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體制下的生活經驗(5) ~海禁
台灣四面環海,卻有一個大陸政府,就是蔣介石由大陸帶來的國民黨政權。大陸政府有許多特色,其中之一就是「海禁」。台灣在戒嚴時期的海禁比起明、清兩朝的「片板不得下海」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戒嚴時期海灘是非常敏感的地帶,完全不能照相,我就曾遇到海防部隊用槍指著我,把照相機裡的的片抽出曝光。當時出遊到海灘都知道要換新底片,否則被抓到就連在別的地方拍攝的照片都一起給毀了。
但是拍攝廣告經常需要出現海灘的鏡頭,就要事先向警備總部申請拍攝許可。申請時要提出計畫拍攝的區域、時間、方位、角度、內容,到時當地海防部隊還要派監拍官一路跟隨。根據拍攝許可檢查攝影鏡頭,超過1米都不行。
問題是海灘的地理劃分一般人搞不清楚,當時又沒有Google Map,我們就發生過這樣的狀況。我們向警備總部申請在「白沙灣」拍攝廣告,申請核准下來外景隊到現場架好鏡頭,監拍官卻說這裡不是白沙灣,旁邊那一塊才是。這真是晴天霹靂,大家都習慣稱這兒整片海灘叫白沙灣,那曉得裡面還有區分。結果大隊人馬收工回來重新申請,現損失幾十萬元。
根據戒嚴時期的規定,台灣所有海岸高潮線往內推500米是管制區,由警備總部的海防部隊管轄,不屬當地政府的治理範圍。在這個區域之內不但不准攝影、不准開發,也不准新建建築物,所以當時完全沒有像後來國家公園海岸風景區的建設,但也因此保持了不少海灘的原始風貌。
港口的管理更是嚴厲,碼頭區被高牆團團圍住,民眾不得進入。這些本來是都市核心地帶的土地被圈禁後由於使用效率不高加上管理不良,大多雜物堆積、荒煙漫草,有如廢墟,與國外碼頭區風光明媚、遊人如織的港市風情大相逕庭。
民間也是同樣心態,所有建築正面一定向著馬路,背面對著河流,當成傾倒垃圾的水溝。台灣當時從上到下對於汽車有一股莫名的崇拜,對於河流有一種恨不得全部消失,或加蓋成為汽車大馬路的強烈慾望。Water Front的價值是近幾年才產生,當時北自基隆河,南到愛河全都是臭不可聞的黑水溝。
一般台灣父母總是會從小教導子女遠離水域,因為水很危險。1991年蜆殼石油台灣分公司員工眷屬到日月潭旅遊發生翻船意外事件,溺斃57人,其中大部份都是台灣人,因為不會游泳,老外基本沒事,就是因為是否從小與水親近所造成的差別。
從碼頭再談到船舶。當年政府對控制輪船的動向非常注意,一方面怕叛逃投共,一方面要隨時徵用做為軍運。當時當船員都要有保證人,船上還有安全官監視。曾有好幾艘招商局的輪船投共失敗,船長被押回台灣槍決。
從國共內戰開始政府就大量徵用商船作為軍運用途。在1965年時蔣介石的籌備反攻大陸箭在弦上,許多輪船被調回船廠在甲板上焊上砲座與行軍鍋。但早年政府徵用商船的租金經常拖欠,連油料都要航商先墊付。
被徵軍用還有危險性,被共軍擊沉的例子倒是罕見,大部份是搭乘的陸軍部隊素質太差管理不良,經常因彈藥爆炸失火整船焚毀,而商船被徵軍用戰損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所以當時的航商都視軍租為畏途,逃避之道就是改掛外國旗譬如賴比瑞亞或巴拿馬成為權宜船籍。
如果搭乘輪船出國旅行的機會都是稀有,擁有私人遊艇那就更是癡人說夢了。然而60年代台灣卻出現了遊艇製造業,那是由於台灣的木工師傅手藝細膩成本又低,所以許多國際知名大廠紛紛將訂單轉到台灣來生產,當時政府還自詡台灣是「遊艇王國」。
這未免太言過其實。首先所有設計圖都來自外國設計師,台灣只是代工,只要工資漲一點點,訂單馬上轉到其他成本更低的國家。其次,所有建造完成的遊艇全部外銷,與台灣人毫無關係,即使想要建立自己的設計能量也很困難,因為台灣完全禁止國人出海,遑論玩遊艇,缺少海洋文化與當地海域使用經驗的回饋,就不可能建立設計能量。所以台灣的遊艇工業是建立在沙灘上的城堡,就只是代工的「遊艇殖民地」而已。
90年代台灣終於開放遊艇,但這只是法律上的開放,主管的交通部航政司一點都沒有想要開放的意思,所以施行細則始終未訂,造成遊艇艇長必須具備商船船長資格的怪現象,而台灣法令又硬性規定商船船長必須海大畢業,所以就等於堵死了所有可能。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想要玩船的人大家都去買報廢的漁船牌來掛,這種情況與白牌遊覽車或宜蘭豪華農舍的道裡一模一樣,都是法不能行而逼人去違法。當時全台灣幾乎沒有一艘合法遊艇或海釣船,全都掛漁船牌去了。
掛漁船牌可是好處多多,首先漁船沒有對船長資格的限制,其次漁船可以甲港出乙港進而且可以海上過夜,不像遊艇限定只能當天原港進出。而且漁船寄港費非常便宜幾乎等於免費,只有遊艇的幾百分之一而已,而當時在台灣你想花錢都還沒有合格的遊艇港可以停泊。
最荒謬的是他們居然還可以領政府對漁船的燃油補貼,買柴油只要半價,等於納稅人補助。在這種情況下傻瓜才不掛漁船牌。但還真有個傻瓜死心眼,就是要向航政司正式提出驗船。雙方你來我往航政司堅持不接受以遊艇名義送驗,最後協商結果改以救生艇名義驗船。
高潮來了,根據規定救生艇要做高空自由落體釋放入水的測試,遊艇那經得起這樣的折騰,一拋入水龍骨當場折斷,船主眼睜睜看到他的愛艇在他眼前往生,欲哭無淚。這件事成了國際遊艇界的大笑話。
2000年有一艘「跨世紀號」帆船從台灣出發以兩年半的時間環遊世界,被認為是華人第一次的壯舉, 該船是台灣人買下的,船也是由台灣人操縱的,可是因為前述的種種障礙,該船掛的卻是美國旗。交通部航政司的本位主義讓台灣遊艇開放至今20年幾乎原地踏步,還趕不上中國大陸。
這完全是錯誤的管轄單位造成錯誤的結果。交通部航政司管的是海上貨輪運輸,打從骨子裡不喜歡有一堆「外行人」開著船在海上亂竄,影響他的「本業」,所以法雖然立了,最好不要執行,因為這對他的業績沒有幫助,管理起來卻很麻煩。如果當初劃歸觀光旅遊單位來管理情況可能就不同了。但這也反映台灣政府一開始就誤把海上休閒娛樂當成是航運交通。
從更深一層解讀,黨國體制遺留下來的陰影,休閒娛樂從來都不被視為正經事,就像電玩場,法律上沒禁止但實務上很難合法開的成。
「玩有那麼重要嗎?」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