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這樣的報導:
檢轟黃世銘社會亂源(註1)
【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昨辯論終結,檢方火力全開,痛批黃辦案不擇手段,造成社會動盪,成為社會亂源,建請處以適當之刑,黃世銘則回擊北檢沒讓他有說明機會就起訴,違反程序正義,全案下月21日宣判,亦即黃世銘總長任期屆滿前,判決結果將出爐。
庭訊一開始,檢察官梁光宗劈頭說,被告是身為檢察官龍頭的總長,令他心情沈重,梁強調,全案是檢察官合法執行公權力的界限之爭,「但絕對權利使人絕對腐化,不容許不擇手段辦案」,甚至以「執法者不應恣意曲解法律,以個人喜惡創設立法,成為社會亂源」,暗批黃製造社會動盪。 檢察官江貞諭接著批黃,自創「實質偵查終結」名詞,並質疑「難道特偵組結案不用製作書類,說了就算嗎?」
同樣的,今天台大新研所
這樣的檢察總長太可怕(註2)
(一)濫權監聽:黃世銘領導特偵組借監聽陳榮和案之名,違法濫權監聽與陳榮和案無關之人士多達數十人,連小孩也不放過,事後託詞狡辯,毫無悔意,侵害人權,作威作福,莫此為甚。
(二)違法公開監聽譯文:黃世銘指示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將監察對象與他人電話內容之通訊監察譯文,附載於新聞稿內,並上傳於官方網站首頁,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三)洩密:在偵查未結案之前,黃世銘竟因急於整肅長官曾勇夫部長而見獵心喜,攜帶監聽所得及訊問筆錄內容,於颱風夜漏夜直奔官邸向總統做專案報告,視司法與政治之分際如無物。
黃世銘案是台灣司法史的恥辱。試問:
全世界有那個國家的檢察總長被起訴,還可能不下台,還可以運用檢察總長的權力在為自己個人被告搜集証據、發佈新聞、反擊反對者?
全世界有那個民主國家的檢察單位敢違法監聽國會總機,敢違法監聽國會議長?
監察院長王建瑄最近說:監察院長只蓋章吃飯(註3)。
只是蓋章吃飯嗎?不,監察院長還可以在監察總長濫權被檢方調查而為他送花,為黃世銘背書,間接地為黃世銘在監察院的彈劾案關說。
不錯,柯建銘要王金平關說司法,然而特偵組認定這不涉及刑責而簽結,所謂關說司法案,這就必須在立法院的紀律委員會解決,國民黨立院黨團可以動員處理。不這樣辦理,是國民黨主席的失職。
然而對黃世銘的違法濫權監聽和洩密而不處理,做為總統裝聾作啞,而且暗中設法迴護,這是以政治考慮在霸凌司法和監察。
檢察總長被起訴,已經無法領導全國檢察官。檢察總長被公訴檢察官說是社會亂源,還不能知所進退,這是台灣司法史的恥辱。
註1: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8/35627566/檢轟黃世銘社會亂源
註2: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8/today-o8.htm
註3: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6/35622676/王建煊:監察院長只蓋章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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