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文公譎而不正」…這是孔子在《論語》中的千秋之論。
什麼是譎?
譎…可被撮合為:詭譎、奇譎、狡譎、雲譎、逞譎、誕譎、卓譎;
當孔子用「不正」來為「譎」作結語,其義自明。
但我們並非想要討論「晉文公」之譎,而是只要討論「重耳」之譎。
實際上晉國的公子重耳在外流亡19年後,返回自己的桑梓故國為君…如今我們都己稱其為晉文公;
換句話說:「晉文公」的名字應該就是重耳,那「晉文公」之譎,似乎也理當為「重耳」之譎;是嗎?
這是一個有趣、也頗為有點難於回答的問題。
不過,
既然是孔子在《論語》中提及「晉文公」、並為「晉文公」作評…引發話題,
而「晉文公」在《論語》中又恍如雪泥鴻爪只提及一次,根本不曾提及重耳;
不得己,我們只有再舉孔子手著的《春秋》,來稍稍對比孔子筆下的「晉文公」與「重耳」…以待公決。
《春秋‧僖公32年》冬,十有二月己卯,晉侯重耳卒。
《春秋‧僖公33年》癸巳,葬晉文公。
很顯然,孔子《春秋》筆下:魯僖公32年過世的「晉侯重耳」,就是魯僖公33年下葬的「晉文公」。
而自魯僖公24年(前636 ) 「晉侯夷吾(重耳弟)卒」起,至魯僖公32年(前628 ) 「晉侯重耳卒」止,
孔子《春秋》筆下:不含夷吾,總共出現7次「晉侯」,而這位晉侯…都是接替弟弟夷吾為君的重耳。
孔子在《春秋》只提一次「晉文公」…「晉文公」的肉體應該早己開始腐爛了。
孔子在《春秋》也只提一次「重耳」…「晉侯重耳卒」,剛過世的晉侯重耳,其軀殼應該還算生動完整。
而孔子在《春秋》另提六次「晉侯」…代言「重耳」,當然是生龍活虎、叱咤風雲的晉侯重耳!
「晉文公」與「重耳」…是否有別,在《孔子‧春秋》的資料攤在眼前之後,大家儘可自行判斷。
而「晉文公」之譎…是大題目,歷代中國人多有討論,我們在此暫不討論;
至於「重耳」 之譎…相對而言是小題目,歷代中國人略有討論,我們就選此較為簡單的題目來討論。
說簡單…那是因為我們討論的並非位高權重的晉侯重耳,而是比較普通、接近市井庶民的公子重耳。
講到公子「重耳之譎」…主題環繞在三代中國的親親人倫;實有必要先簡單介紹公子重耳人倫糾葛的身世。
重耳是晉國公子、晉獻公8個兒子當中的一位庶子。
晉獻公的嫡子為申生,庶子為重耳、夷吾。
晉獻公後來伐驪戎,娶驪戎之女驪姬姐妹,生子(驪姬之子)奚齊、(驪姬妹之子)卓子。
驪姬想讓奚齊為太子,於是勸晉獻公立三城:曲沃(宗朝之地)、蒲、屈,分派申生、重耳、夷吾防守。
最後驪姬讒言逼死太子申生。重耳自蒲城逃亡到母舅之國翟;夷吾則逃亡到梁。
晉獻公26年過逝,逝前囑托荀息保護幼子奚齊為晉君。結果里克弒奚齊、卓子,荀息自殺。
里克先邀重耳回國,重耳婉謝里克與秦穆公;里克再邀夷吾回國,夷吾借秦穆公之力返晉,稱晉惠公。
晉惠公食言不信、為政不仁;秦穆公終而伐晉,生俘晉惠公;晉惠公割地、並以太子圉質秦,乃得返晉。
晉惠公兵敗、受俘、返國後,兵威翟國,重耳不得己離開了翟國,前往齊國。
在齊國,齊桓公把女兒嫁重耳,齊桓公逝後重耳又離開齊國,歷經曹國、宋國、鄭國、楚國,再到秦國。
在秦國,秦穆公把宗室女5人嫁重耳。晉惠公14年過逝後,秦穆公再派軍護送重耳返回晉國為君。
重耳自魯僖公5年(晉獻公22年‧前655)逃離晉國,至魯僖公24年(前636)返晉,在外流亡共19年。
上面簡單介紹了重耳的生平,接下來就可以來討論「重耳之譎」了。
重耳一生波瀾起伏,其波瀾皆源於面對扭曲人倫所做的應對;重耳之譎…是重耳應對扭曲人倫之譎;
重耳之譎可資討論之處頗多,在這裡我們只討論一件事:那是重耳最後準備回晉前的一場婚禮。
《禮記‧昏(婚)義》「夫禮始於冠,本於昏(婚)。」
禮:「本於昏(婚)」,這句話實際上意味著…三代中國們親親人倫:本於婚。
無婚、則血胤不繼,人類就會消滅,不必再論什麼人倫;既論人倫,正本培元之道就必須先論婚之禮。
秦穆公有意要送重耳回晉國為君,而重耳既來投奔秦國也就是為了想要返晉登基,
然而秦穆公在送重耳回晉國為君之前,要先把自己憐愛的女兒懷嬴嫁給重耳,使秦晉兩國領導的未來人倫關係「本於婚」…秦穆公可謂能善得三代中國禮之本義了!
這原本是件皆大歡喜的好事,能拉近秦穆公與重耳的關係、有助重耳能藉秦之力回到晉國,
重耳應趕緊向秦穆公稱謝才是,但其中卻涉及人倫的扭曲,致令重耳踟躕猶疑、難以下定決心。
關於這場國際婚禮的「重耳之譎」,可分為虛、實兩個面相。
請允許我們先來討論那虛無縹緲的卻又相當關鍵的面相:重耳的年歲。
表面上看來,為婚禮而討論重耳的年歲…是基於中國人根深柢固的門戶考量。
新娘、懷嬴、嬌嬌公主、秦穆公的女兒…年紀不很大,約20歲左右(理由後述)
新郎、重耳、落拓江湖的流亡公子…既孑然一身、一無所有,年紀總不應該太老
若重耳當時三、四十歲,郎才女貌還算馬馬虎虎;但若重耳己六十餘歲,那就未免有點太離譜了吧!
關於重耳的年歲,若參考重耳逃離晉國的年歲,可分17歲(《國語》)、43歲(《史記》)兩種;
而中國人會認為重耳離晉之年為17歲,主要受三代典籍下列三字的影響:「孺子」、「亡」、「又」。
一、受到「孺子」的影響
◆《禮記‧檀弓下》
晉獻公之喪,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
且曰:「寡人(秦穆公)聞之:亡國恒於斯,得國恒於斯。雖吾子儼然在憂服之中,喪亦不可久也,時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圖之。」
以告舅犯(狐偃),舅犯曰:「孺子其辭焉;喪人無寶,仁親以為寶。父死之謂何?又因以為利,而天下其孰能說之?孺子其辭焉。」
魯僖公9年(晉獻公26年‧秦穆公9年‧前651年),
這一年晉獻公(重耳之父)過逝,重耳早在4年前,就己自晉國的蒲城逃亡到母親娘家的翟國。
因晉獻公未葬,而晉國的大臣里克,連弒晉獻公的遺子奚齊、卓,晉國無主,
故秦穆公(晉獻公女婿)派使者赴翟向重耳弔喪,說明國亂正是得國之時、機不可失,勸重耳回國為君。
重耳非常慎重,找舅舅狐偃(字子犯)來商量,狐偃勸重耳推辭。
因為居喪不忘仁親,若趁父喪而謀得國之私利,將無以面對天下之人…最後重耳委婉道謝、推辭。
這裡的「孺子」:包括秦國使者稱:「『孺子』其圖之」,以及狐偃兩次稱:「『孺子』其辭焉」,
都是指重耳為孺子,可見重耳當時相當年輕…所以重耳離晉之時(4年前)應該是17歲,而非43歲。
二、受到「亡」的影響
◆《左傳‧昭公十三年》(前529)
「…我先君(晉)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寵於獻(公),好學而不貳。
『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餘(趙衰),子犯(狐偃),以為腹心;有魏犨,賈佗,以為股肱。
有齊、宋、秦、楚以為外主;有欒、郤、狐、先以為內主。
『亡』十九年,守志彌篤,惠(公)、懷(公)棄民,民從而與之,獻(公)無異親,民無異望,天方相晉,將何以代文(公)?」
這是晉國的大夫叔向,回答晉國中軍元帥韓宣子(韓起)的部份內容。
叔向說:
我先君(晉)文公(重耳),得(晉)獻公寵愛,「17歲」有5名賢士追隨:趙衰、狐偃、魏犨、賈佗。
在國外有齊國、宋國、秦國、楚國相挺,在國內有欒氏、郤氏、狐氏、先氏支持;
「在外流亡」19年,不改其志,而(晉)惠公(重耳弟)、(晉)懷公(重耳侄)疏離人民,人民思念重耳。獻公沒有別的後人、晉國人民沒有別的指望。上天要扶助晉國,除了(晉)文公還有誰?
「『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亡』十九年」…感覺這兩件事一氣呵成、時間上是連續的;
換句話說,就是:重耳17歲時有5名賢士追隨,然後接著流亡在外19年…重耳應該是17歲逃離晉國。
叔向是晉國的姬姓宗室,對晉國歷史掌故非常熟悉,叔向之言具有高度的權威性。
◆《國語‧晉語四》:
「…晉公子(重耳)生十七年而『亡』,卿材三人從之,可謂賢矣。」
齊桓公逝後齊國紛擾不安,於是重耳離開齊國到了曹國。
曹伯並未特別禮遇重耳,曹國大臣負羈勸說曹伯:
晉國的公子重耳17歲就開始「流亡」,有卿之材的三人願跟從重耳,由此可見重耳的賢明。
負羈是親眼見到重耳的人物,
所以負羈所說的:「晉公子(重耳)生十七年而『亡』」…可算是最簡潔、最直接、最有力的証據。
這裡的「亡」:包括《左傳》載叔向所言之「亡」,以及《國語》載負羈所言之「亡」,
都是指:流亡、逃亡、亡命的意思…似乎是在說明重耳17歲就離開晉國、亡命於天涯異國。
三、受到「又」的影響
《左傳‧莊公28年》(晉獻公11年‧秦宣公10年‧前666年)
晉獻公娶于賈,無子。
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
「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
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歸,(驪姬)生奚齊,其娣(妹)生卓子。…
晉獻公娶賈國(姬姓)之女為正妻,但沒有兒子。
晉獻公私通父親之妾(齊桓公之女)齊姜,生女兒…後來嫁秦穆公為夫人,以及兒子申生…立為太子。
晉獻公「又」娶戎國(姬姓、狐氏)兩女兒,大戎女生重耳,小戎女生夷吾。
晉獻公伐驪戎,驪戎男爵贈晉獻公二位女兒,大驪姬生奚齊,小驪姬生卓子。
這裡的「又」,從文氣上感覺…是晉獻公先有太子申生,接著才「又」有重耳、夷吾,以及奚齊、卓子。
因為重耳是晉獻公22年離晉,年紀應小於22、不可能43…這個「又」,似証明重耳應17歲就離開晉國。
在這段文字中,我們可看出晉獻公三段婚姻的不倫:
第1段婚姻「娶于賈」…晉國始祖是周成王弟唐叔,賈國始祖是唐叔幼子,晉賈為同宗姬姓、不倫。
第2段婚姻「烝於齊姜」…齊姜是齊桓公之女,嫁給了晉武公、是晉獻公的庶母,故為不倫。
第3段婚姻「娶二女於戎」…戎姬為狐氏,而「狐氏出自唐叔」與晉國同宗,亦為不倫。
第4段婚姻「女以驪姬歸」…總算無同姓通婚問題,亦無上下亂倫問題,但卻引發更大的人倫扭曲悲劇:
驪姬為了想讓奚齊奪嫡,讒言惑主…晉獻公21年逼死了太子申生,次年逼走了公子重耳、夷吾。
以上我們舉出《禮記》、《國語》、《左傳》三種不同的三代文獻,
由重耳之被稱「孺子」、由重耳之被稱「生十七年而『亡』」、由晉獻公之「『又』娶…生重耳」,
中國人依此推論:重耳在晉獻公22年逃離晉國之際,應該為17歲。
但太史公在《史記》的記載卻大不相同。
◆《史記‧晉世家》:
「晉文公重耳,晉獻公之子也。
自少好士,年十七,有賢士五人…自獻公為太子時,重耳固已成人矣。
獻公即位,重耳年二十一。
獻公十三年,重耳備蒲城守秦。
獻公二十一年,獻公殺太子申生,驪姬讒之,恐(懼),(重耳)不辭獻公而守蒲城。
獻公二十二年,獻公使宦者履趣殺重耳。重耳逾垣,宦者逐斬其衣袪。重耳遂奔狄。狄,其母國也。是時重耳年四十三。」
「重耳出亡凡十九歲而得入,時年六十二矣」。
太史公在《史記‧晉世家》記載:
晉獻公即位,重耳己21歲。
晉獻公21年,太子申生被逼自殺,重耳時當時在晉國都城,心生恐懼、不敢辭別父親,偷偷逃回了蒲城。
晉獻公22年,晉獻公派宦官追殺重耳,重耳不敢抵抗、逾牆而逃,宦官只削掉重耳的一片衣袖…
重耳逃至母親娘家的狄國(就是翟國),當時他43歲。
太史公《史記》直言重耳逃離晉國時為43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有別於從《禮記》、《國語》、《左傳》推論的17歲。
而《左傳》、《國語》、《禮記》屬於三代中國的典籍,是重耳生時的當代史,當然具有相當的權威性。
太史公是漢朝人,其《史記》在漢初史方面當然是絕對權威,可是三代史就難免會有些疏失、錯誤。
所以,
後代中國人嘗多尊重《左傳》、《國語》、《禮記》等三代典籍的推論:重耳離晉時為17歲。
這…或許也可稱為另類的「重耳之譎」,也是我們接下來必須先要努力澄清之「譎」!
實際上,重耳離晉之際當為43歲…太史公在《史記‧晉世家》的記載,應該是真實可靠的!
請讓我們回頭依序重新檢視《禮記》、《國語》、《左傳》的推論:
一、有關「孺子」的推論部份
因為秦穆公使者弔喪重耳,稱重耳為孺子、狐偃也稱重耳為孺子…因此推論重耳應該很年青、很年少;
這樣的推論乍看之下好像有理,不過並不嚴謹。
因為若重耳離晉之時為17歲,4年後晉獻公過世、重耳21歲接受弔喪己為成人,沒理由稱他為幼兒孺子。
除非在那時孺子另有某種特殊的涵義;例如對服喪之人、其內心懷著孺慕既逝親長的哀思…刻意稱他為孺子。
故而,
秦穆公使者對重耳:一次尊稱「吾子」、一次憐稱「孺子」(孺慕哀子),應該算是很合理;
而狐偃是重耳舅舅,身為重耳親長:兩次直稱「孺子」,當然也合理。
這樣,在這弔喪場合中的「孺子」,只是表示對喪主的一種禮稱、敬稱、憐稱、哀稱…與年歲無關;
重耳離晉時為43歲,47歲接受弔喪,因心懷孺慕之渴而被稱「孺子」,亦所宜也。
二、有關「亡」的推論部份
這可分為《左傳》之「亡」與《國語》之「亡」。
首先是《左傳‧昭公十三年》(前529)
晉國大夫叔向,回答晉國中軍元帥韓宣子(韓起)的部份內容:
「…我先君(晉)文公(重耳)…『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亡』十九年…」
叔向所述的內容很長,摘錄部份如上…令人有一氣呵成的感覺,那就是:
重耳在17歲時,有賢士5人跟隨,接著立刻在晉國外流「亡」19年…也就是:重耳離開晉國時為17歲。
其實這是斷章取義的結果,叔向所述的內容很長,意在比較楚國公子與齊桓公小白、晉文公重耳之不同:
1、在國內是否「早」有賢士跟從
2、在國外是否有相挺的鄰邦(外主)、在國內是否有支持的家族(內主),
3、在國外流亡之際是否意志堅定、一以貫之。
這三項是屬於性質上完全獨立的比較,在時間上並沒有真接連繫的關係;
例如:重耳的「有士五人」,是重耳在晉國國內早於17歲就「有士五人」跟從,並不表示當時就有外主、內主,也不表示當時重耳己經在流亡了。
而同樣的內容,太史公也有記載。
◆《史記‧楚世家》
「昔我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寵於獻公。好學不倦。
『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餘(趙衰)、子犯(狐偃)以為腹心;有魏犫、賈佗以為股肱。
有齊、宋、秦、楚以為外主,有欒、郤、狐、先以為內主。
『亡』十九年,守志彌篤。惠、懷棄民,民從而與之。故文公有國,不亦宜乎?」
太史公在《史記‧楚世家》記載叔向所述的內容,幾乎與《左傳‧昭公十三年》完全一致;
但太史公在《史記‧晉世家》已清楚載明:重耳離晉為43歲。
因此,推論重耳17歲「有士五人」而流「亡」,是因未睹叔向所述的全篇、遽而斷章取義的一種錯覺。
其次是《國語‧晉語四》
曹國大臣負羈對曹伯所述:
「…晉公子(重耳)生十七年而『亡』,卿材三人從之,可謂賢矣。」
這的確是一則相當有力的証據,強烈顯示:重耳應該是17歲而流「亡」。
我們只有採用最後手段,認為這裡的「亡」是錯簡,原先之字應為「有」;而古簡無句讀,我們可重新標點如下:
「…晉公子(重耳)生十七年而『有』卿材三人從之,可謂賢矣。」
這樣讀起來文句非常流暢、更為嚴謹,說明重耳17歲有「卿材三人」;至於流亡則是另外一回事,還得要等到重耳43歲。
三、有關「又」的推論部份
《左傳‧莊公28年》(晉獻公11年、秦宣公10年、齊桓公20年、前666年)
晉獻公娶于賈,無子。
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
「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
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歸,(驪姬)生奚齊,其娣(妹)生卓子。…
任何人看到這段文章,都會認為《左傳》作者是在依時間先後,敘述晉獻公的婚姻、生子的次序。
「又」…表示後來;
所以晉獻公是先「烝於齊姜」、再「娶二女於戎」;先「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再「生重耳,夷吾」。
這是單從文句結構、文辭用語來考量,但忽略了三代中國思想、價值的人文背景。
如果我們接受太史公在《史記‧晉世家》對重耳年歲的記載,
那麼晉獻公即位前重耳就己經21歲了,卻顯然未被立為嫡子,這其中有兩個重要的思想、價值因素:
1. 在思想上…重耳之母是戎女,似有外於中國、並非完全融之於中國。
2. 在價值上…重耳之母雖是狐氏,但卻是姬姓,與晉國同宗聯姻,人倫不諧。
這應該是晉獻公在即位前,一直未立重耳為嫡子的根本原因。
晉獻公的心意…重耳理解、晉國人理解、三代中國人理解、《左傳》的作者當然也完全理解;
所以
《左傳‧莊公28年》才會先介紹嫡子申生,再依年歲之序、時間之序介紹:重耳、夷吾、奚齊、卓子。
雖然申生的生年晚於重耳、夷吾,但申生是嫡子…嫡子為長、嫡子為大、嫡子優先。
這樣的介紹方式,不但在三代的《左傳》如此、在漢代太史公的《史記》亦如此。
《史記‧晉世家》:「(晉)獻公子八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賢行。」
太史公也是先介紹嫡子申生,再依年歲之序、時間之序介紹:重耳、夷吾,彷彿申生年歲大於重耳,
不要忘了,太史公在《史記‧晉世家》己強調重耳生於申生之前、年長於申生,
但太史公仍然先介紹申生,只因為申生是嫡子。
周公制嫡長子宗法制度的周禮,原本嫡子就是長子。
但到了東周,嫡子未必就是長子,只不過在宗法價值體系下仍被視同長子…宗法人倫己遭扭曲了。
故而,「又」不代表時序、不代表年歲之序,是代表遭到扭曲的宗法嫡子發揮了影響,
《左傳》作者的心意…重耳理解、晉國人理解、三代中國人理解;只是後代中國人往往因疏忽而誤解。
以上我們依序來檢視由《禮記》、《國語》、《左傳》…得出重耳17歲離晉的推論,其實大多不夠嚴謹。
造成誤解的的兩個根本因素:
1. 三代典籍認為重耳年歲,當代之人人盡皆知,毋須刻意贅述…沒想到,到頭來反留給後人猜疑的空間。
2. 三代典籍如《左傳‧莊公28年》,受思想、價值之侷限…最終竟成為誤導後世讀者的亂源!
當我們在讀太史公的《史記‧晉世家》,也許會感覺到太史公對重耳年歲的記載,似乎超乎尋常的仔細。
相信太史公這麼仔細應該是有原因的。
太史公寫三代東周之史,最重要的依據就是《左傳》、《國語》,
可是偏偏因上面所述的兩個根本因素,《左傳》、《國語》並未寫清楚重耳離晉之年歲,
而這一點很重要,太史公身受其苦,他知道後人也必將受其苦,所以他才花了一番工夫找出正確答案,刻意在《史記‧晉世家》寫的超級仔細。
只可惜太史公沒註明出處;後人也查不出出處、又不了解他的苦心,反倒懷疑他的記載是否不實?
重耳離晉之年歲,中國人爭論了兩千餘年,太史公的《史記‧晉世家》反而落入了下風。
可信的不被信、原本不該相信的卻無端誤信…以上的討論或許能夠稍稍澄清意外的「重耳之譎」。
關於重耳離晉的年歲,我們還有兩點補充:
1、重耳離晉的年歲與趙同、趙屏、趙嬰齊相關,不過我們暫不討論,請留待下篇「趙氏孤兒」再予澄清。
2、重耳「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亡」…《左傳》所載叔向的這段話,益發証明太史公史料才是合理的!
因為依太史公史料,晉獻公即位之前先生庶子重耳、夷吾,
重耳17歲時身為長子並未立嫡,但有賢名,所以會有5人願追隨他、賭重耳有朝一日終會被立嫡。
即使後來晉獻公即位立嫡申生,5人仍會與重耳君子相交;待申生意外自殺後,重耳在43歲時…5人是因為26年的深厚交情,才可能與一起亡命天涯!
但假如是晉獻公即位後,先生長子申生立嫡,再生重耳,恐怕重耳再賢也未必賢過申生,當時想要追隨申生之人必然遠遠超過5人,而願追隨重耳的也許不會太多吧;
一旦變生肘腋,申生突然自殺,當時會轉而追隨奚齊的想來也會不少,而與重耳有深交的應該不會太多,至於真願賭命冒然追隨這位17歲少年郎的…恐怕只有狐毛、狐偃兩位舅親了吧!
以上我們費了一番工夫討論「重耳之譎」的虛面相…有關重耳離晉的年歲問題(因婚姻的匹配而引起)
接下來我們終於可以來討論「重耳之譎」的實面相…有關重耳返晉的婚姻問題(因人倫的順逆而糾纏)
重耳返晉的婚姻問題:是秦穆公想要把自己的宗室女許配給重耳,
這原本是件好事,應是一心想要結交秦國以返回故國之重耳…夢寐以求的天大喜事;
雖然五位宗室女實在太多、一位即可…但宗室女的多寡非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懷嬴,重耳難以接受懷嬴。
而五位宗室女中的其他幾位,其實並非秦穆公在意的焦點:焦點在懷嬴,不嫁懷嬴…秦穆公當悵然有憾!
懷嬴是秦穆公鍾愛的女兒;她己在西元前643年(晉惠公8年‧秦穆公17年)嫁給晉惠公(夷吾‧重耳的異母弟弟)的兒子(圉),
當時圉(代父為質、秦國為此歸還受俘的晉惠公與河東)的年紀在9-12歲【註】,懷嬴應未過20歲。
5年後(前638年‧晉惠公13年‧秦穆公22年),晉惠公病重,子圉告訴懷嬴、邀她回晉,懷嬴沒答應、也沒密告父親…於是圉逃回了晉國,秦穆公為女兒懷嬴而感哀疚,所以有了想招重耳為婿的念頭。
隔年(前637年‧晉惠公14年‧秦穆公23年),晉惠公逝、圉立為晉懷公…懷嬴應該是20歲左右吧!
重耳若答應了秦穆公的好意,那就會讓他自己陷入到一個複雜而紊亂的人倫網絡當中:
重耳原本是秦穆公的舅子(秦穆公夫人是重耳的妹妹),婚後就變成了秦穆公女婿…該如何稱呼?
晉懷公(圉)原本是重耳的侄子、懷嬴的丈夫,重耳再婚後就變成了…、…該如何面對?
懷嬴原本是重耳的侄媳婦,再婚之後就變成了…、…該如何…、…?
開始觸動這場人倫扭曲的人是秦穆公。
秦穆公知道三代人倫之禮,也知道落拓公子重耳謹守三代宗法親親人倫之禮。
14年前(前651年‧晉獻公26年‧秦穆公9年),秦穆公就對重耳的知禮、守禮…印象極為深刻!
當時晉獻公剛逝,里克連弒奚齊、卓子(晉獻公之子),晉國國內無主,里克派人迎重耳返晉、沒結果。
秦穆公也派了使者赴翟國向重耳弔(重耳之父)喪。
重耳對使者:「稽顙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重耳雖盡心行禮、但起身後絕口不談返晉的私事;
使者同樣無結果而回、報告了秦穆公,秦穆公大為稱讚重耳:
「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顙而不拜,則未為後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則愛父也;起而不私,則遠利也。」
重耳知禮、守禮,一切遵循三代宗法親親人倫體制之禮,沒有受到魔鬼的誘惑而失禮,
秦穆公當然也知禮,所以才會依禮讚賞重耳的守禮。
這是秦穆公9年(晉獻公26年‧前651年),秦穆公以幫助返晉登基為餌,試煉重耳之故事…
秦穆公23年(晉惠公14年‧前637年),14年後秦穆公又以一場婚姻幫助返晉為餌,再度試煉重耳…
這是重耳在返晉之前,所面臨一場紊亂人倫的人性考驗。
秦穆公9年(晉獻公26年‧前651年),重耳曾經遵禮敬倫:婉拒了秦穆公助他藉父喪謀私利,
秦穆公稱其賢、晉國君子稱其賢、當世君子稱其賢…
但重耳只是一介庶民,而《孔子‧春秋》不載庶民之事,孔子大概也不會對弟子說:「重耳正而不譎」;
故未來,重耳之賢、重耳的「正而不譎」…可能都將成空。
秦穆公23年(晉惠公14年‧前637年),
重耳若再度遵禮敬倫:婉拒了秦穆公、不婚懷嬴、不返晉國,
重耳將終身為一介庶民,不列《孔子‧春秋》,
《論語》雖不再有「晉文公譎而不正」之貶,恐亦無「重耳正而不譎」之褒…未來一切都必將成空。
而重耳若接受秦穆公所提的婚約、以此返晉,那就是重耳的不正、將成為「晉文公譎而不正」的起點!
這就是秦穆公23年(晉惠公14年‧前637年)「重耳之譎」的實面相。
重耳…本來想要再次遵禮敬倫而婉拒,
但他後來…還是請教了跟從他40餘年的賢士;他們的陳述我們不必多做討論,因為孔子己略有定論;
重點是:後世的中國人多未深入探討「重耳之譎」的真實問題…拒絕或接受這場婚禮的人倫主題,
反而會討論到重耳當時年歲多大?追論到重耳離晉的年歲多大?這就是「重耳之譎」的虛面相。
討論重耳年歲的虛幻,可分為兩個層面:
1、重耳真實的年歲,並不會因為我們的討論而改變。
2、如果我們想要在資料不全的狀況下,去分析推論重耳的真實的年歲,那就必須站在三代中國當時的情境去推論。
若我們憑空設定:一場婚姻的男女雙方年歲應相匹配、不可相差太大,
而秦穆公23年(晉惠公14年‧前637年)懷嬴約20歲,至於重耳則有36歲(離晉17歲)、62歲(離晉43歲)兩種選擇,我們因此而選重耳當時為36歲(離晉17歲);其實這完全是一廂情願!
因為秦穆公為女兒擇偶時,第一優先考慮的根本不在年歲的匹配與否,而在地位匹配與否。
想當初秦穆公17年(晉惠公8年‧前643)「圉為質於秦,秦(穆公)歸河東而妻之」,圉當時約9-12歲,懷嬴年歲不詳、但那不重要;因為圉是晉國太子、懷嬴是秦國公主,地位才是秦穆公所看重的!
我們若分析秦穆公23年(晉惠公14年‧前637年)重耳的年歲,三代人倫背景才是應該優先考量的因素,這就是為什麼重耳一開始遲疑沒有答應的原因,因為若真的答應了則人倫不諧!
可是重耳的隨從賢者為什麼卻多偏向於接受呢?
想當初晉獻公在26年剛剛過世(秦穆公9年‧前651年),晉國國內無主,里克派人迎重耳返晉、沒結果,秦穆公遣使弔喪邀重耳返晉、沒結果,不正是狐偃以宗法親親人倫之大禮力勸重耳不可妄動,那麼為何14年後,狐偃等賢者卻變調了呢?
因為14年前重耳48歲可以等,14年後重耳己62歲,而狐毛、狐偃、趙衰年紀更大於重耳,實在無法再等下去,所以才會變調、從權,希望能掌握人生最後一次機會回國,為晉國成就一番事業。
假如重耳真的是17歲離晉,在外流亡19年,當時36歲,也許狐偃會像14年前一樣:遵禮敬倫支持重耳婉拒吧!
這就是人性、這就是重耳在62歲的情境下…他與他的隨從,在歷經人倫禮教掙扎後最終反射的人性。
人性是相同的,中國人有人性、西方人有人性;
人倫是相通的,中國人有人倫、西方人有人倫,但中國的人倫與西方人倫稍有一點小小的不同。
中國的人倫自三代中國起,經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細膩的宗法親親價值體系,而為後世兩千年帝制中國大體承襲;
比起西方人倫來,中國的人倫要稍稍多用了一點心力,雖多增加了一分宗法親親的束縛、但也多添了一分宗法親親的凝聚力。
這一點宗法親親的小小不同…是中國歷五干年而能成其大的根本原因。
我們在三代中國的秦穆公23年(晉惠公14年‧前637年)見到重耳的一場婚約、糾葛著人倫關係的扭曲,可以看出東西人倫的一點不同。
當然,也許類似的場景在西方的歷史當中也嘗見到,好像中西並無不同,
然而:
一點不同的…是西方歷史,少有如同對重耳那般棲遲猶疑的深入描寫,或許因為西方當事人並無艱難的感覺;
微微不同的…是西方少有歷史家,會對重耳留下那般既隱晦又明皙的烙印:懷嬴。
嬴是秦國之姓,指她是秦穆公女兒,懷是晉懷公簡稱,指她是晉懷公‧姬圉的原配夫人;這一點不同、差異頗大,
這是「重耳之譎」的一項中國歷史春秋表徵!
這就是三代中國親親人倫體系的特色,
重耳的棲遲猶疑,顯見親親人倫體系的約束力;而重耳最終的抉擇,顯見親親人倫體系的約束力仍有漏洞,
實際上三代親親人倫體系約束力的漏洞,主要發生在頂端的領導階層,
落拓公子重耳棲遲猶疑的人倫困境,不是重耳自己造成的,是秦國領導秦穆公提出亂倫婚約造成的;
正如當初重耳會逃離晉國亡命天涯,不是重耳自己造成的,是晉國領導晉獻公連續亂倫之婚造成的;
然而歷代中國的歷學家,不討論、不批評晉獻公、秦穆公之失,顯見三代中國親親人倫的體系無力補漏;
而這個漏洞最終導致近代中國的沈淪、積弱、一至於今!
中國人花許多工夫討論重耳離晉的年歲…那是重耳面對婚約的虛面相,
中國人應花工夫討論的是晉獻公、秦穆公紊亂人倫體系之失…那才是導致重耳面對扭曲人倫之婚的實面相;
只因晉獻公、秦穆公為國之領導,不被中國人討論、批評,才會轉移焦點…去討論重耳離晉的年歲。
而類似的情形也出現在「晉文公」身上。
「晉文公」是晉國領導、是三代中國的中原諸侯領導,三代中國沒有那個中國人會批評領導,
還好,孔子是少數的例外:「晉文公譎而不正」…雪泥留爪,顯現出「晉文公之譎」的一點端倪。
只是從此以後,在三代中國「晉文公之譎」就成了絕響,
孟子:「仲尼之徒無道桓(齊桓公)、文(晉文公)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就清楚點出了此一事實。
而重耳不過是落難公子、一介庶民、非為領導,
無人討論、批評重耳接受秦穆公的婚約,無人批評「重耳譎而不正」,
唯有「懷嬴」之名…遺下「重耳之譎」的一點空谷跫音,為後世所有中國有心的市井庶民輕輕低迴不己。
【註】
《史記‧晉世家》
(晉惠公)八年(秦穆公17年‧前643),使太子圉質秦。
(若圉生於晉惠公即位前一年,則圉在晉惠公8年入秦為質是9歲)
初,(晉)惠公(逃)亡在梁(晉獻公22年‧秦穆公5年‧前655),梁伯以其女妻之,生一男一女。…故名男為圉,女為妾。
(若圉生在晉惠公逃亡至梁當年,則圉在晉惠公8年入秦為質時,應是12歲)
《左傳‧(魯)僖公17年》
(魯僖公)十七年(晉惠公8年‧秦穆公17年‧前643)…夏,晉大子圉為質於秦,秦(穆公)歸河東而妻之。
(依上述討論,秦穆公將懷嬴妻配圉時,圉約9-12歲)
說明:
上述資料基本上遵從《左傳》。
至於《史記》則列為參考,因《史記》本身資料會有衝突;
如「圉質秦」:《史記‧晉世家》在晉惠公8年(秦穆公17年),但《史記‧秦世家》則在秦穆公15年。
《史記‧秦世家》
(秦穆公)十五年,…繆公(秦穆公)虜晉君以歸,…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於秦。秦(穆公)妻子圉以宗女(懷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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