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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歇業紙廠土地管理爭議
2025/02/1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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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萬有紙廠引爆台灣金聯董座換人風暴 昔土地整合曾靠黑道弭平爭端〉報導,財政部主導成立的台灣金聯董事前任董事長施俊吉突遭撤換,新任董事長呂政璋3天就請辭,換人爭議引發關注,雲林北港萬有紙廠被外界指為導火線。

施俊吉花4年時間整理出這塊4萬多坪土地,期間屢爆發地方抗爭,據傳,廠商曾尋求附近縱貫線大哥、嘉義海線大哥出面協助才完成作業,對於突然被撤換,施俊吉質疑自己是因在北港萬有紙廠土地招標案「擋人財路」才被撤換,他也懷疑呂政璋與蘇治芬關係密切,呂因此被安排接任新董座。

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圖資,北港萬有紙廠原址在雲林縣北港鎮新街里13鄰民樂路265號,土地坐落於雲林縣北港鎮同仁段869地號,之前臺積電進駐設廠的消息傳出後,新聞媒體也關注了一陣子,當時拍到的地方則是同仁段859地號土地,均係最新計畫案為《變更北港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的《北港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本來臺金聯打算以甲種工業區土地出售,但雲林縣政府、北港鎮公所則想要用乙種工業區土地來出售,理由是甲種工業區會吸引高污染工廠進駐。

既然是《北港都市計畫》的範圍,那麼萬有紙廠原廠區包含的多筆土地,其土地使用管制的法令便由北港鎮公所來執行,這法令便是《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比較該細則第18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規定,乙種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為主」、甲種工業區「以供輕工業及無公共危險之重工業為主

,乙種工業區對工廠的土地使用管制,比甲種工業區來得嚴格,有禁止高污染工廠進駐。

另外對於雲林縣所有工業區土地,雲林縣政府目前訂有《雲林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工業區正在興建建築物稽查作業程序》、《雲林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工業區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後防弊措施作業程序》等防範工業區土地被做住宅使用之情事的行政規則,故此萬有紙廠原廠區所含之工業區土地,要弄成住宅使用也有些限制。

有人說萬有紙廠所包含的工業區土地鄰近住宅區,讓工廠進駐需考慮噪音、空氣或水污染對居民的影響,不過這些土地也鄰近《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4款定義之農業用地的《北港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故在當地設廠也要考慮對樹木或農作物的衝擊。

萬有紙廠原廠區包含的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日前曾有臺積電進駐設廠的傳言,並可能要徵收周邊住宅區的土地,不過除了土地管理、環境保護的法令外,當地乃至整個北港鎮,都已由經濟部水利署依據《地下水管制辦法》第2條、《地下水管制區劃定作業規範》第1點第2項,以111127日經授水字第11120201550號公告劃定為地下水管制區第一級管制區,而限制區內土地使用者抽取地下水的行為,上開規定的母法,便是《水利法》。

所以,後續其他廠商業者要進駐萬有紙廠原廠區土地開發利用,除了要如先前某都市計畫專業者楊先驊所言應充分考量與當地民情風俗、就業生計等的連結,還有環境影響的問題外,其實還應該要考量廠商業者所經營之事業的耗水程度,像臺積電這樣高耗水的吃水怪獸,就不適合進駐已是地下水管制區第一級管制區的北港鎮,以免大量抽取地下水以致當地地層下陷情況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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