;(3)無隸屬關係下對上,如外交部對考試院。(1)及(2)的蓋印比照下行函;(3)比照上行函。

註三:對準「中華民國」,蓋在年、月、日之上,俗稱為「騎年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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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2) :
12樓. EH
2024/11/29 11:52
夏老師您好:

請問~~~發紙本文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是否平行文?.....該蓋職章?或是職銜簽字章呢?
勞保局是勞動部的一級機關,若貴機關也是屬於部會的一級機關,當然是平行文,蓋職銜簽字章。若貴機關屬於部會的二級機關,給勞保局雖屬平行文,則比照上行文,首長簽名後,蓋職章。 夏老師2024/11/29 19:01回覆
11樓. 小發
2024/08/25 10:35

老師您好,請教用印疑問

下行函則在文末,蓋用首長職銜簽字章,其首長簽字章位置是靠近「左」或「右」或「中間」蓋?資深同事說靠右蓋是否正確?

在直式公文年代,是靠下蓋;橫式公文實施後,原規定靠左蓋,但常見有人靠中間蓋,但靠右蓋較少。所以,建議你們靠左或靠中間均可。 夏老師2024/08/28 09:08回覆
10樓. new
2024/06/08 12:52

老師您好,請教用印疑問

衛生局的組織「oo縣醫療爭議調解會」,以「oo縣醫療爭議調解會」核發「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可否蓋oo縣政府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因業務單位表示該調解會無印信須蓋縣政府印信。

尚請老師解惑,謝謝老師

下級業務單位沒有印信,而由其上級機關代為發文(含製發證明書)的情形,實務上所在多有。因此,所提:衛生局的組織「oo縣醫療爭議調解會」,以「oo縣醫療爭議調解會」核發「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而由其上級(衛生局或縣政府)發文,蓋用縣政府印信及縣長簽字章,沒有問題。 夏老師2024/06/11 08:52回覆
9樓. dove
2023/10/29 13:04

請教老師

接8樓續問若家長會表示合辦的獎狀要一併蓋【家長會圖記】及【理事長職銜簽字章】,依《文書處理手冊》40.3.7.規定外,若一定要蓋2個印,有無另規定蓋法及位置?
或可否只蓋【機關大印】及【首長職銜簽字章】下方加蓋【理事長職銜簽字章】?
尚請老師解惑,謝謝老師

會銜公文發給一定對象者,如令、公告…等,可依《文書處理手冊》附錄6的範例,主辦者的印信蓋在正面,其他會辦者的印信蓋在續頁表附在文後。但作為懸掛用的獎狀,由於慣用A4紙張,紙面大小有限,若將印信全部蓋用一張紙上,不僅難以容納,也不夠美觀;且書狀印信係蓋在俗稱騎年蓋月的位置上,無法蓋上兩個印信。所以,會銜辦理的書狀,仍須按《文書處理手冊》40.3.7.規定,只蓋主辦者印信,其餘蓋主辦者及會辦者的職銜簽字章。即所提案例,將校長及理事長職銜簽字章先後列在獎狀內,但僅蓋學校的印信 夏老師2023/11/01 19:09回覆
8樓. Cher
2020/11/15 12:48
請問有蓋2個大印的嗎?例如學校及家長會聯合發聘。
由兩個機構聯合發聘,相當於公文的【會銜發文】。依《文書處理手冊》40.3.7.規定:「會銜公文如係發布命令應蓋機關印信,其餘蓋機關首長職銜簽字章或職章。」意思是說:只蓋主辦機關的印信,其餘蓋首長職銜簽字章或職章。所提:學校及家長會聯合發聘。應該只須蓋學校大印即可,無須另蓋其他大印。(註:據本人了解,家長會不該會有大印;如果有,也是自行刻製,非主管機關製發。) 夏老師2020/11/16 18:02回覆
7樓. keven
2019/02/19 16:54
老師您好,
目前工作實務上碰到一種情形,就是當奬狀字較多時,因民國年月日通常都會寫在獎狀頁尾部份,但萬一要蓋首長職銜簽字章跟機關印信時可能會有章重疊的情形,請問老師印信位置仍得遵循騎年蓋月的原則蓋呢?還是可以選擇其它位置?尚請老師解惑,謝謝老師!(gamalan1016@yahoo.com)
印信蓋在【民國年月日】之上,早已形之有年,並非有什麼規定;但若要避免簽字章跟機關印信重疊,仍須注意奬狀的文字,儘量限制文字長度,或採取縮小字體、縮短行距,以免重疊問題發生。過去,我們都會要求製作獎狀的承辦人,要先跟【監印人員】討論,才決定文字的多寡、大小、字距、行距…等,所以極少發現所提之情形。以上說明,請參考! 夏老師2019/02/19 22:21回覆
6樓. Cartier
2018/12/04 11:20
一、關防內容有沒有規範,如機關全銜後會加印或圖章、印記等字眼,用意為何?有何規定嗎?


二、印信條例  第 15 條 印信之使用規定如左:

1、國璽:中華民國之璽,蓋用於總統所發之各項外交文書;榮典之璽,

    蓋用於總統所發之各項褒獎書狀。

2、印及關防:印蓋用於永久性機關之公文;關防蓋用於臨時性或特殊性

    機關之公文。

3、職章:蓋用於呈文、簽呈各種證券、報表,及其他公務文件。

4、圖記:蓋用於公務業務,或各項證明文件上。


請問:何謂永久性機關之公文、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之公文?

一般機關對印、關防、圖記宜何區別使用?
關防內刻文字,仍有機關全銜+關防2字,例如:「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關防」。所謂「永久性機關」乃指有組織法且為政府必要設置之機關,例如: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等。至於「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乃指該機關因應臨時或特殊之需要,任務結束後,即可能裁撤或歸併。另外,印,銀質或銅質、正方形、直柄式,永久性機關使用;關防,銅質、長方形、直柄式,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使用;圖記,木質、長方形、直柄式,多數為人民團體使用。 夏老師2018/12/04 19:46回覆
5樓. Cartier
2018/12/04 11:12
老師好:請問印、關防、圖記有何差別。謝謝。
4樓. yahsuan
2017/07/11 09:09

請教夏老師

1.如果正本發給上行機關、平行機關,副本發給平行機關那該如何用印呢?

2.某局政風室算是上行機關還是平行機關呢?

(yahsuan1983@gmail.com)
至於第2題,沒有說完整,無法回復;但政風室只是機關內的一個單位而已,不是機關。 夏老師2017/07/11 22:49回覆
正本給上級要蓋首長【職銜、姓名、蓋職章】,給平行蓋首長【職銜、簽字章】,若副本給平行當然蓋首長【職銜、簽字章】。 夏老師2017/07/11 22:46回覆
3樓. 夏老師
2015/01/26 21:34

  《文書處理手冊》第38點第7項規定:「繕印人員對文件內之金額、數字、人名、地名、日期或較重要之辭句不得因繕打錯誤而任意添註、塗改及挖補。」是以,文件中若有金額、數字、人名、地名及日期等錯別字,必須重繕,其餘則可修改後加蓋校對章。另所提:「校對章可於發文事前使用後,掃描做為電子交換之附件,線上簽核後直接電子交換發文?」不是很了解其意,無法回復。(註:使用FB迴響,系統不會即時通知,有時會遺漏回復,且須採「發表迴響」方式答復,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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