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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三月三日於十五房
2026/09/0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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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三月三日於十五房
一、 前(廿八)日午後于凱給九號蘇尔挺一字條(由十三號遞轉), 飭蘇出獄後,
應休息一個月,再從事各種活動以免失風,等語。
二、 押於一號之梁鍾濬於一日調本室,經常與于交頭密語,談個不停,據于說:
「梁未參加組織因為他與余飛是同學,至少他是我們的朋友,因此我們(共黨)的事他都知道,此次最多判知情不報,很快可以出去。」由梁之口氣中,可知他本人的家屬都在北平,在台關係除同事外別無他人,由此判斷
前以于凱接獲上級的命令,似非由梁轉者,容再追查。
三、 于對李維城(已開釋) 非常相信,他說:「假使李是釋放了的話,他馬上會給
我送點東西來,同時可以與他通信建立關係。」言內似有利用李工作之意。
謹呈
事務員李
法官鄭
在押人路齊書親筆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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