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的媽!生完小孩 她胖了10公斤
2012/02/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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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可利用快走減重 每日少吃300卡 月減1.5公斤
許多婦女產後瘦不下來,為了「媽媽身材」非常苦惱。營養師說,只要懷孕期間體重增加控制在15公斤以內,產後平均體重不會超過孕前1.5公斤。但如產後半年,BMI大於24,且體重比孕前增加5公斤以上時,就要求助減重門診。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膳食治療組主任林宜芬說,產後肥胖是指產後六周,體重仍超過懷孕前的1%。統計顯示,國人產後婦女體重,平均增加0.3至4公斤,但個人差異很大,有的婦女可以增加到10公斤以上。
她說,營養狀況良好健康孕婦,懷孕第1期 (前12周)不需額外增加熱量。懷孕第2、3期 (13周至40周)每天需增加300大卡。坐月子期間哺育母乳者,因製造乳汁需消耗較多熱量,每天需較孕前增加500大卡。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營養科主任林妙卿建議,母親在這段期間飲食可以「跟著感覺走」,哺乳期間餵完奶後,如有餓的感覺時才吃東西,渴時才喝水,可避免攝取過量,造成產後肥胖。
產後正常時期 (產後6周後),要開始新階段生活,如果要帶孩子,會消耗不少熱量,但需注意不要過度勞累,並預防「媽媽手」等肌肉傷害。
林宜芬說,這個階段運動,可在家利用走步機,地板柔軟操、瑜珈、上下階梯、刻意徒步快走等方式,每天運動時間累積30分鐘以上,再加上飲食每天減少300大卡 (相當於一個麵包)熱量,一個月就可以減重1.5公斤。
【2005-03-30/聯合晚報/8版/身性靈‧彩經/記者陳家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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