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6 月 2 日 ,楊照在聯合報副刊的專欄「故事與新聞」,發表了一篇散文〈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短短千字卻有九成都在抄襲、剽竊台灣出版的馬奎斯兩本傳記。
為此,我特地在 4 日寫成一篇長文〈當馬奎斯發現楊照剽竊〉,指出台灣這位著名的作家,在該文有 80% 抄自《回歸本源──賈西亞‧馬奎斯傳》,其餘則襲自今年上市的《馬奎斯的一生》。
由於我面對的是 2000 年 11 月「嘿嘿嘿事件」的最大獲利者,當年的《新新聞》總編輯,如今不但貴為副社長,還是台灣炙手可熱的「文壇顯貴」,因此我在拙文小心查證,反覆探索,以資證明我非冤誣楊照的涉嫌抄襲。
必須知道的是,當年這起事件的官司,《新新聞》的王健壯和楊照都被最高法院判決敗訴,主要理由在他們並未負起查證新聞事實的義務和責任,而楊照始終都拒絕提供「嘿嘿嘿事件」的新聞消息來源。
然而,文學不是新聞,儘管用散文說「故事」,還是必須交代原始作者和最初創意的出處,但楊照卻完全略而不提,彷彿他所講的都是「第一版本」,這明顯就是剽竊和抄襲。
問題在此文寫完後,為求慎重,我 Email 給聯副參考,不料數日後就原封不動的退了回來,說他們不能發表我的文章。這是拙文太爛嗎,抑或聯副礙於自己不能發覺楊照抄襲,只好不予揭發,以免家醜外揚?
箇中原因我不知道,也懶得多想,正如我在部落格講的,台灣文壇實在缺乏嚴肅的文學評論,大家都在搞「歌德派」,以致但有文評、導言都是你捧我、我捧你,縱或知道有人抄襲了,也雅不願意得罪人。這種歪風所形成的影響就是,台灣的小說散文詩俱無足觀,風氣敗壞到了極點。
底下,我把個人所寫的這篇文章〈當馬奎斯發現楊照剽竊〉,全文披露,並附上楊照原文,一方面讓大家看看他的文采是否連高中生水準都不如,一方面也請諸位公評,同時也一同分享馬奎斯的精采記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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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當馬奎斯發現楊照剽竊
六月二日 ,聯副登出楊照每周專談「故事與新聞」的散文──〈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細細讀來,其實是一篇「很有意思」的作品;有意思就有意思在,此文短短不及千字,文分五段,但如以後現代語言符號學的文本概念來講,卻是集「抄仿」、「誤讀」、「抄襲」、「改寫」以及結論「類比錯置」等負面元素之大成。
換言之,身為知名作家的楊照,把書寫技藝所有不可犯,也不該犯的過失,一次犯個齊全,除了讓人匪夷所思之餘,還邊讀邊冒冷汗。
按說,以楊照寫過不少著作,擁有美國知名大學博士候選人的高等學歷,如今更是《新新聞》的副社長和總主筆,無論如何都不能、不該犯下其中的一種過錯,而他卻是一犯就是五種,寧不怪哉?更要命的是,他別人不好抄,偏偏抄的是當代最偉大小說家馬奎斯的生平往事,而且還謬誤連連,這就不只身涉個人,而是整個台灣文學界給外人的觀感,問題可就嚴重了。
讓我們追源溯始,從楊照該文的標題──「比小說還荒謬還荒唐的現實」討論起吧。
誰都知道,馬奎斯的一生盛名始於一九六七年的出版《百年孤寂》,一舉成為拉美魔幻寫實的翹楚,此後再接再厲又以《獨裁者的秋天》、《預知死亡紀事》,文學聲望更臻於巔峰。說實在的,他在一九八二年的榮膺諾貝爾桂冠,論者咸認早就該頒給這位出身哥倫比亞,卻長年住在墨西哥的偉大小說家了。
可就馬奎斯而言,面對紛至沓來的舉世各地讚譽,卻總是把焦點獨厚於《百年孤寂》的迷離幻境上,這也魔幻寫實,那也魔幻寫實,搞得他不勝其擾,只好一再對記者講出底下這段名言:
「大家以為我在那本小說描述的是魔幻寫實,可拿我住的家鄉,這種在街上遇害的死者鮮血,會一路流回自家門口、小女孩被一陣狂風捲到天上去、因為亂倫而生下帶著豬尾巴的孩童,以及嬰兒被螞蟻吃光,一點都不希奇古怪。你們以為荒誕魔幻的小說,卻是我們的現實處境,天天都在發生。」
通過這番話,馬奎斯正是在向外界表明,他的作品雖然透過語言、文字的瑰麗珣爛魔法,把不為人知的拉丁美洲現狀召喚出來。但身為小說家,他只是盡力做好應該做的本分,忠實反映具體描述拉美人民現實生活的面貌。
正因如此,馬奎斯的這番自白,遂成為小說創作的文本典範,此後數十年凡研讀、探討當代拉美文學表現者無不琅琅上口。時至今日也無可避免的讓他這句名言,因為使用太過泛濫而淪為「陳腐套語」。
由此可見,楊照這篇散文的標題,實在是師法馬奎斯的創意,責他意在抄仿和剽竊,自是毫不為過。要知這樣的行為,美國的《韋氏辭典》早有定義,凡剽竊者,均是針對原創者知識財產權所做的一種掠奪,不管作品的觀點、內容、段落、文字,在技術上未經註明原作者和來源出處,即行全部或一部分乾坤大挪移的據為己有,皆屬這一概念。
倘若就法論法,美國當代著名法學家理查德‧波斯納,則就實用主義法學的意涵,寫了一本小冊子《論剽竊》,書中為我們指出,隨著科技資訊文明的進展,這一知識權巧取豪奪的行為更是分身有術,但不管是轉貼、複製、改寫、篡改、盜版等等,再如何雌雄莫辨曖昧難解,還是有跡可尋一路直指剽竊本尊的斧聲燭影。
現在問題來了,由於楊照擁有「媒體人」和「作家」的雙重身份,那麼照本宣科搬出這句套語的,到底是哪個楊照?
設若我們再以語言符號學的概念,探討他的專欄名稱「故事與新聞」。單就媒體這一行業而言,在英語中 story 和 news 其實是相通的,兩者劃上等號;但如在文學領域,則 news 只能是短中篇〈 story 〉、長篇小說〈 novel 〉的素材。這也正是我們何以只聽過小說家的靈感,可能來自某條「新聞」,獨不見有記者敢拿小說內容,當成某地發生之事件來報導的原因。
以是,從楊照的專欄名稱和這篇散文的標題,我們大可確認他真的是出現了「身份混淆」的問題──身為媒體人,楊照的套用馬奎斯這句被用爛的名言,或可以慣性思維的信手拈來為之通融;但身為作家,同樣的做法非但毫無創意,甚至還會被譏之為抄襲、篡改和剽竊。
為了證明我意不在攀誣,現在請對照台灣這位知名作家最後一段的原文。
「就像任何再有想像力的小說家,都編造不出有那麼多塑化劑,那麼長久在毒害台灣,甚至有可能改變了台灣下一代男性性格,甚至可能讓台灣下一代更進一步減少。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啊!」
儘管情節殊異,但結論文字的指涉,簡直是從馬奎斯家直接搬過來。饒是如此,楊照卻犯了邏輯類比的錯置。當知馬奎斯講這句話的時空是在寫完《百年孤寂》多年之後,而楊照在內文所講「故事」則發生在十二年之前,「船難」的編造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和該書所呈現,難以言詮的自然界神秘現象相提並論,更和台灣的人為毒塑劑事件差之甚遠,如何可能「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
毋庸置疑,這當是楊照「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擅自拼貼、硬湊。
但不管楊照的身份識別如何混淆,除了這段一百字左右的結語,我們更發現前面九百字的內文,在在證明他還是位粗心的閱讀者、魯莽的抄襲者,甚至是渾然不知自己犯了書寫矛盾和錯誤的糊塗改寫者。
於此,請容我話說從頭,當知馬奎斯口述的這段採訪經驗,至今就有兩種大同小異的版本,分別寫進達爾‧薩爾瓦迪索一九九七年所著《回歸本源》〈按:五年後的遠景中文版,則加副標題──賈西亞‧馬奎斯傳〉的第十章,以及今年聯經出版傑拉德‧馬汀耗時十五年才完成的《馬奎斯的一生》,這本傳記中的第一部第八章。
但不止此也,這段過程還有可能出現在二零零二年,馬奎斯親撰的回憶錄《細說從頭》,只不過台灣沒有這本馬汀論之為「出色但不甚精確」的中文譯本,身為台灣讀者的我們自然無從究詰。
然則,光是回想一段一九五五年二月「落難船員」的經歷,馬奎斯就顯然出現至少兩種迥異的說法,為此馬汀即一再在傳記中反覆提醒讀者,這位當代偉大的哥倫比亞小說家回溯昔年往事,最喜加油添醋,有時更是憑空想像的天外飛來好多筆異想,以致他必須多方查考,再三比對馬奎斯父母、妻子、弟弟乃至媒體、電影和文學界的眾多朋友說辭,才敢落筆。
所以會有這種現象,倒非作家與生俱來的「創作特權」,或正如其父老是對外人所稱的「這孩子天生就愛說謊」。不,不是的,而是基於馬奎斯面對陌生人一向羞怯、保守和自我防衛的個性,總是不願意讓外人輕易因此窺得他早年歲月的既往心塵。
比如馬丁在此書第二部第十章,談到他詢問馬奎斯二十九歲,在巴黎一場和西班牙女友塔奇雅的戀愛經過,哪知老作家卻是斷然拒絕。
「每個人都有三種生活:公開生活、私人生活以及秘密的生活。」〈見聯經版第 206 頁。〉
哪怕馬丁再堅持,馬奎斯仍舊毫不退讓。
「總而言之,別擔心,你寫什麼,我就是什麼。」〈上〉
● 註:楊照所涉抄襲之文〈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請參閱 http://udn.com/NEWS/READING/X5/6373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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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樓.2011/11/29 12:58謝謝分享
雖然不了解
但對於您的苦心與功力之深
表達敬佩
- 19樓.2011/06/16 09:30還是不叫抄襲的
學術上對於抄襲有嚴格定義。
法律上更是。
因此我還是認為他不算抄襲,充其量是沒品。有一點向之前照寧向另一個每一次都盜用他創意的作家大發飆的情節是一樣的
- 18樓. 阿強七號2011/06/15 22:42叫學生向誰學習呢?
常常有人批評現在的學生文學程度差,作文能力差
但是,有沒有人想過,現在的台灣文壇,有甚麼了不起的作家嗎?
創作出有甚麼偉大的作品嗎?
連有名的雜誌前總編輯都做出這種事情
請問,現在的學生該向誰學習呢?有誰能成為青年學子們羨慕,模仿,追隨,學習的對象呢?
難怪我有個好讀書的同事感嘆的告訴我,他早已經不看台灣當代的散文小說
大人們治學的態度都如此,又有甚麼立場去批評學生呢?
令人長嘆。 銀正雄 於 2011/06/16 06:28回覆 - 17樓. 草山2011/06/15 19:36看過李佳霏和殷瑋的臉書(重發,抱歉)
二位文字平實,但舉証詳盡,難怪賴清德辯得不知所云。
二位真是人才。
的確,可UDN冒充中間選民的某格主和姓王的媒體人都打翻醋桶了。 銀正雄 於 2011/06/15 20:34回覆 - 16樓. 沒有我這個人2011/06/15 19:14說到抄襲
現在已經有簡便抓重複文章的工具了耶
http://www.textbroker.com/uncover/
- 15樓. frank0606062011/06/15 17:57台灣不如德國,竟是差上好幾百萬光年
確實差上好幾百萬光年
誰敢在德國境內學納粹手勢警察馬上逮捕
別說選舉,就是平常也不行
別說百姓,就是觀光客也不行
相較於德國,台灣的民粹 絲毫不會受罰,還能賺到大利~~~
德國行,台灣就是不行~~~
關鍵在人民沒有守法的精神,而這是從不要求道德而來。 銀正雄 於 2011/06/15 18:55回覆 - 14樓. 蘇信2011/06/15 17:55今天早上和老婆到蘭陽博物館‥
今天早上和老婆到蘭陽博物館‥
竟然在一個視聽簡介上看見林聰賢的老婆在說她怎樣的辦理這個博物館的興建,
我在想不是2008年上樑的嗎?2009年二月就已經開始營運了嗎,
那時之前你老公不還是羅東鎮長嗎?也是在2009年的一月才就任縣長,
怎麼可能管到這個縣和中央經管的博物館興建?
難道是時空倒移?
還是自已想丑表功一番?
她自我膨脹。
銀正雄 於 2011/06/15 18:53回覆 - 13樓. 萊茵堂主2011/06/15 16:38德國的古騰白
德國的前國防部長古騰堡,因論文抄襲事件,被戲稱為谷歌堡,黯然下台。輿論並沒有放過他,繼續痛批。前幾天,他受不了,舉家遷往美國,又被封為古騰白,Gutten-bye。同時,一群為維護學術尊嚴的人士,成立抓抄襲網站,誓言抓盡全德文抄蟲。堂主兄的每日一文,讓我警覺台灣不如德國,竟是差上好幾百萬光年。德國的自知反省,主要在於人民痛恨虛偽和造假,我們的「知識份子」卻缺乏這種道德勇氣,怎麼比呢?
銀正雄 於 2011/06/15 16:44回覆 - 12樓. cchristine2011/06/15 16:22百搭文人
我明白銀先生的意思,這件船難事件和採訪本是馬奎斯的第一人稱回憶,楊照卻把它變成一段新聞或軼聞,把馬奎斯變成第三人稱,由他轉述這件事,就是說他把馬奎斯的故事變成自己的,劈頭就說「1955年二月」發生了船難,所以他是抄襲了馬奎斯的故事。
不過,由於這不是學術性文章,大概沒人會去深究,那些編輯連文章好壞也看不出來,只會找名人來寫稿。
這位楊先生好像是個百搭文人,既搞政治,又搞文學,還以外行人來講解古典音樂,上次台北市立美術館的蔡國強展,他還去擔任總策劃,寫起藝術評論來,好像與誠品關係匪淺。這種跨好幾界的人,現在似乎很流行,專業欠奉,只會跨界。
他還寫了兩大本的「如何做一個正直的人」,真的把人嚇壞。現在在誠品舉辦文學講堂,試聽250元。
媒體是不會去揭發這種事的,他們怎會知道人家抄襲呢,他們自己每天也都在抄襲。
說得是,這就是令我最感慨的地方。您提到他寫的這本《如何做一個正直的人》,我知道。當時我就在想,自己都不正直了,如何教人正直?
更可嘆的是,暑假快到了,台北有本文學誌循例辦夏令營,竟找楊照去教孩子如何寫散文。這不是很荒謬嗎──讓他去教孩子學抄襲和如何剽竊?
我看台灣這30年,足可寫成一本文壇怪現象了。
銀正雄 於 2011/06/15 16:37回覆最糟的是,你把他這篇文章所述的主角馬奎斯,隨便用另一名字代之,也不會有差別。這就是抄襲之大惡,讓原意盡失,馬奎斯就不再是馬奎斯了。 銀正雄 於 2011/06/15 16:48回覆 - 11樓. frank0606062011/06/15 15:02十八拉挾中共飛彈以令選民
古有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
今有十八拉挾中共飛彈以令選民
十八拉明知飛彈撤不撤無任何意義
即使今天撤除明天仍可裝設
十八拉不希望中共撤飛彈,其理至明
她的意思是只要她當選總統,她就刀槍不入,就不會怕飛彈。 銀正雄 於 2011/06/15 15:27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