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莽正義
2010/10/2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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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多個人追打一個人,這是去年十二月泰國電視新聞出現的畫面,這個人強姦並且殺害鄰居未成年的女兒,警方逮捕後回到現場模擬犯罪,所有的居民都挺身要來教訓這個人面獸心的禽獸,警察動員五百多人還是無法控制局面,趕緊取消犯罪模擬,匆匆回府。
這種類似的場景(百姓集聚毆打犯人)常常出現在電視新聞,並不是因為泰國有司法或是執法的誤差,卻是純樸百姓嫉惡如仇所發自內心的草莽程序正義,這麼多年仔細發覺在這個程序正義下,搶劫或是偷竊因為帶有貧窮的原罪,所以可以被體諒,但是強姦和殺人,嚴重違反道德秩序的,就會不約而同發生大家公誅的儀式,越是單純的村民集眾者越多。
泰國人民大部分篤信佛教,更相信輪迴,殺人者償命,即使毒品販賣害人都有死罪難逃的可能,日本也是如此,東方自古以來的法治精神,即使是王法,殺人償命都有共同性和同理心,自古中國,保有惡形犯人遊街示眾,午門斬首,讓百姓唾棄和警惕,包公受人遵從建詞立廟,姦擄盜淫傷天害理者,天子與庶民同罪,起始了中國固法、立法的嚴謹精神,回教徒現在還執行男女通姦要受亂石逞罰之痛。八國聯軍之後,所有東方政治都成為八股,需要全盤捨棄才能贏上”進步的西方民主社會”。
我們不斷的敞開政治大門來迎接遠到西方受訓的職能者,這些人真是能,可以把犯罪定讞的死刑犯由大化中,由中變小,最後無罪開釋,可以顛倒是非,可以由三級貧戶高居帝寶,這些學有專精的技能者,驕傲自大的知法玩法弄法強姦人民。
挪威捕鯨船赫赫有名,有一天他們捕不到鯨魚了,利用賞鯨來填補經濟的利益,開始大聲斥責日本濫殺鯨魚,英國紳士打獵蔚為時尚,至今仍保有鄉間的娛樂,殺光了野生動物就開始以保護動物來褒揚自己對保育的努力,西方人不喜歡吃鯊魚,大肆報導中國人吃魚翅的殘忍;西方搞個人權團體,台灣就得馬上廢法來爭取排名嗎?
王清峰女士不肯執行死刑犯的人權理想,怎麼可以選在衙門當菩薩,在法治的社會高唱哈利路亞,那麼許多善良百姓和基層執法、立法,檢警人員的努力維繫社會公平制度整體所受到的傷害又該向誰去求償,僅僅是一個婦人之仁,莫名揮舞著西方人權大旗,說是世界潮流所趨,台灣上百年的立法和修法都抵不上她自西方澡堂回來的香氣,一人廢法,全民賴以維持的秩序必須洗盤,殺人不用償命,是什麼樣的人犧牲多少無知百姓的公平正義,來滿足她個人要上人權鬥士的排名,你,是踐踏在許多弱勢血肉的人的頭頂上高談人權。
周處尚知要除三害,王清峰女士到最後還不知道自己原來是周處,還不清楚自己為何被百姓圍剿,全世界因為反對死刑下台的王部長並不是個笑話,因為她把這個笑點建立和誇大在被害人的痛苦的基礎上,人可用很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但是不可以要求別人也要達到德怨無求的境界,尤其是被害者。
人可以藉由信仰的自由和結合,來實現宗教團體裡面的理想國,無罪無赦無罰無心,基本上大家都接受了共同的教義,但是這個社會並不是只有單一的宗教,你的神不是他的主,必須藉著法律來維持整個社會的秩序與善良風氣,假若這個社會沒有那麼殘忍的殺戮,殘暴的牟恨,死刑自然會消失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之下,那不是因為人權的倡導,卻是因為人懂得愛惜自己,和愛惜別人的生命,死刑犯有兩種,一種是置身牢棝愧對祖宗八代不敢面世的人,另外一種是等到刑場要見閻王才全身顫抖,恍然自己的罪惡,感受到曾經加害別人的痛苦,自稱人權鬥士的人,你們救的是哪一種人,救了人來幫人,還是救了人來殺人。
這種類似的場景(百姓集聚毆打犯人)常常出現在電視新聞,並不是因為泰國有司法或是執法的誤差,卻是純樸百姓嫉惡如仇所發自內心的草莽程序正義,這麼多年仔細發覺在這個程序正義下,搶劫或是偷竊因為帶有貧窮的原罪,所以可以被體諒,但是強姦和殺人,嚴重違反道德秩序的,就會不約而同發生大家公誅的儀式,越是單純的村民集眾者越多。
泰國人民大部分篤信佛教,更相信輪迴,殺人者償命,即使毒品販賣害人都有死罪難逃的可能,日本也是如此,東方自古以來的法治精神,即使是王法,殺人償命都有共同性和同理心,自古中國,保有惡形犯人遊街示眾,午門斬首,讓百姓唾棄和警惕,包公受人遵從建詞立廟,姦擄盜淫傷天害理者,天子與庶民同罪,起始了中國固法、立法的嚴謹精神,回教徒現在還執行男女通姦要受亂石逞罰之痛。八國聯軍之後,所有東方政治都成為八股,需要全盤捨棄才能贏上”進步的西方民主社會”。
我們不斷的敞開政治大門來迎接遠到西方受訓的職能者,這些人真是能,可以把犯罪定讞的死刑犯由大化中,由中變小,最後無罪開釋,可以顛倒是非,可以由三級貧戶高居帝寶,這些學有專精的技能者,驕傲自大的知法玩法弄法強姦人民。
挪威捕鯨船赫赫有名,有一天他們捕不到鯨魚了,利用賞鯨來填補經濟的利益,開始大聲斥責日本濫殺鯨魚,英國紳士打獵蔚為時尚,至今仍保有鄉間的娛樂,殺光了野生動物就開始以保護動物來褒揚自己對保育的努力,西方人不喜歡吃鯊魚,大肆報導中國人吃魚翅的殘忍;西方搞個人權團體,台灣就得馬上廢法來爭取排名嗎?
王清峰女士不肯執行死刑犯的人權理想,怎麼可以選在衙門當菩薩,在法治的社會高唱哈利路亞,那麼許多善良百姓和基層執法、立法,檢警人員的努力維繫社會公平制度整體所受到的傷害又該向誰去求償,僅僅是一個婦人之仁,莫名揮舞著西方人權大旗,說是世界潮流所趨,台灣上百年的立法和修法都抵不上她自西方澡堂回來的香氣,一人廢法,全民賴以維持的秩序必須洗盤,殺人不用償命,是什麼樣的人犧牲多少無知百姓的公平正義,來滿足她個人要上人權鬥士的排名,你,是踐踏在許多弱勢血肉的人的頭頂上高談人權。
周處尚知要除三害,王清峰女士到最後還不知道自己原來是周處,還不清楚自己為何被百姓圍剿,全世界因為反對死刑下台的王部長並不是個笑話,因為她把這個笑點建立和誇大在被害人的痛苦的基礎上,人可用很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但是不可以要求別人也要達到德怨無求的境界,尤其是被害者。
人可以藉由信仰的自由和結合,來實現宗教團體裡面的理想國,無罪無赦無罰無心,基本上大家都接受了共同的教義,但是這個社會並不是只有單一的宗教,你的神不是他的主,必須藉著法律來維持整個社會的秩序與善良風氣,假若這個社會沒有那麼殘忍的殺戮,殘暴的牟恨,死刑自然會消失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之下,那不是因為人權的倡導,卻是因為人懂得愛惜自己,和愛惜別人的生命,死刑犯有兩種,一種是置身牢棝愧對祖宗八代不敢面世的人,另外一種是等到刑場要見閻王才全身顫抖,恍然自己的罪惡,感受到曾經加害別人的痛苦,自稱人權鬥士的人,你們救的是哪一種人,救了人來幫人,還是救了人來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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