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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大統領不是偷渡,因為人家他有要回來
2026/05/05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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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的字面定義是說某人因為犯罪或在國內被某種勢力脅迫才循非法管道離開國境,而最關鍵的論點是偷渡後就一去不回,像中共建政後很多大陸同胞為逃避迫害,三反五反大躍進大批鬥大革命等等(共產黨沒有選舉,故而沒有大罷免自不在話下)。

沈野在他的回憶錄《月是異鄉明》有生動的記載。原本是沈野哥哥從香港寄了港幣一千,憑此僑匯沈野成功取得赴港辦理承受父親財產為理由的赴港許可,但在成行前日卻因故被取消。

沈野後來改與沈群兩人一組循著深圳河潛入九龍,成功進入香港,之後在台灣廣宣共產暴政,並且寫成《月是異鄉明》沈野回憶錄一書,在封面標明「罪行與仇恨也許可以被赦免與寬恕,但是絕不容許被遺忘與被刻意掩飾,因為它是歷史的反思,也是人類的殷鑑。」

中共改革開放後,除了罪犯,沒再有人偷渡了,像二爺等已有多人循合法管道離開中國大陸,但大都去了美國,來台灣的好像只有吾爾開希一人吧?

有回來,就不必算是偷渡。只是,這個方法不可取,風險太大,奉勸相關綠營人士,萬一那個「邦交國」國王專機的機長被收買而直接把機上我國重要政治人物轉而載去北京,唉呀!不敢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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