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踐劍一
用天上流星隕石,地上
吳越子民的淚和血;
用水,火與光
譜成的一隻金黃色
長歌。
鳩淺二
才剛滅了夫差,轉瞬
又把女兒遠嫁楚地。
此即勾踐,本名鳩淺。
記得的是臥薪,遺忘的是
西子。
台博館三
步出這棟古老的建築,回首
赫然驚聞
傳自半世紀前的少年笑聲,
漸遠漸緲。
那是歷史甬道彼端的我嗎?
228 和平公園四
樹上若干松鼠奔躍,樹下
淡然幾個遊客;
有人舞劍,有人練拳。
天色茫茫。歷史瞬間
凝固。
228 紀念碑五
頭頂尖如戈戢,這碑
好似勾踐雄踞的戰車。
擂起戰鼓,高舉越王劍
一舉刺穿
那個貪污總統的胸臆。
鞦韆六
感受到一股鋼鐵的寒意,擋不住
孩子笑聲的暖流。
盪上去的是冬日,盪回來的是
春天。
永遠活潑的生命光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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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樓.2011/01/31 13:47失心瘋........全國人民幾乎近失心瘋
****用心看*****
.........................
所以你的意思是馬英九也應該是音樂家,如果不是,就落你口實?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1&nid=48605
- 68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1/01/30 10:18大家只是希望相關人員能夠繩之以法
這是必然的,但還是必須依照程序,以免再次犯下15年前好大喜功的錯誤。
依這兩天的訊息看來,江國慶是冤死的可能性很高,而所有的輿論也都一面倒的一致認定江國慶是冤死。但我們回想15年前當時的輿論是不是也都一面倒的認定?不同的是,當時一面倒的認定與現在完全相反,是一面倒的認定江國慶姦殺女童。
大家可以批評、要求有關單位應該提高辦案素質...等等,以免再次發生冤案,但也應該反躬自省,自己在評論時是不是一樣犯了15年前當時輿論爛情理盲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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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樓. 喜歡電影的人2011/01/30 09:50沒有說是馬總統的錯吧 大家只是希望相關人員能夠繩之以法
如果照銀老所說,因為陳肇敏「已過行政責任追訴時效」那為什麼陳和李天羽還要被「軍、檢聯合專案小組」約詢? 涉嫌過失殺人,只有15年的追溯期這麼短嗎?
我之前留言就有寫 這本來就沒有馬總統的什麼事,可是他為什麼就不能高調向江家致意道歉? 他是國家機器的象徵,國家機器犯下了這麼嚴重的大罪 他代表國家向江家人慰問,哪裡不對了? 也許媒體和民進黨要馬總統負責什麼的是別有居心,但我絕對不是那個意思? 我也沒有要馬總統干預司法的意思,但馬總統可以決定自己去探視江母一趟,表達個人的慰問,這不算干涉司法吧
還有銀老說全台灣人都要為江案負責,我不太懂這是什麼意思? 您是在開玩笑嗎? 1997年 小弟我還是個高中生,滿腦子只想著要準備大學聯考,從來不看新聞,根本不知道這個案子,更沒有要「把江付之輿論公審」 憑什麼我就「有罪」了? 銀老您這結論,下得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退一萬步 就算硬要扯所有台灣人都有罪好了 那罪也有輕重之分 一般大眾要負道義責任 陳肇敏、李天羽,甚至李登輝本人總不可能也只有道義責任吧? 您自己也說「該案覆審時,國防部曾駁回死刑,但陳肇敏還是交給原軍法官判決」可見陳肇敏不是一般不知道下級在搞什麼鬼的糊塗長官這麼簡單,他對這案子的態度直接導致了往生者的冤死,怎麼可以因為「已過行政責任追訴時效」就沒他的事? 他沒有行政責任,難道沒有刑事責任?
我承認我很激動,可能已經犯了理盲濫情的毛病吧。但是這個事不一樣,一條命就這樣沒了 我很難保持理性去看這個事! 我很難接受馬總統對這事還比照跟其他事一樣處理,該做的本分做好就沒他事了。 國家殺人欸! 馬總統不公開表態 實在說不過去
我早上看到報紙刊登江槍決前的照片,本來平靜的心情又難過起來了? 媒體怎麼可以這樣在江母的傷口上灑鹽? 太超過了!
我今天把來龍去脈都寫成新文了。 銀正雄 於 2011/01/30 10:13回覆 - 66樓. 麥芽糖2011/01/30 06:52鑒古知今
時空的交換, 保持清醒不易!


謝謝老丐兄,這張圖貼得好。 銀正雄 於 2011/01/30 07:18回覆 - 65樓. 老殘剩炭2011/01/30 00:55老是搞不懂
老是搞不懂詩還是吟唱 - 64樓. 草山2011/01/29 20:21默哀三分鐘
孫穗芬小姐千古
是!
銀正雄 於 2011/01/29 20:22回覆 - 63樓. frank0606062011/01/29 20:05大家默哀三分鐘
國父孫女孫穗芬過世
大家默哀三分鐘
還是沒逃過此劫,太讓人震憾!
銀正雄 於 2011/01/29 20:06回覆 - 62樓. 銀正雄2011/01/29 19:44重貼對網友關於江案的回應
大家都忽略了一點,此案發生在15年前,當時的總統是李登輝。陳肇敏是司令,該案覆審時,國防部曾駁回死刑,但陳肇敏還是交給原軍法官判決。
所以,這責任和馬英九根本無涉。有之,也是李登輝的。
其次,本案拖了15年,已過行政責任追訴時效,就連監委也無法彈劾陳肇敏.就法論法,馬總統也無法可據之以懲處陳員。
陳的擔任國防部長,本案最新證據並未出現,不可據之以羅織馬總統之失,否則就算是上帝也有罪。
若說有罪,請回顧當時媒體,當年主張速審速決的,就是中時和聯合報,把江付之輿論公審也是媒體,以是全台人皆謂之有罪!
所以你們要追究誰?
- 61樓. 草山2011/01/29 19:35東周顯王三十五年(丁亥,公元前三三四年)是戰國時代了
我們看看前後的事情
顯王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
秦人攻商君(鞅),殺之,車裂以徇,盡滅其家。
顯王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
韓申不害卒。
顯王三十三年(乙酉,公元前三三六年)
鄒人孟軻見魏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有以利吾國乎?」
顯王三十六年(戊子,公元前三三三年)
蘇秦為從約長,並相六國,北報趙,車騎輜重擬於王者。
謝謝補充。 銀正雄 於 2011/01/29 19:43回覆 - 60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1/01/29 19:35剛剛又上網看了一下 原來陳水扁擔任市長時 還要求要一個月內辦好案子!
現在也沒有改善跡象,看看連勝文一案,不分藍綠、媒體、政論節目還是普羅大眾不都從第一天就要求有真相,即使到現在還是有一大堆人不相信偵辦結果。
說到這,或許江案不單純只是因為一群笨蛋在辦案,社會爛情理盲的氛圍難道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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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銀正雄 於 2011/01/29 19:4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