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男童侵犯23名同學下體是做遊戲?
2015/07/0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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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有媒体披露了一则新闻,云南3名7岁男童,在教室内,对班上10名女生、13名男生进行“体检”。所谓体检,是指用手指、木棍插入女生的阴道、男生的肛门。生理层面后果:至少有4名女童外阴红肿、发炎,其中1人处女膜破损。心理层面后果未知。当地教育局把这件事定义为“游戏”,而我们又该怎样看待这样的“性游戏”?
这是游戏,还是侵害?
“全天下没有这么小的流氓”,所以这只能是“游戏”
这件事让人想表达愤怒,但同时也感觉到愤怒被压制——这不是老师侵害学生,也不是成年人(甚至连14岁都远没到)之间的侵害,施暴者和受害者都还没上小学(学前班)。所以,当地教育局认为,3名男童的行为是在扮演“医生”。

這是涉事學校的教室,顯然這是邊遠地區的窮學校
按照这种说法,这些孩子是在玩角色扮演的游戏。著名性学专家彭晓辉很认可当地教育局的定性,“7岁孩子的行为,以及发生此类行为的原因,可能是源自天生的性好奇。”更有一些性心理专家认为,如果把此事定义为“性侵”,造成的伤害会更大——既违背了儿童的性心理,也违背了法律。
之所以要讨论这是不是游戏,正是因为它发生在儿童之间。不存在成人与儿童间的“性游戏”,也不存在成人之间的“性游戏”——不管是前戏还是后戏,发生了就叫性行为。在分析这起案例的时候,始终不能忘了,这是发生在7岁儿童之间的伤害事件。不管再怎么提倡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也不可能降低到7岁吧?
而且,即便是儿童之间发生了性行为,各国法律也都没辙,就算是很保护幼童权益的中国台湾,也有“两小无猜条款”:依台“刑法”规定,与未满16岁男女发生性关系,处7年以下徒刑,但若双方均未满18岁,被告可免除惩罚。更何况,云南3名男生的行为,也远远够不上“性侵”,只能勉强套上“猥亵”,但同样由于年纪的问题,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但这样的“游戏”明显违背了自愿的原则,带有明显的欺凌性质
游戏是儿童的天堂。但任何游戏都有一个基本准则:参与双方都自愿且平等。在这起案例中,明显不是这样。首先,3个伤害别人的男生,一个是班长,一个是副班长,一个是素来强势的男生,这三人团体堪称“班里一霸”,在等级、地位上,这样的游戏已经没有平等可言。
其次,在具体的“游戏”过程中,也具有明显的强迫性。据其中一位受害女生回忆,她共遇到过8次类似情况,全部发生在午休期间的教室内。“龙龙(副班长)按住我的胳膊,天天(班长)整我。我往外跑,强强(另一个男生)就在外面守着,不让我出教室。”在彤彤经历这一幕时,还有4名“比较听话的男生”被要求在教室外排队等候。
天啊,这个3人小团伙,已经形成了明确的分工和秩序,一人望风,一人施暴,一人充当打手。可即使是这样,如前文所说,也无法追究这3个男孩的任何责任。这正是让人心忧之处。
不必恐惧儿童之间的性体验游戏
很多家长视孩子间的性游戏为羞耻、邪恶之事,其实这很正常
为什么7岁的孩子,会选择用性凌辱的方式,去伤害别人呢?如果不谈这种极端案例,而是放在更普遍的一个范围内看,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性体验游戏,大量存在于2至7岁的幼儿生活中。幼儿通过性游戏认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学习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从而获得身体、智力和社会性上的发展。通常,这类游戏都是从自己和自己玩开始的,也就是“自慰”。抚弄阴茎和用手刺激阴蒂,是他们探索性存在的一种很自然的方法。大概在孩子出生六七周后,他们就会用手去触摸世界(触觉逐渐发育),当偶然碰到生殖器,并因此得到快感后,他们有可能形成习惯。
所以,我们常常能看到有些儿童喜欢把玩自己的生殖器,而孩子的家长一脸不好意思地制止,甚至呵斥。当孩子过了自己和自己玩性游戏的阶段后,开始对异性产生兴趣,会接连产生一些疑问。比如,女孩会想为什么她们的下身没有突出的“杆状物”?为什么男生小便可以站着?而男孩子开始想了解女性的乳房,想要欣赏女性的裸体。在这一过程中,男生和女生会产生一些身体接触。甚至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也会有身体接触,这也都是正常现象。

兩個小男孩在玩性遊戲時,笑得都很甜,至少這是自願、平等的。而雲南受害女生曾在教室內大叫求救。
再往前发展一步,孩子们开始玩角色扮演了。来看一起案例,小雯在幼儿园读中班,一次,幼儿园举行了一场化装舞会,小雯被安排当新娘,与另一名当新郎的小男孩手挽手,伴着婚礼进行曲步入礼堂。孩子家长说“女儿回来后,兴奋得小脸通红。谁知没过两天,小雯就拉着同一个小区的小男孩要闹洞房,还装模做样地要上床。”而那个小男孩,甚至趴在小雯身上,做出模仿性交的动作。家长对此很是不安。
在心理学上,这被叫做模仿式儿童性游戏。蒋雯丽曾因央视播出的一个化妆品广告,而遭到了网友的一致炮轰。原因是“该广告有乱伦嫌疑”。其实,不过是广告中孩子模仿大人口吻,说了“妈妈我想娶你”这句话。
我们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玩过性体验游戏,有可能你当时没有察觉这和“性”有关,也有可能你回忆不起往事了。但一定有,这是你的人生初探,更是性初探。
但这样的性游戏,很容易丧失边界
孩子的性体验游戏可能一步步走向危险
上一段论述的儿童间的性游戏,基本上还都可接受。但事情的全貌并不是这样,因为这样的游戏,玩着玩着就可能失控。性心理学家把儿童间的性游戏划分为4类,前3类分别是模仿式、交友式、探究式,这3类互有交叉,性质类似。但第四种“类性交式”则完全不同。
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游戏场景,一群学前班或者幼儿园中、大班的孩子,聚在一起玩耍。刚开始,男生抚摸女生头发,女生掐男生胳膊(你觉得这很正常);后来,发展成男孩触摸女孩的乳房,女孩弹了男生的小鸡鸡(你觉得这也尚可接受);再后来,男生开始动用手指甚至树枝,入侵女生私密部位(你觉得事态很严重了)。

看見這樣的圖片,妳是覺得問題很嚴重,還是想笑?
儿童之间的性游戏,就有这种逐步“得寸进尺”的倾向。前一段时间,有人在微博上发起过一项调查,问题是“你小时候做过什么淫荡的事”,结果从网友的回答中来看,如果所言非虚,很多事其实非常严重,已经不是“游戏”能够概括进去的,由于尺度较大,对具体内容就不做展示了。
如果不加指导(性教育),性游戏会超出边界产生后果
涉事小学位于国家级贫困县,涉事学生家长基本都在外打工,可以说,这是一群被社会抛弃、被家长放弃的孩子。由于师资力量不足,即使侵害事件发生的地点就在课堂,发生的时间就在中午,也没有老师能发现并阻止(导致多个孩子连续受害)
孩子在4岁之后,就应该懂得身体的界限在哪里。作为性教育的关键一环,告知他们身体的哪些部位可以触碰,哪些最好不要触碰,哪些坚决不能触碰尤为关键。我们不认为这3名7岁的男孩必定邪恶,但至少可以肯定他们对异性(同性)缺乏性尊重;我们不认为受害的23名男女同学一定软弱,但至少可以肯定他们对这样的伤害缺乏应有的敏感(事情暴露是因为高年级孩子口耳相传,老师才得知)。
性教育之目的,是既保护孩子对性的好奇心,也让他们了解和性有关的知识,从而加以利用或保护自己。在国内大城市的性教育普遍流于形式的背景下,一个云南的乡村小学,能给予这些孩子什么样的性教育已无需多言。
我们很难想到侵害事件会发生在7岁的孩子之间,正是这种“想不到”,让儿童性教育问题不能再犹抱琵琶半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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