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4
經常看到同學們的論文使用「實證研究」稱呼他們的研究方法,總覺得不是很妥當。藉著這個園地,再和大家交換一下意見。
實證研究的英文是positive research。一般公認是法國哲學、社會學家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於19世紀初期所提出。他的目的在主張應該運用科學方法來進行社會科學的研究。我相信同學們在使用「實證研究」時,也是這個意思。不過,什麼是「科學方法」呢?當今的看法和19世紀的看法已有所不同。從科學哲學史的觀點來看,19世紀的確是處於實證主義的時代。那時候認為自然現象(甚至於社會現象)是存在規則的,是可以被證明為真理的。以牛頓的三大運動定律來說,經過了一、二百年,無數人的重複「客觀」實驗,一再的「證明」了它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但是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物理學家卻一再發現許多牛頓三大運動定律所無法說明的現象。例如:在愛因斯坦的物理世界中,光線是會彎曲的。這種觀點推翻了牛頓物理世界光是直線進行的說法。這種科學上的新理論引發了科學的危機:為何一再重複的客觀實驗仍然是「錯」的呢?什麼才算是科學方法呢?為了解決此一危機,科學哲學家們提出了否證論(falsification)、科學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科學的無政府主義、實徵論等主張。
實徵研究(empirical research,有人翻譯成經驗研究)是對實證研究方法的修正。它是建立在對事物(實徵)的觀察調查基礎之上,透過大膽假設以及統計歸納等方法,得到一些通則。這些通則並不一定是真理,可能有一天會被推翻(否證)。所以,實徵研究既是運用觀察調查統計歸納等「科學方法」,也符合否證論的態度。
在這種情勢下,實證研究便被限縮到數學、符號邏輯、統計…等演繹性的知識領域,或者個別的單一命題。吾人可以「證明」某一數學定理是否成立;換言之,它可否由給定的前提推導出來。吾人也可以證明某一天太陽是否從東方升起(單一命題),或者證明某一隻天鵝是白的或是黑的(單一命題);但是,我們無法證明未來每一天的太陽都由東方升起(全稱命題),也無法證明天下的天鵝非黑即白(全稱命題),因為天曉得會不會出現一隻黃天鵝或者紅天鵝。
對於都市研究而言,我們可以證明台南市某塊商業區土地的地價比另一塊住宅區土地的地價貴(單一命題),但卻不能證明所有的商業區土地地價較住宅區為貴(全稱命題)。都市研究者(以及社會研究者)大多還是希望建立通則性的知識;是故,若自稱其為實證研究,在19世紀尚可接受,但是到20世紀中期以後,便不適宜了。還是自稱進行「實徵研究」比較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