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文化資產」,往往令人連想到「文化遺產」,我們總是覺得老祖宗遺留給我們許多寶貴的文化遺產,這對我們發展文創產業是很有優勢的。這個想法似是而非,當然,有文化遺產總比沒有好,但如果不懂得操作,本來是你的遺產最後可能就不再屬於你,而變成了別人的資產。
怎麼會有這種事?偏偏就有!韓國人將端午節申報為他們的文化遺產這件事你總知道吧?除此之外中國的「三國演義」裡面許多人名辭彙早已經被日本的萬代等遊戲公司註冊完畢,也就是說中國人要出版三國的遊戲,還得跟日本人買授權。這真是豈有此理!不過誰叫我們的智慧財產權觀念沒有人家先進呢?
美國的迪士尼公司是最重視智財權的,他到各地開迪士尼樂園的同時也大肆告發當地的盜版侵權行為。當巴黎迪士尼開幕時法國人受不了了,他們說迪士尼樂園裡大部份的東西包括大門那座天鵝堡都是抄襲自歐洲傳統文化,我們歐洲人沒告你迪士尼侵權,怎麼今天你反而告起我們了呢?這簡直是乞丐趕廟公嘛!但沒辦法,誰叫你當初沒有智慧財產權的觀念!
文化遺產不是不動產,並不必然永久屬於後代子孫,如果不懂得保護,很可能就被別人剽竊了。反過來說,如果懂得如何操作,就算沒有文化遺產也可以從別人那兒劫掠過來。所以說搞文化創意產業有沒有祖宗遺產豈是那麼的重要?
最近有媒體報導中國大陸有三個地方在搶西門慶的權利,這真是太有趣了。西門慶是小說裡的人物,歷史上是否真有其人都還是個疑問,有什麼好搶的呢?但站在文化創意的角度這個消息就深具意義。它說明了一點,如果沒有文化遺產,不但可以向外劫掠,還可以無中生有自己創造呢!說的也是,既然是搞「文化創意」產業,那麼用創意來創造文化財有何不可呢?
事實上擁有許多老祖宗的文化遺產不見得是件好事,因為它反而限制了想像力。像台灣現在搞文化創意產業動輒要求表現傳統在地文化,其實站在產業發展的角度,只要有創意、有人看、能賺錢,管他是雲門舞集還是檳榔西施,管他是明華園還是電子琴花車,都應該受到政府同等的重視。
每次舉文化創意的例子我都喜歡舉拉斯維加斯,倒不是賭場,而是那兒的主題酒店包括威尼斯人、巴黎、阿拉丁…等。譬如巴黎酒店無論溫度、溼度、光線、色彩、氣味、聲音都是你想像中的巴黎街頭,讓你忘了一牆之隔就是氣溫達40幾度的內華達沙漠。有趣的是這種氣氛在滿街狗屎的巴黎反而感受不到,至少不會有人在街角從早到晚為你拉手風琴。
有人說拉斯維加斯是地球上最不可能出現但卻又真實存在的城市,因為它是位在沙漠中的不毛之地,如果一定要拉斯維加斯表現「傳統在地文化」,那麼除了黃沙和仙人掌還有什麼呢?但這個城市卻創造了比真實世界還要更加完美的體驗,而且大發利市。這種無中生有、憑空創造的本事,才是我們文創產業應該好好學習的。 (201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