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址:🍀廣海明月 0262講【全廣II】光明版|🍁真如老師|(2020/10/01 ~ 10/04)|全廣第 2 輪
🍀 核心論式分析
本講的核心在於警示修行者:「佛法若用錯方向,將從救命藥變成致命毒(照妖鏡)。」
1. 宗、因、喻 (論式結構)
· 宗(立論): 修學者若不了解佛法是用來「淨化自己」而非「衡量他人」,修學佛法不僅得不到好處,反而會招致巨大的害處(下地獄)。
· 因(理由):
· 1. 標準極高: 佛法是「佛的標準」,其清淨度與精確度遠超世間。
2. 聖凡難辨: 除佛以外,世間無圓滿之人;且佛菩薩常示現「共同量則(平凡相)」在世間利生。
3. 心生鬥諍: 若以此高標準向外觀察,必然見到他人皆是罪惡(妖魔鬼怪),進而產生責備、諍論。
· 喻(範例):
o 照妖鏡喻: 佛法本是洗滌自心的「淨水」,若用錯了就像拿「照妖鏡」照人。因世間無完人,一照之下全是怪物,唯獨「照不到自己」,結果導致自心充滿瞋恨。
o 普陀山喻: 普陀山(觀音菩薩的道場)有各式各樣的人,其中必有佛菩薩示現平凡、甚至雜染的樣子。若隨便看別人,就會對聖者生起觀過之心。
o 末法鬥諍喻: 眾生不修內心,只修工具(教理)來攻擊他人,導致「鬥諍堅固」。
2. 所破與所立
所破(欲遮止的錯誤觀點):
1. 外向觀測: 將佛法的高標準當成檢驗別人的儀器。
2. 自許大乘: 以「我是大乘」為藉口,無視出離心或基礎戒律,認為那是小乘的事。
3. 無明傲慢: 自以為懂法,實則對自心的無明全無覺察,陷入「全天下都錯,唯我正確」的幻覺。
所立(欲確立的正確觀點):
1. 唯一對象: 佛法修行的對象只有一個,就是「自己」。
2. 淨化動機: 學習教理是為了翻轉內心的無明為智慧。
3. 聖者觀: 視他人皆為佛菩薩的慈悲示現,以此斷除觀過之心的動力。
4. 次第修學: 堅實地從「厭離心」策發「菩提心」。
3. 結論
本講次深刻揭示了**「修法與修人」**的本質區別。佛陀廣說教法,是為了提供一個對照組,讓我們在「世間無明」與「覺悟智慧」之間做抉擇。然而,一旦我們把這份「智慧的刻度」指向他人,修行就變成了造業。師父強調,佛菩薩為了慈悲攝受眾生,故意示現與我們一樣的缺點;如果我們執著於外相的圓滿,就會錯失受法的機會,甚至陷入鬥諍。真正的幸福在於:收回看向別人的眼光,專注於淨化自心的雜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