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表約於1997年)
一、前言
在學術圈裡,最高的學位稱之為「哲學博士」(PhD, Doctor of Philosophy)。一般人都簡稱之為「博士」,好像到了這個境界,已經是博古通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似的。其實,這真是個誤導。我覺得,「哲學」才是個重點。那麼,什麼是哲學呢?古希臘人稱哲學家為「愛智者」。這表明了哲學家並不是全知的人,而喜愛知識的人。正因為喜愛,所以會去思索知識是什麼?是如何來的?怎麼去追求?所以,哲學是一門探討知識的知識,以知識為探討對象的學問,故又稱「形而上學」。
愛智者在討論知識的時候,為了方便,將之分別為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和價值論這幾個面相。這些面相的區分只是權宜之計,它們之間其實是息息相關的。而任何一個研究領域的建立,都不能躲避它的哲學問題,都要去探討該領域的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和價值論這幾個面相。
「電腦輔助建築設計」、「電腦輔助都市及區域規劃」、「規劃決策專家系統/支援系統」、「空間資訊化」等等名詞已漸漸為人所談及,規劃設計界也對其抱之以很大的寄望。我們權且將這些相關的研究統稱為「建築與城鄉資訊系統研究領域」,或者簡稱為「城鄉資訊研究」(註:城市由建築所構成,是超大的建築空間尺度,建築蘊含在城市之中,也出現在鄉野之間;所以,當我們談城鄉之際,我們並不忘記建築)。然而,做為一個研究的領域,城鄉資訊的哲學思考是什麼?它的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和價值論是什麼?吾人認為,為了使這個研究領域能蓬勃發展、能具有內省的能力,而使研究的生命力源源不絕,這些哲學的議題是不能忽視的。
在進入各個面相的討論之前,有三點必須要注意到。
第一,我們必須先界定所要討論的對象究竟是什麼?「城鄉資訊系統」有二種意涵:「可以處理建築和城鄉資料的軟硬體系統」(簡稱軟硬體系統)和「城鄉發展的一個部門」(簡稱資訊部門)。軟硬體系統的意涵比較注重技術工具的問題;相對的,資訊部門的意涵比較注重它所涉及的政治、經濟、社會、法律、...等相關的問題。這二個意涵雖然可以分開來談,但是並非獨立無關的。
第二,城鄉資訊是跨了建築、區域及都市計畫、資訊科學等數個學科的研究領域的。所以,當我們進行城鄉資訊的哲學思考時,不能不先回顧這些學科領域的哲學思潮,並且從這些哲學思潮中思考城鄉資訊的哲學問題。
第三,各個面相都有廣義和狹義的二個層次。狹義的面相所指涉的是:特定的研究個案所採用的面相觀點;廣義的面相則是指:針對某一類問題,各種不同的、可能的面相觀點。以方法論為例,狹義的方法論係指某一特定研究個案所採取的方法,而廣義的方法論則是該類研究問題所可能被採用的各種方法的回顧、比較與討論。一般而言,我們可以不必去刻意的區分狹義或者廣義的面相觀點,讀者可以從上下文去瞭解其意義。但是,必要時候的澄清是有助於討論的。
二. 問題與命題
研究工作係由發問開始。發問乃是問題(question)的提出,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過程,但也是一個經常被忽略了的過程。相對於問題者,則是預設、假說和答案,邏輯學上統稱之為命題(proposition),其語句結構概如:「在一定範疇裡,全部/大多/少數/某一個體存在著某種現象」。問題與命題會相互對話。命題是用來回答問題的,但也可能引發新的問題;新的問題則需要新的命題來回答。這種問題和命題的對話,稱之為論述過程(discourse)。
我們的生活充滿了許多的論述命題,例如:太陽每日自東方升起、人必會死、都市人口密度過高會伴隨著許多都市問題、台灣地方派系的興起和外來的威權統治有關、...。這些論述命題經過抽絲剝繭之後,我們會提出或歸結到一些假說和預設。這些假說和預設是不能被推導出來的,只能被主觀的接受,邏輯上稱之為公設(axiom)。從這些公設,復可以推導出新的論述命題來。這些可以透過一定法則推導出來的稱之為推論(derivation)。實證主義認為公設是自明的,在這個基礎之上,其它可以經過證明的命題稱之為定理(theorem)。否證主義則採取另外一種態度,認為所有的命題都是一些等著被否證的邏輯語句,而不認為證明是可能的。有關於實證主義、否證主義及相關的一些觀點,將在方法論一節再另談之。
研究的活動可以概分為「發現」和「發明」。發現和發明是密切相關的,但是二者的研究焦點不同。首先,研究者會發現許多普遍的現象或者一些十分特殊的異例。發現的活動並不會僅停留在對這些普遍現象或者異例的描述而已,他們會進一步的去探求其背後所隱含的原因與規則。發明的活動則是企圖創造一些新的事物。許多的創造發明可以藉用已發現的原因與規則;當然,也有許多不按牌理出牌,突發奇想的發明,這些奇想發明是一種異例,可以激發新原因、新原理、新規則的發現。
我們將具「所有的事物均存在某一現象或規則」形式的命題稱為「全稱命題」(all-sentence),具「某些事物存在某一現象或規則」形式者為「偏稱命題」(some-sentence),具「存在某一事物(但不知或不指定何者),其存在某一現象或規則」形式者為「特稱命題」(particular sentence),具「某一(可指認出來的)事物存在某一現象或規則」形式者為「單稱命題」(sigular sentence)。準此,我們可以說,發現的研究活動是由單/特稱命題向偏/全稱命題、由現象向規則的努力過程;而發明反是,可經由全/偏稱命題,找特稱命題的可能性,並以單稱命題(實際的發明成果)做為結束。
建築及城鄉的理論研究是一種發現的活動;而建築設計和城鄉規章制度的設計則是發明的活動。建築與城鄉資訊系統的研究活動是從發明著手的。它根據建築、城鄉、資訊科學的學理,發明出一套軟硬體設備或者推動建置的策略和制度,以達成資訊化的理想。每一次的發明便是事例的產生,從這些事例之中,可以再引發發現的活動。一個稱職的研究者是不會偏廢發明與發現的活動的。
資訊系統或者制度一旦被建立起來之後,會對人類社會以及整個生命環境產生影響。所以,我們不可以將資訊系統及制度單獨孤立起來處理,而必須從建築和城鄉的相關論述來確立為何(WHY)要發展某一(WHAT)系統或制度,最後才進入如何(HOW)去設計、發明、建置它。
做為發明活動的城鄉資訊研究,其邏輯語句是單稱命題,其形式並可以進一步敘述成「某資訊系統(或制度/策略)[WHAT],可以經由某些方法步驟[HOW TO],達成某種績效程度的功能(或效果)[HOW GOOD]」。經由指認或者實際的建構,單稱命題是可能被「證明」成立的。是故,吾人可知,資訊研究的發明活動乃是更新的功能和更高的績效的提出和建構(證明)的一個不斷的過程。
另一方面,發明的動機[WHY]通常是隱而不顯、經常被掩藏、被扭曲、或者不相稱應的。動機和實踐成果之間關係的研究是屬於發現的範疇。做為發現活動的資訊研究,要從問題的提出開始。要問:發展出來的系統和制度是否和原先的動機一致?是否有隱含的或者意想不到的影響?是否符合建築與城鄉的現象、規律與需求?有否達成原先設定的目標?其原因為何?是否出現一些新的行為和現象?有無規律存在?可能的原因是什麼?如前所述,對應於這些問題的,便有一些命題的提出與推論。
透過這些問題的回答、命題的推論、否證和實例的舉證,整個建築與城鄉資訊研究工作的大廈乃得以建立起來。
三. 本體論
本體論是有關於「研究對象(城鄉資訊系統)的本質是什麼?」的討論。相對於本體論的問題,便會有本體論的論述(statements),其形式為「研究對象(城鄉資訊系統)的本質是...」。廣義而言,本體論所討論的是:關於研究對象的所有(可能的)論述有那些?狹義而言,每一個研究者有其自己的本體論主張。
建築和城鄉的本體是什麼呢?它涵蓋了以下一系列的、交錯的本體論光譜:從一個擋風避雨的「遮蔽物」,到充滿了人文意義的「場所」;從土木工程的「藍圖」,到數理計量的「模式」,以至於充滿了思辯的「論述」;還有,從實質空間、地理學、社會學、政治經濟學、法律、行政、組織、財稅、交通、生態、文化等不同學科的角度切進來的各種不同觀點。這些不同的觀點之間並非一致的,甚至於充滿了許多矛盾與爭論。
事實上,幾乎再也不可能有人能夠對各種不同的觀點面面俱到,瞎子摸象是似乎無法擺脫的先天命運。但是,這並不應導致墨守成規。我們是可以在前人成功和失敗的經驗,以及彼此的評論之中學習成長。例如,五、六○年代的數理模式觀,七○年代的批判式的政治經濟學,以致於現今甚為盛行的性別觀論述、社區參與,這中間有反動,也有承續,是一種辯証的關係。每一次的轉折,都代表了又一次的視野擴展。從早期的偏重於人口、土地使用、交通的主題,進而將政治經濟、地方派系、社區組織均納入討論的範圍,擴充了吾人對這些領域的知識,這便是一種城鄉本體論歷史演化的軌跡。以前的論述觀點,不見得都要全部捨棄,而是去蕪存菁,浴火重生,融入新的知識生命之中。
資訊系統的本體又是什麼呢?我們可以從前述「軟硬體系統」和「資訊部門」二個不同的意涵指涉來討論它。
所謂「軟硬體系統」,我是指資訊系統做為一種技術工具,它的本質到底是什麼?零與一嗎?數字和符號嗎?這些看法都有它們的道理,但是我認為「系統」最能說明它的本質。現在的系統論已經超越了早期的觀念。早期的系統是一個全面的、穩定的、由上而下的、控制的、可預測的系統觀。現今的系統觀則是以複雜系統為主調,結合渾沌、鉅變、碎形、模糊等理論,採取局部互動的、非穩定的、由下而上的、自組的、不可預測的系統觀。所以,系統論包含了「穩定系統」、「固定結構之動態系統」、「動態結構之複雜系統」等不同的系統結構。在這種觀點之下,系統是由元素(或次系統)及其之間的關係所組成的。元素(或次系統)的界限可能是模糊不清的,元素也可能同時屬於多個(次)系統,它們之間的隸屬度也有強弱之別。元素可以是「質性的」(qualitative)或者「量性的」(quantitative),它們分屬於四種資料型態「名義的」(norminal)、「序位的」(ordinal)、「差距的」(interval)、「同基的」(ratio)的二個極端例子。元素之間的關係可以是數量的、邏輯的、比對的、或者是超文本的(hyper-text)。
資訊系統從系統觀點來看待其所要操作、控制、模擬的對象,並且用符號的語言系統來描述其對象以及資訊系統本身,最後才以硬體及軟體的形式表現出來。換句話說,系統的觀念,必須透過「抽象的符號語言系統」來加以表述。一般而言,「抽象的符號語言系統」是以「離散數學」(discrete mathematics)為基礎,透過符號、資料結構、資料庫、運算/邏輯/比對/超文件關係、(演繹/非演繹的)推理法則,將資訊系統逐步的建構起來。這些結構或者法則,可以是樹狀或者是網絡的,可以是控制式的,也可以是物件導向式、自組織、自我繁衍式的。
資訊系統的另一個本體論是有關於「資訊部門」的概念。也就說被它當做諸多社會現象之一的時候所引發的本體論問題。這個意涵下的本體論將涉及以下的問題:何謂資訊化現象?做為社會現象的一個部門,它的現象基礎在那裡?(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它演化的機制是什麼?吾人認為對於這些問題的回答仍然適用系統論的觀點。現今複雜系統的觀點是可以反應、描述現今的建築和城鄉現象的。
「城鄉資訊系統」的本體論是奠基在建築、城鄉及資訊科學的本體論之上。是故,我們會以系統的觀點來認知建築、城鄉、及資訊化現象;然後,透過抽象的符號語言系統來描述、詮釋、操作、介入、模擬它們;最後,以具體的軟硬體程式展現出來。而這個過程也可說是原來建築、城鄉、及資訊化現象的再現(representation)過程。
四. 認識論
認識論是有關於「我們可能獲得有關研究對象(城鄉資訊系統)的知識嗎?」的討論,包括:我們可能認識建築、城鄉、資訊部門這些研究對象嗎?我們做了什麼預設?主客之間是相互分離的,可以相互對待的,或者本體是不可知的,人只能討論由經驗所建構的世界?這些討論在一般的建築和城鄉理論的討論已經很多,在此不擬贅述。此處我們要進一步關心的是:我們可能認識資訊軟硬體系統嗎?我們可能發展出一套和建築與城鄉現象相應的軟硬體資訊系統嗎?透過資訊系統可能對城鄉現象有新的認識嗎?規劃設計是一個求解或者發問的過程?規劃設計的問題必須先被明確定義嗎?或者它是一種「反認識」的過程?
我們如何去認識一套資訊系統呢?資訊系統雖然是由一行一行的程式碼所組成的,但是我們經常發現資訊系統的行為出乎我們的預料之外,甚至於是不可知的。最常見的例子是我們在寫程式的過程之中,經常需要除錯。這表示,被寫作出來的程式的行為,和我們的期望不符。然而,當我們會編譯(compile)或者執行程式時,我們是某程度的認為我們已經盡力的去瞭解該程式的行為了,但是有許多系統行為仍非事前從程式本身即可一眼看出。所以,除錯的動作正是吾人難以輕易的瞭解資訊系統行為的証據。當然,一些系統經過反覆的測試、除錯、修正,而能正確的符合我們的期望。這表示透過這些程序,我們可以增加對系統的認識或者控制能力。為了穩固的建立起對資訊系統的認識能力,資訊科學家們將整個資訊理論建立在離散數學之上,希望透過數學定理的方式來有效的瞭解資訊系統的行為。迄今為止,一些簡單的系統是可以透過此一方法來加以認識和掌握,但是,許多複雜的系統仍是在未知之數。
我們可能發展出一套和建築與城鄉現象相應的軟硬體資訊系統嗎?設若我們採用了某一套城鄉論述,存在一個(或恰有一個)資訊系統與之相應嗎?城鄉資訊系統其實是城鄉系統的一個模型、一種投影,免不了會加以簡化,而有所失真。經過簡化的系統行為會只是城鄉系統行為部份的、簡化過的行為嗎?會不會有超乎城鄉系統的行為模式出現?又,經過簡化過的系統行為仍足以反映城鄉系統的狀態嗎?
透過資訊系統可能對城鄉現象有新的認識嗎?資訊系統是一種新的工具,它不僅用以儲存資料,更用以認識世界。正如望遠鏡、顯微鏡、人造衛星之於天文學、生物學、氣象學一樣,資訊系統是否可能是人腦的延伸,讓人看到(認識)以前看(認識)不到的現象,讓人做得到以前做不到的事情。這個答案應是肯定的,然而,其極限在那裡,則是未知。
規劃設計是一個求解或者發問的過程?以往的研究工作大多是被認為是一種「求解的過程」,不過,吾人認為「發問的過程」將越來越受到重視。尤其是規劃設計的問題,發問比求解還更接近問題的核心。於是,認識論的問題意識將會從「我們可以認識研究對象到什麼程度?」轉而為「我們還有什麼不認識的?」。
規劃設計的問題必須先被清楚的定義(well-defined),不容模糊(fuzzy)多義(ambiguous)嗎?以往的研究工作顯然是以清楚的定義問題,不容模糊多義為做研究的最起碼要求。但是此一金科玉律能夠適用於規劃設計的問題嗎?基本上,規劃設計的問題是一種弱結構性(ill-defined)的問題,它甚至於具有如詩的藝術性質,以對比、誇張、模糊、多義、留白、預留想像空間、反諷為尚。資訊系統是否可能創造出這種「反認識」的能力呢?
五. 方法論
方法論是有關於「認識或建構研究對象(城鄉資訊系統)的方法」。在人類的歷史上,宗教、巫術、傳說、歸納、演繹、類比、洞見、冥思,都曾被用來建構知識。現今比較能受到學術界所接納的方法是演繹法和歸納法。由類比或者洞見所得到的一些論述,一般仍要經過演繹法或者歸納法的檢証。此外,隨著資料型態的不一樣,復有定性方法(又稱質性方法)和定量方法(又稱計量方法)二大類。
近世以來,研究工作頗重科學方法。隨著經驗的累積和反省,實証主義、(反例對理論的)否証主義、典範論、(理論對理論的)多元競爭論等不同的學說,讓吾人對於研究的方法有更深刻的認識,也越來越能夠透過「較正確的」方法和態度來研究問題。
實證主義認為除了其理自明、無法被推導出來的公設之外,所有的命題都應該設想證明為定理。有些定理是可以被演繹式的證明,例如幾何的定理。大部份的命題則是以歸納式的証明,例如:太陽每日自東方升起、人必會死。這種試圖去証明命題為真的「實證主義」以牛頓的古典物理學為最高潮,影響所及其它所有學科也都奉實證主義為圭臬。至今,它仍牢牢的(甚至於下意識的)影響著我們的思維判斷和行為準則。
在十九世紀末,由於放射物質、電磁波、光粒子的波動...等現象的發現,動搖了古典物理學的原先論述。於是乎,實證主義開始受到普波爾(Karl Popper)否證論的挑戰,認為去證明一個全(偏)稱命題是不可能的。公設和推論等所有的命題都是等待著被反例所否證,在未被否證之前,都只是一種暫時性的接受。
不論是實證主義或者否證主義,都是提出科學研究應遵循的方法。孔恩(Thomas Kuhn)則是從歷史學的角度,指出科學史並不似實證或否證主義者所主張的方式而演進,而是一個典範接著一個典範。典範的興起和消失,並不全然是純科學方法的原因,而是有其它的歷史因素。典範和典範之間,不見得存在著「好的」取代「壞的」的關係。這種歷史觀點導致了科學的相對主義和無政府主義,也進一步的修正了反例對理論式的否證主義,而進而為理論對理論式的多元理論的競爭主義。這方面的討論屬於「科學的哲學」的範圍,尚在不斷的辯論及演進之中。
城鄉資訊系統的方法論有以下的幾個議題:資訊系統透過那些方法來描述、操作、介入、和模擬建築與城鄉系統?如何規劃設計城鄉資訊系統?資訊科學裡有許多方法可以來描述、操作、介入、模擬建築與城鄉系統。例如:系統理論、網絡理論、物件導向理論、併行處理理論、碎形理論、模糊理論、形式語言學、程式語言學、形狀文法、人工智慧、專家系統、決策支援系統、地理資訊系統空間分析方法、全文檢索、超文本技術、機器學習理論、類神經網絡理論...等等。
城鄉資訊系統的研究方法必須將前述一般性的研究方法和資訊科學的研究方法適當的結合起來。然而,必須特別強調的是:由於規劃設計問題的弱結構性、模糊性、多義性、反認識性,有些傳統的資訊方法恐怕要反過來用、反過來思考、或者另闢蹊徑才有可能真正進入規劃設計的核心。例如,以前的演算法是用來找尋解答,縮小問題的範圍;而今,可能要用來尋找問題,擴大問題的廣度和深度。
資訊系統做為建築設計和城鄉發展的一個部門,研究、規劃、設計、推動、建置它的方法,基本上和其它的活動部門是一樣的,都涉及到了人、組織、政治、經濟、財政、社會、法律...等因素。此外,資訊管理科學以及軟體工程對於(狹義的)資訊系統的規劃設計也已經發展出了許多方法。這些不同層次的方法,基本原則都是一樣的,可以適當的組合應用於資訊部門的規劃設計工作。
六. 價值論
價值論是有關於「研究者的倫理和價值判斷的問題」。它存在著許多南轅北轍的看法。早期的科學研究者力求「客觀中立」為最高的道德規範。但是人們漸漸的明白了,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即使是純粹的自然科學,研究者是擺脫不了預設的主見的。也就是說,沒有預設主見,研究是不可能進行的。此一預設主見影響了(甚至於不自覺的決定了)資料的蒐集、先驗理論的選取、分析的方法和結論的取向。一種似非而是的可能是「預設主見下的局部相對客觀中立」。亦即,在一定的侷限下,吾人仍然是可以力求客觀中立的;一旦超越這個預設範圍,此一客觀性便不可能存在。例如,桌椅的設計對於一般人的使用並無差別,存在著使用上的客觀性;但是,對於幼童或者身障者,便很難使用。也就是說,該桌椅對於符合其預設者,一視同仁,但排斥了非其預設下的使用者。
既然吾人不可能免除於某一預設主見,那我們該採用那一個價值立場呢?有的研究者認為這是個無法回答的問題,因為不存在一種「最好」的價值觀,甚至於經常面對二種價值而無法決定何者「較佳」的困境,因為價值之間是無法比較的。是故,價值觀的選定是一種不得不、無法求全的意思決定。例如:公平和效率、經濟和環保之間的衝突,涉及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困境。面對這種困境,公民投票似乎是一種解決的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也不是沒有爭議的,例如:由多大範圍的人(或那一族群)來投票決定?
由於「那一種價值觀比較好」是一個不易下結論的問題,許多研究者只好將價值論的問題轉而為「不同的價值觀選擇,會帶來什麼不同的利弊得失?」而將最後的決定留給居民本身。
城鄉資訊系統所面臨到的價值問題是:「什麼樣的資訊系統比較適合?」。面對這種問題我們必須從「人」(使用者)的角度來出發,而不可以從技術的角度來出發。亦即,我們應該讓資訊系統來配合人,而不是人去適應系統。我們必須警覺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價值觀被我們所使用的資訊系統所排除了、否定了。
有人擔心資訊系統的建立是否造成資訊資源更加不公平的使用,因為似乎它有利於「都市地區有錢的知識份子」。這種疑慮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但是我們也可以同時看到:透過遠距教學、醫療、圖書,而使資源更能加共享的例子。隨著技術的進步,電信、電視、網絡的結合,資訊可以進入每一個家庭,低資訊壟斷的危險。是故,價值問題意識的自覺,是有助於防範不必要的錯誤的。
七. 結語
本文試圖透過對「到底什麼是建築與城鄉資訊研究的問題、命題、主體論、認識論、方法論、價值論?」的討論,來界定此一研究領域的範疇和工作。不必諱言的,這是一個起始的工作,限於篇幅,有許多論點此處無法清楚交待,也有許多論點有待進一步澄清。
自從電腦問世已近五十年。建築和城鄉研究者如何期待它、如何運用它,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探討的問題。也只有從歷史的回顧中,吾人才能看得出未來的方向。此外,哲學的探討不只是整個學門或者研究領域的事,個別的研究工作也必須講究這些哲學性的問題。只有如此,吾人的研究工作才能跟別人的成果相互比較、相互切磋、相互啟發。也只有如此,整個研究領域才能具有內省的能力,才能生生不息。
八. 相關讀物
1.曲景永、沉力合譯,「批判與知識的增長」,孔恩(Thomas Kuhn),波普(Karl Popper)等原著,結構群,1990.
2.于秀英譯,「科學研究網領方法論」,拉托斯(Imre Lakatos)原著,結構群,1990.
3.吳定遠譯,「科學的哲學之興起」,萊興巴哈(Hans Reichenbach)原著,水牛出版社,1986.
4.楊大春,「後結構主義」,揚智,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