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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真有必要鋪滿全國嗎?
2015/09/1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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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有不少城市在集中整治盲道。長期以來,媒體質疑盲道,全部集中在“占用盲道”這個問題上。但少有人去分析為何國內盲道被肆意占用,也沒有人去思考“為什麽我們從來看不見盲人走在盲道上”,更無人去思索國內的“盲道大躍進”是否真的有必要。壹些看起來壹定對的公共設施,其實也有討論空間。
這洋的盲道,是對視殘者的侮辱
中國的盲道,不是鋪給盲人的
盲人如果不敢獨立使用盲道,盲道就毫無價值
盲道存在的唯壹價值,是讓視殘者能獨自出行。若每次視殘者出行,都是靠親友協助,其實是不需要鋪設盲道的。所以,如果盲道達不到讓他們“獨自出行”這壹目的,其存在的意義便蕩然無存。
中國有多少視殘者?2014年數據顯示,我國約有視殘者1731萬人,占全世界視殘人口總數的18%。並且,世界衛生組織防盲防聾規劃主任Thylefors指出,每年在中國都有約45萬人失明,這意味著幾乎每分鐘會出現壹個新的盲人。
從絕對數字來看,我國視殘者大量存在的現實是不容忽視的。故盲道問題,頗值得討論。以每個人的生活體驗為觀察窗口,很容易產生壹個疑問:為何我們從來看不見盲人走在盲道上?如果大多數人都有類似體驗,則說明我國盲道的使用率確實堪憂;從專業論文中針對視殘家庭散發的調查問卷來看,情況也確實如此。在至少兩篇關於中國城市盲道使用問題的論文中,被調查的視殘者表達“會獨自在盲道上行走”的人數都是0人。
不敢走如此盲道,是正常,敢走的是勇士

之所以出現這種局面,道理很簡單。曾有視殘者寫信給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站在盲道上不禁心驚膽戰,這哪是盲道啊!分明是個超級雜貨鋪!小到賣雞蛋的、賣早點的,大到汽車、摩托車……什麽都有!您說就這種配置我們盲人敢走嗎?”
集中整治盲道,會對視殘者造成欺騙,若真信任後果嚴重
長期以來,媒體質疑盲道,全部集中在“占用盲道”這壹問題上。這直接帶來壹個後果:地方政府會傾向於用運動式集中整治的辦法,來清理被占用的盲道。比如南京落馬書記楊衛澤,在青奧會來臨前,提出“大幹壹百天”的口號,全市所有體制內人員都要行動起來。其中很重要的壹項內容,就是清理盲道。在“大幹壹百天”結束後,南京宣布所有盲道達到了“完好暢通的效果”,盲人可以放心使用。南京本地媒體也跟著宣傳,叫好點贊。
青奧會結束後,南京盲道原形畢露
遺憾的是,在青奧會結束後,盲道被占用的情況恢復原樣。如果視殘者不諳世事,對整治行動的效果信以為真,那無疑是把自己推向不歸路。
無處不在的盲道,導致了壹系列後果
國內盲道存在大躍進式建設,只管建,從不管能不能用
盲道的作用既然是幫助視殘者正常行走,是不是越多越好?是不是覆蓋的面越廣,越體現對盲人的重視?如果不仔細考慮,確實會得出肯定的答案。至少地方政府是這樣認為的。
盲道在國內的推行時間比較短,80年代末期開始由殘聯推動,直到2001年,我國頒布實施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明確要求,城市中新建主路應鋪設盲道。但和其他所有公共項目壹樣,真正能推進盲道建設的,還是要靠政治性。這裏特別要提兩個評選,這兩個評選,直接推動了國內盲道的大躍進式建設。
第壹個是“全國文明城市”的評選。從2005年開始,全國幾乎所有城市都用極高的熱情來參選,而在考核項目中,盲道的覆蓋率是城市是否文明的重要指標。並且,在考核體系中,並沒有註明只抽查主幹道的盲道覆蓋。所以,即使在根本不適合鋪設盲道的路段,也要強行鋪。作為變通手段,有些盲道的寬度過窄,達不到規範要求的最低限30cm,但無所謂,只要有就行,能不能用不重要。
另壹個是“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的評選。如湖北襄陽市,在2010年參評“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時,提出在全市公共設施、道路內的盲道設置率達到100%。這種盲道大躍進式建設體現在很多參評城市身上,直接導致盲道的鋪設與民生脫節:有些城市將盲道鋪上了過街天橋、立交橋,而這恰恰與視殘者的出行習慣相悖,妳見過哪個視殘者會去立交橋?他們最怕的就是立交橋;在壹些人流量很大的人行道上,也鋪設盲道,但視殘者不會到行人比較擁擠的人行道上行走。
在這種背景下,盲道被占用幾乎是必然
日本這個國家,著實把關愛弱者的思維貫徹到社會的每個角落。單看盲道,日本是絕不可能出現被占用的情況的。國內媒體在痛斥盲道是擺設時,常喜歡用日本來作為參照。但有壹個問題值得我們想壹想:盲道被占用,壹定是不可原諒的嗎?
日本壹處地鐵漏雨後,緊急處理措施偏執地避開了盲道,這壹細節足以說明日本的盲道不可能被占用

不少媒體報道過北京的北五環輔路上,盲道被私家車占用的現象。亂停車固然不對,但北五環輔路,路上的行人可以用“人煙稀少”來形容,更別說出現視力殘疾者。中國盲協常務副主席、秘書長李偉洪說:“不要說五環,二三環路的輔路修盲道,都是沒有必要的。”本來就沒有必要修盲道的地方,盲道被占用,這幾乎是必然。
按照要求,盲道宜設在距圍墻、花臺、綠化帶等障礙物0.25至0.50米處。但由於我國盲道只追數量不追質量,很多盲道都鋪在人行道中央,它自然有很大概率會被各種市政設施、商業設施、自行車或多或少占用。比如,在城市建設規範上,人行道的設置應該考慮到自行車的停放問題,若在沒有考慮車輛停放的情況下,還要解決自行車的停車問題,這必然構成壹個矛盾,造成的結果就是人行道被大量車輛所占用,設置在人行道上的盲道不免也被殃及。
盲道的建設和使用是壹個系統工程,葉公好龍者學不會
不少地方政府在建設盲道上,總是抱著壹種要把盲道貫穿全市的想法,恨不得順著盲道走,能把城市繞壹圈。這種想法既不現實,也徒增難度。尤其是在十字路口,需要過信號燈時。對盲人而言,到路口後,需要提示音來幫助自己過馬路,這就需要在普通紅綠燈的基礎上,加裝提示音裝置。
首先,國內尚有很多城市沒有紅綠燈語音裝置,這是明顯的為建盲道而建盲道,僅僅止步於道路驗收;其次,在有提示音裝置的城市,也僅僅是程式化,而非人性化。北京市從2002年起,在各區縣商業網點、主要大街、旅遊景區、醫院、車站等周邊道路安裝了紅綠燈聲音提示系統,緩慢節奏的“都——都——”聲代表紅燈,緊湊的“都都都都”代表綠燈。看起來還不錯是吧?
可如果盲人信這種提示音,也是把自己送往不歸路。在北京地鐵4號線菜市口站D口附近,有個東西方向的行人紅綠燈,紅燈亮起時,慢速的“都——都——”聲提示人們原地等待,但此時,5米外的南北方向指示燈亮起綠燈,急促的“都都都都”提示音與東西向的提示音混雜在壹起,很難辨別究竟哪個聲音才是東西向指示燈發出的。更誇張的是,百米外的地鐵C口附近,兩個方向的行人紅綠燈,幹脆設在了同壹根燈桿上。兩種提示音同時響起,快慢相錯,視殘者更分不清楚。
曾有殘聯的人建議,除了用不同的發聲頻率來區分紅燈、綠燈外,還應用不同的音調區分不同方向的紅綠燈。“比如南北向的用高音調,東西向的用低音調,視殘者對這種音頻、音調變化還是比較敏感的,肯定比同壹聲調更好辨別。”但目前全國無人理會這類意見,沒人去管盲人到底能不能安全使用紅綠燈聲音提示系統。
而其他國家和地區,光是提示音這種細節,就有很多用心之處。比如香港,紅綠燈提示音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周圍噪音大了,提示器發出的聲音會大些,安靜的夜間就很小。這樣既不擾民,又方便了盲人;在美國,到了十字路口,只要按住電線桿的按鈕持續4秒鐘後再撒手,擴音器裏就會有長達16秒的語音提示,告知紅綠燈的轉換情況,車流的疏密、急緩,以及東、西、南、北4條路的路名。
總之,盲道的使用,是需要系列配套工程共同配合、輔助的。觀察壹個國家的盲道是不是真的用心為盲人服務,不要去看盲道的裏程、覆蓋率,而要看相關配套設施是否完善,雖然它們不像盲道那樣顯眼,卻是真正做在實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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