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日出照高樓,竊國封侯逮竊鉤。
誰使香山生白髮,當街餓漢食難求?
昨天報紙社會版有一則這樣的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4/today-so7-2.htm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偷15元判7個月!
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男子顏志融(24歲,在押),
顏嫌準備離去時,卻不慎觸動警報器,保全人員趕到,警方正好在該校門口路檢,立即將他逮捕,在其身上找出15元贓款,全案審結,雲林地方法院認為他不知悔改,23日判處7月徒刑,平均偷1塊錢付出被關2星期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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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在政治版,也有一則這樣的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4/today-p9.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台肥董事長謝生富涉嫌主導台肥公司投資新瑞都公司近七億元,並從中收賄七千萬元,該項投資使國庫蒙受重大損失,一審判謝十四年,最高法院昨認定,謝僅為廣義公務員,撤銷貪污罪嫌,改依背信、毀損債權罪,判謝生富兩年四月徒刑,全案定讞,謝需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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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了十五元,被判七個以有期徒刑,平均每月值兩元。小偷是因為「饑寒起盜心」。
然而一個前台肥董事長,曾經是國民黨立法委員及立法院秘書長,貪污收賄七千萬元,被判兩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平均每月值二百五十萬元,相差一百多萬倍。這位高官是「飽暖思淫慾」。每個月兩百五十萬元,全世界有幾個CEO有這樣的收入?
在正義的法院的眼光中,飽暖思淫慾的大官們,他們每天服刑代價,還是比饑寒起盜心的小小偷,值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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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看到蘋果日報頭條寫著:
美女檢起訴羅福助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11904/IssueID/20090725【綜合報導】有「天道盟精神領袖」之稱的前立委羅福助栽跟頭了!台北地檢署美女檢察官陳玉萍去年8月追查一輛在國有水土保持區濫挖的砂石車,一路明查暗訪,居然揪出羅福助是一個超大型違法濫挖集團幕後首腦;該集團7年來在北縣新店市大香山濫墾,企圖造鎮獲逾百億元暴利,濫墾面積高達 23公頃,整座山頭都被剷平,嚴重威脅鄰戶生命安全。陳玉萍昨將羅福助等11人起訴,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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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壇上呼風喚雨的羅福助,曾是立法委員,也有黑道的背景,他曾被檢察官依背信、超貸、圖利等十項罪名,具體合併求刑三十年,當時整個社會一時有政府雷厲風行,一掃積弊的清新氣氛。結果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把羅福助所有的涉案,全部判無罪。
參見:誰來監督司法?---監察院應密切注意這樣離譜的司法案件
http://blog.udn.com/grotius6033/213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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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又看到一則社會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4/today-so7.htm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為了1個80元的便當,2個失業男子打成一團,一送醫、一法辦!
警方調查,張姓男子(31歲,竊盜等前科)原於工地擔任臨時工,失業半年無頭路,前晚餓昏頭,騎偷來的腳踏車逛大街,發現路邊一部機車懸掛一個便當,當場偷走。
警方說,適逢黃姓車主(33歲)步出牽車目睹,一路窮追猛打,沿路大喊「抓賊」、「趕快叫警察」,當街上演搶便當大戰,路人見狀報警。
兩人追逐打成一團
警方表示,2人巷弄追逐百公尺,來到孝順街73巷內,張男死命抵抗,緊抓便當哀求:「我一整天沒吃飯,便當送我好嗎?」黃男悍然拒絕:「我是失業郎」,揪衣拖行,硬是要搶回便當。
張男抵抗,不慎打翻80元便當,黃男氣得與張男扭打,2人傷痕累累,警方趕抵將2人架開,帶回派出所。張嫌坦承偷便當,頻向黃男道歉,強調實在餓昏頭;黃男則怒斥:「我也失業半年」,2人為了打翻便當一事,又於派出所內吵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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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了十五元被判七個月有期徒刑,餓漢為了沒有飯吃,偷了另一個失業者的便當,被發現後扭打起來,這位偷便當的小偷在法律上,可能因偷竊後還抵抗,而形成刑法第三二九條的「準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期可能比那位收賄七千萬的台肥董事長,被判兩年四個月的罪還重。
而被起訴十條罪名,被求刑三十年的羅大哥,在高院更一審被判無罪,最近又因濫挖砂石獲利百億而被起訴。而這位大哥,過去是立法委員,現在還有一個兒子是國民黨籍的立委。
天道寧論!我們只能說,小人物永遠是小人物,大人物永遠是大人物,司法上好像也很難說擺脫這個原則。除非我們採英美法的量刑制度,而且我們的司法真正地擺脫政治而獨立,我們的法官、檢察官人人有智慧、個個有良心。
「你讀法律嗎?」問這句話的人,盯著被問的人,目光流露出來的,是尊敬、歧視,還是憐憫?
【綜合報導】有「天道盟精神領袖」之稱的前立委羅福助栽跟頭了!台北地檢署美女檢察官陳玉萍去年8月追查一輛在國有水土保持區濫挖的砂石車,一路明查暗訪,居然揪出羅福助是一個超大型違法濫挖集團幕後首腦;該集團7年來在北縣新店市大香山濫墾,企圖造鎮獲逾百億元暴利,濫墾面積高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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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壇上呼風喚雨的羅福助,曾是立法委員,也有黑道的背景,他曾被檢察官依背信、超貸、圖利等十項罪名,具體合併求刑三十年,當時整個社會一時有政府雷厲風行,一掃積弊的清新氣氛。結果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把羅福助所有的涉案,全部判無罪。
參見:誰來監督司法?---監察院應密切注意這樣離譜的司法案件
http://blog.udn.com/grotius6033/213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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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又看到一則社會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4/today-so7.htm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為了1個80元的便當,2個失業男子打成一團,一送醫、一法辦!
警方調查,張姓男子(31歲,竊盜等前科)原於工地擔任臨時工,失業半年無頭路,前晚餓昏頭,騎偷來的腳踏車逛大街,發現路邊一部機車懸掛一個便當,當場偷走。
警方說,適逢黃姓車主(33歲)步出牽車目睹,一路窮追猛打,沿路大喊「抓賊」、「趕快叫警察」,當街上演搶便當大戰,路人見狀報警。
兩人追逐打成一團
警方表示,2人巷弄追逐百公尺,來到孝順街73巷內,張男死命抵抗,緊抓便當哀求:「我一整天沒吃飯,便當送我好嗎?」黃男悍然拒絕:「我是失業郎」,揪衣拖行,硬是要搶回便當。
張男抵抗,不慎打翻80元便當,黃男氣得與張男扭打,2人傷痕累累,警方趕抵將2人架開,帶回派出所。張嫌坦承偷便當,頻向黃男道歉,強調實在餓昏頭;黃男則怒斥:「我也失業半年」,2人為了打翻便當一事,又於派出所內吵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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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了十五元被判七個月有期徒刑,餓漢為了沒有飯吃,偷了另一個失業者的便當,被發現後扭打起來,這位偷便當的小偷在法律上,可能因偷竊後還抵抗,而形成刑法第三二九條的「準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期可能比那位收賄七千萬的台肥董事長,被判兩年四個月的罪還重。
而被起訴十條罪名,被求刑三十年的羅大哥,在高院更一審被判無罪,最近又因濫挖砂石獲利百億而被起訴。而這位大哥,過去是立法委員,現在還有一個兒子是國民黨籍的立委。
天道寧論!我們只能說,小人物永遠是小人物,大人物永遠是大人物,司法上好像也很難說擺脫這個原則。除非我們採英美法的量刑制度,而且我們的司法真正地擺脫政治而獨立,我們的法官、檢察官人人有智慧、個個有良心。
「你讀法律嗎?」問這句話的人,盯著被問的人,目光流露出來的,是尊敬、歧視,還是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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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樓. 魯直2010/01/11 09:59
- 8樓. adog2009/08/08 11:09有春秋筆
常看聯副部落格,多半奉承沒準則.
若要敢言又持平,大慨只有絲柏客.
太過獎了。只是如果同與朋友聊天一樣寫文章而已。
魯直 於 2009/08/12 16:32回覆 - 7樓. 魯直2009/08/03 08:52明搶與暗搶
搶錢上網咖 40元換7年牢3人持刀強盜司機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男子黃金誠、林智偉和金姓少年沉迷網路遊戲,3人線上連續對戰數日,彈盡援絕後持刀強盜計程車司機,得手115元硬幣,黃、林各分40元、少年分得35元;板橋地檢署起訴,黃、林兩人因持刀強盜,為了40元被檢方求刑7年6月、7年2月,迷網代價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3/today-s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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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肥暗搶七千萬元,是二年四個月的有期徒刑,但是這三個年輕人明搶115元,是七年六個月。羅大哥的一百億元,不知法院會怎麼判。
- 6樓. B2009/07/26 15:35
- 5樓. 子建2009/07/26 08:30台灣的司法
司法怪譚處處有,因何台灣如許多? 讀攻法律本無罪,良心泯滅起風波. - 4樓. 李小花2009/07/26 07:44法律的圖騰是天秤
天秤的両邊総是難相等~ - 3樓. 夜風樓主2009/07/25 23:32竊-敬和絲柏客詞長
竊-敬和絲柏客詞長
律法無能入畫樓 饑民入獄為衣鉤
封侯竊國移宗廟 可有包公讓我求
- 2樓. 夜風樓主2009/07/25 22:52債
有位倒債數百憶的大亨 夜夜上酒店 因有個好孝順的女兒說 我有奉養父親的義務 沒有替他還錢的義務 真孝順 只是這位父親還要娶同學小三十歲的女兒 不知這位孝順女兒會不會奉養後母
對這種金融犯罪 法律真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用扁案一半的標準去查,就有辦法了。
無論司法人力、操作手法、限制出境和覊押標準,只要扁案的一半就夠了。這次的劉福助案,關係上百億,金額是扁案的很多倍,但是就沒有因防止串供而覊押,也沒有從戶頭、人頭去一一清查。
魯直 於 2009/07/25 23:11回覆 - 1樓.2009/07/25 21:40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
掏空銀行數百億的,逍遙海外;不然就是坐擁奢華。
法律力有未逮,我想就只能憑個人良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