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臺北市長蔣萬安、總統賴清德兒子、行政院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徐佳青兒子,還有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女兒蘇巧純等,近日均因即將到來的地方九合一選舉,而陷入有關政府單位補助的利益迴避爭議風波。
當然,其中總統賴清德兒子的獎學金爭議,還有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女兒蘇巧純的補助爭議,民主進步黨人或當事人或其家人親友,近日均極力撇清與補助單位人員之間的社會關係,而徐佳青則是聲稱一時心軟、缺人故核定讓自己兒子去登島,
至於臺北市長蔣萬安兒子,則是被民主進步黨人或其支持者猛攻,強烈質疑沒做到政府補助利益迴避,目前蔣萬安已宣布兒子放棄這項補助。
〈蔣萬安長子赴美爭議狂燒!他驚爆「1關鍵規定」:踩在利益衝突紅線〉報導,曾經在臉書發文希望賴清徳總統呼應美國總統川普號召,出兵護航荷姆茲海峽以顯示臺美盟友關係的反中作家汪浩,這回引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3條規定,認為蔣萬安兒子參與由其父監督之機關所舉辦的補助甄選,本身就已踩在利益衝突的紅線上。
可是,該規定其實主要是來自《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這段,但該項規定還有寫「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這裡所謂的「下列情形」便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的例外、但書情況,第1款是「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採購」、第2款是「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第3款是「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民主進步黨近日基於將升高一的蔣得力與蔣萬安的父子關係而猛打其美國高中交換學生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的補助申請,最可能涉及這項但書規定中的「基於法定身分」。
因為蔣得立目前是高中生,而臺灣高中生經合法申請領補助,並去美國或其他海外國家地區當交換學生時有所聞。
第4款是「交易標的為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所提供,並以公定價格交易」、第5款是「公營事業機構執行國家建設、公共政策或為公益用途申請承租、承購、委託經營、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最後第6款則是「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對於此款,經查詢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適用疑義說明 (一 )〉一文的資訊,行政院民國107年12月10日有公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1 項但書第 6 款所稱一定金額,指每筆新臺幣 1 萬元。同一年度(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同一補助或交易對象合計不逾新臺幣10萬元。」
不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還有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前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但屬前項但書第三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
由是觀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適用的關鍵,便在於政府單位補助或交易的業務承辦人或其主管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列示的公職人員身份,而接受補助或參與交易的對造,與前者是否存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列示的各種社會關係。
如此,我認為也不能光只因為蔣得立是臺北市長蔣萬安的兒子,就認為蔣得力申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的補助赴美當交換學生,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倘若蔣得立確實是基於法定身份,依法令規定申請補助並赴美當交換學生一年,那就不能說他什麼了!
但若要照汪浩那嚴格的標準,則縱然總統賴清德兒子賴廷與、還有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女兒蘇巧純等,真如民主進步黨人或其家人親友或其競選團隊的人所說,與領補助的人沒有社會關係,或者說領補助的人與核定補助的人沒有社會關係,但他們也就跟行政院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徐佳青的兒子,或者像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伍麗華前助理、沈伯洋黑熊學院成員楊舒雅領文化部70萬元歌曲補助一樣,都是不公不義,排擠了黎民百姓獲取公家資源的機會。
其實,無論有無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貪污治罪條例》、《中華民國刑法》或《洗錢防制法》等,任何一種有限資源的爭取,以臺灣社會來說,就是社會經濟地位高,有一定經濟、社會、文化或政治資本的人,相對於別人就是比較容易爭取得到,縱使完全依法行事,但政商名流或其子女,相對地就是比市井小民或其子女來得占優勢,而幾乎不可能機會均等。
因為在政府補助的申請上,撇開較有社會規範爭議的不談,至少政商名流相對比較有錢(經濟資本)、有門路(社會資本),而能請專門的顧問公司代為操刀準備相關申請書件資料,而儘管蘇貞昌女兒蘇巧純、賴清德兒子賴廷與,目前民主進步黨人都極力撇清外界關於利益衝突迴避的質疑,但考量民主進步黨長期明目張膽搞自肥的惡習,我還是傾向認為,除了行政院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徐佳青兒子之外,其他幾個被在野黨質疑的案例,究竟有無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或者貪污、濫用公帑的問題,都仍有待進一步地嚴格檢視。
而汪浩對上述綠營例子,目前惦惦(臺語)不說話,唯獨針對蔣萬安兒子的事表現得義正詞嚴,令我懷疑他也親綠,或者是想要向執政黨「面試」以「更上一層樓」的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