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轉自「哲思驛站」
平等的倫理價值對於非平等的倫理價值有如下的反駁:第一,人類是社會化的存在,人類社團若缺乏團結協作將難以運轉,而恰恰平等這座不偏不倚的「天平」為我們提供了相互合作的激勵,使我們能夠在相同的標準下得到善品:這條路徑是道德社會學派的功利激勵的觀點。另一方面,平等不僅具有社會關聯性意義,同時具有本質性和道德價值。人並非因外在的好處追求平等,而是由於內在的尊嚴,即對「人之為人」這件事本身的尊重:這條路徑是康德將道德平等和人的理性與尊嚴做聯繫的延續。這兩條論證對「非平等主義者」的「多樣化-異化」和「嫉妒-同情」的論證進行了有力回應:前者認為,人類利益的訴求是多樣的,人們理應尊重彼此差異化的訴求,平等是從差異中產生的,而並不一定在道德上是正當的。後者認為,平等往往出於對比自己情況好的人的嫉妒或比自己狀態差的人的同情,而並不是出於人對於人尊嚴的尊重。 平等之所以構成一種道德價值(moral value),是因為其提供了人類社會兩套互相照應的坐標:天平與稱。從相對性道德價值的角度來講,平等反映出人與人之間的比較和參照。無論以應得論或是結果論的善品(good)分配方式來講,平等保障了參加社會博弈的各主體規則的同一性。從新教改革到資產階級革命,舊有價值秩序的解體不斷伴隨著新的平等化浪潮的產生。平等作為一桿天平,引發了近代以來西方社會對貴族秩序、教會秩序自下而上的平等化反思。從絕對性道德價值的角度來講,平等保障了人本身不可剝奪的權利和尊嚴,是每個個體內在道德秩序的保障,具有絕對性的價值。
以不平等的方式壓迫、歧視他人,是對人之為人的道德本質、道德人格的不尊重。契約論傳統將人的道德人格、尊嚴凝練在權利中,對權利平等的保障同時也是對人格尊嚴的尊重。因此,平等作為一種絕對性的道德價值作為一桿秤為人的政治權利賦權。 不同思想家以不同理論進路詮釋平等的社會價值:G.科恩(G. A. Cohen)強調機會平等(equality of chance);阿瑪蒂亞·森(Amartya Sen)強調能力平等(equality of ability);德沃金(Myles Dworkin)重視平等需要通過資源配置(reallocation of resources)來實現。羅爾斯(John Rawls)根據「作為公平的正義」,主張經由平等原則(principle of equality)和差異原則(principle of difference)兩者,並在自由和機會原則的優先性下實現具有穩定性的平等,同時形成一套社會制度和價值體系。第二代人權理論視域下的平等更重視個人發展的機會、能力、資源,以通過靈活調整社會制度、規則的方式重塑過程平等,從而將名義平等和實質平等相統一——事實上,羅爾斯不僅解釋了平等的理論形態,更從政治制度角度和公民德性角度論證了正義原則下的平等是一條可取的實踐進路,這種可取性體現在可制度化和可持續性兩個向度,並且分別構成了《正義論》第二、第三編的內容。 我們通常認為,羅爾斯的學說關切社會中的最小受惠者,處於自由主義左翼,更傾向於社會的平等。羅爾斯也在「合法期望與道德應得」中強調了個人的權利具有優先性,且不與人的內在價值相稱,對來自自由主義右翼的天賦私有做出了有力回擊——除了反對天賦的私有,羅爾斯也反對因為不正義的社會制度造成的機會不平等。然而,道德人格也同時是使一個人成為權利主體的充足條件。
羅爾斯主張,平等概念適用的三種水準:第一,作為公共規則體系的制度的管理;第二,作為制度的實質結構方面;第三,作為道德人格能力者獲得正義的保障。可見,羅爾斯在此處採取的「德性-平等」聯繫與正義原則中的權利優先原則中「合法期望-平等」聯繫形成了彼此補充的互補性:羅爾斯對於社會平等的觀點不是簡單、單調的,而是一個平等的綜合體系。為何羅爾斯要在平等問題中引入德性呢?文末將對此問題做出回應。 羅爾斯的看法與上文對實質平等、名義平等的討論形成了一定張力:過程平等主義者強調過程對於調節不平等進而促進名義平等和實質平等統一的作用,即「平等不可能建立在某種自然基礎上,而應該被當作一個純粹程序性的原則。」這種過程平等觀與功利主義平等觀有相符之處:一種以善的最大化為目標的程序原則。功利主義者們認為,平等必須把結果論作為前提,平等依賴於目的,社會規則是實現目的的最大化的過程。羅爾斯對此進行批判與修正:羅爾斯認為,程序性的平等欠缺保證「實際的平等對待」的基礎,平等並非依賴於目的(1)。然而在《目的》編中,羅爾斯認為平等資格又與道德能力相聯繫,似乎公民的道德能力取代社會善的最大化成為了平等的新目的(2)。認為(1)和(2)有所衝突,即羅爾斯的平等觀排斥道德應然性的同時又依賴於公民道德能力,乃是僅僅從單方面理解羅爾斯正義-平等體系而落入的詮釋窠臼。本文文末將試圖回應上述對羅爾斯的理解,但在這之前先考察《理論》編和《制度》編中平等與公正的關係有利於理解其背景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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