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利用採購標案索賄,包攬工程,親口向廠商要錢,不法獲利1924萬元,他偵查中堅不認罪,被羈押4個月,台北地檢署上午偵結,依貪汙、洗錢多罪將黃季敏6名消防官員、黃季敏胞兄黃文宙6名廠商共12人起訴。北檢認定他「A人民防災救命錢」,亳無悔意,被求處無期徒刑。
北檢發言人表示,黃季敏受國家栽培,本應將國家公帑發揮最大經濟效益,竟將國家編列為人民防災救難所用的公帑中飽私囊,還洗錢規避偵查,嚴重敗壞官箴,且自始否認犯行,顯無悔意,惡性重大。
黃季敏的兒子黃郁升涉洗錢,因傳喚未到而遭通緝。被懷疑協助洗錢的黃妻陳素霞,雖稱不清楚丈夫在做什麼,很多事是看報章雜誌才知道;檢調雖也未發現相關資金落入她帳戶,但仍將她列為「嫌疑人」釐清中。
不知道大家看到上面的新聞,有甚麼感想?不過,版主看到這樣的新聞,卻是心底一陣涼意。這樣的情節,不是活生生的扁案翻版嗎?陳水扁當了八年總統,不但貪汙了海角不知多少億,搞二次金改對財團利益輸送,拿財團的傭金。還要賣中央官員及軍中將官的職缺賺錢。連老婆吳淑珍坐著輪椅都能在官邸喬事情,賣官案購地案展覽館案,連百貨公司的經營權都不放過。裸鑽現金來者不拒。兒子負責複雜的洗錢流程;女兒豪宅一間一間買;女婿收藥商回扣加股票內線交易,名錶名筆滿抽屜;媳婦穿金戴銀;親家狗仗人勢喬事情收錢。這一家子人包括女婿媳婦,哪一個不是赤裸裸的共犯?
這樣一個「不只是救命錢,只要是錢都要貪」的前總統,比起黃季敏的惡行不知道惡劣多少萬倍,結果陳水扁雖然被關,卻能裝病到榮總住特等病房逍遙,還要全民繼續替他付醫藥費,吳淑珍被判刑確定卻裝死不用執行,豪宅繼續住、贓款繼續花,三不五時還要搭高鐵「千里探夫」,享受媒體及支持者「夾道歡迎」叫她「夫人」的快感。兒子當「洗錢CEO」,還能跟老婆裝成該被憐憫的「賢伉儷」?有這樣的貪腐前總統,難怪巴著陳水扁,傳聞跟陳水扁買官才空降當上消防署長的黃季敏,會有樣學樣了!
貪污罪最多只能求處無期徒刑,有人會說罪不及死。但是故意殺人卻能判到死刑,絕大多數人也覺得這是正義的伸張。以黃季敏而言,貪汙的是救命錢,在防災救災的設備上上下其手,當災害來臨,不知要害死多少人命!陳水扁一家的貪污惡行更是害人無數,結果最多也只能判無期徒刑!更不用說經過冗長的上訴更審,無期也可能變無罪。難道這是正義?
貪官不怕關,就算被判無期,坐個十年牢就能出獄,只要貪汙的贓款查不到,出來一樣可以享受!這就是貪汙官員有恃無恐的原因!貪官雖然不怕關,但絕對怕死!連被螞蟻咬都嫌肉痛,更別說死刑槍決了。如果貪污可以判死刑,陳水扁一家人恐怕就不是像今天一樣囂張了。更別說師承陳水扁,小巫見大巫的黃季敏了!
真希望貪汙也有死刑,只要槍決一個貪官,保證馬上有殺一儆百,澄清吏治的效果!別跟版主講甚麼廢死人權之類的屁話,版主打從心裡瞧不起那些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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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樓. 路人Juno2013/01/03 02:01這話是事實,但我對江國慶媽媽說不出口,希望你可以
版主:
我支持依法辦事,如果廢死聯盟能讓廢死通過,我也支持
廢死聯盟自己也明白目前在台灣要達到那一步還早的很,但言論自由的精神說我們可以堅決反對廢死聯盟的主張,但也堅決支持廢死聯盟主張廢除死刑的權利。
這包括了不嘲笑廢死聯盟"嚇得連夜搬家,比逃難還淒慘"。
如果不通過,那該槍決的就槍決
冤案錯案依樣有申訴管道,提不出證據也就別硬ㄠ!這話是事實,但我對江國慶媽媽說不出口,希望你可以。 她再怎樣申訴,拿到幾千萬元的國家賠償,她手中仍然只有一個骨灰罈。
人不是我殺的,要我講沒問題阿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3/03/11 13:33回覆 - 25樓. 路人Juno2013/01/01 16:58這才是應該駁斥廢死聯盟說法的講道理
版主:
我想我在文章中已經很清楚的表達我的觀點, 就是"生命權"應該不分物種,人種!
問題是按照你對生命權的想法,"不分物種"這一點只有吃素的人做的到。 沒人能解釋為什麼人不能殺(要坐牢)但雞和豬可以殺。
既然廢死聯盟的廢死理論無法做到對物種生命權的尊重,也做不到對被害人生命權的尊重,只聚焦在加害人的人權,
我不認為廢死聯盟做不到被害人生命權的尊重而只聚焦在加害人的人權。 廢死聯盟看法應該是"被害人已經被害了,無論怎樣處罰加害人,不會改變失去被害人的事實,那麼為甚麼不原諒加害人免他一死呢? 如果擔心他繼續害人,那麼給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也能達到同樣目的?"
另一個觀點是司法程序總有錯誤。 我們是希望毛澤東的"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還是"寧可放過一百個壞人,不能殺錯一個好人"? 如果台灣真的廢除了死刑,現在江國慶是不是能領到幾百萬幾千萬的冤獄賠償和母親團圓? 如果台灣民眾支持寧願錯殺幾個江國慶,不能讓那五六十個壞蛋免除死刑,那麼台灣的刑法為甚麼不採用"罪疑惟重" -- 沒有強烈證據也先判刑再說,誰叫你提不出無辜的證據? 現行中華民國刑法採"罪疑惟輕",沒有可信證據就是無罪。
這才是應該駁斥廢死聯盟說法的講道理。
那麼退一萬步來看,廢死聯盟對於"印度的加害人"是否應該給同樣的關懷呢?這些人是否應該到印度去告訴被害家屬及民眾應該原諒加害人呢?廢死聯盟是否應該告訴印度政府"停止判決及執行死刑,否則就如何如何"呢?
我們每個人都只有有限的時間有限的金錢和能力。 如果你要求廢死聯盟應該去印度關懷一下,台東縣政府是否可以要美麗灣的環境保護代表"你們先去世界上其他海灘把那些旅館拆了或擋了再來台東抗議"?
我支持依法辦事,如果廢死聯盟能讓廢死通過,我也支持
如果不通過,那該槍決的就槍決
冤案錯案依樣有申訴管道,提不出證據也就別硬ㄠ!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3/01/01 20:46回覆 - 24樓. 路人Juno2013/01/01 02:55廢死聯盟到印度去試就和請你去梵蒂岡要求恢復死刑一樣
版主:
歡迎廢死聯盟到印度試一試!
==========
廢死聯盟到印度去試就和請你去梵蒂岡要求恢復死刑一樣,成敗和台灣都沒關係。 台灣駁斥廢死聯盟的人很多,可惜的是講道理的沒幾個。
我想我在文章中已經很清楚的表達我的觀點, 就是"生命權"應該不分物種,人種!
既然廢死聯盟的廢死理論無法做到對物種生命權的尊重,也做不到對被害人生命權的尊重,只聚焦在加害人的人權, 那麼退一萬步來看,廢死聯盟對於"印度的加害人"是否應該給同樣的關懷呢?這些人是否應該到印度去告訴被害家屬及民眾應該原諒加害人呢?廢死聯盟是否應該告訴印度政府"停止判決及執行死刑,否則就如何如何"呢?
如果這些廢死聯盟都做不到, 那麼廢死聯盟就只是一個赤裸的打手團體!因為他們的理論沒有普遍姓跟邏輯性!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3/01/01 11:58回覆 - 23樓. 路人Juno2012/12/31 14:49我沒看到證據顯示台灣廢死聯盟找外國人干涉台灣內政
版主:
我只是要求廢死聯盟拿出良心,對全世界人類的生命權都要平等看待,既然印度馬上要判死刑,廢死聯盟應該發揮當初找外國人干涉台灣內政的狗仗人勢精神,也去干涉一下印度內政!
不過,廢死聯盟連在台灣被威脅一下就嚇得連夜搬家, 比逃難還悽慘, 如果到印度,面對印度人的群情激憤,恐怕會屍骨無存!
由此也可證明廢死聯盟的廢死市價議題,當打手才是真正目的!========
我沒看到證據顯示台灣廢死聯盟找外國人干涉台灣內政。 現在是網路時代,不必通知外國人自然有外國人看到台灣有些甚麼政策來和台灣談談,就和你讀到印度發生甚麼事一樣。 台灣立委問金溥聰和馬總統有沒有同性戀關係的質詢也上了美國同志網站,你認為這是有人通知美國同志嗎?
http://www.taedp.org.tw/contact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地址是 :104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看樣子台灣廢死聯盟搬家還搬的光明正大,至少沒有偷偷摸摸。
這位印度老兄反對對印度強姦犯實施死刑,他似乎還不至於屍骨無存。
歡迎廢死聯盟到印度試一試!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2/31 15:12回覆 - 22樓. 路人Juno2012/12/30 14:10請別因為台灣媒體不說就以為世界上沒這回事,以為歐盟只敢對台灣死刑說三道四
版主:
我是希望他們去干涉一下別人的內政
看看有沒有機會活著回來繼續主張廢死!========
台灣廢死聯盟沒想過干涉其他國家內政,因此也不必請他們去印度。
這則新聞提供你歐盟反對印度死刑的報導。 還是那句話,請別因為台灣媒體不說就以為世界上沒這回事,以為歐盟只敢對台灣死刑說三道四。
http://www.atimes.com/atimes/South_Asia/FH13Df03.html
......
On June 23, the European Union even handed over to India a demarche asking it to consider abolishing capital punishment. The demarche came though Irish authorities, who now hold the presidency of the EU.
......我只是要求廢死聯盟拿出良心,對全世界人類的生命權都要平等看待,既然印度馬上要判死刑,廢死聯盟應該發揮當初找外國人干涉台灣內政的狗仗人勢精神,也去干涉一下印度內政!
不過,廢死聯盟連在台灣被威脅一下就嚇得連夜搬家, 比逃難還悽慘, 如果到印度,面對印度人的群情激憤,恐怕會屍骨無存!
由此也可證明廢死聯盟的廢死市價議題,當打手才是真正目的!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2/31 09:47回覆 - 21樓. 路人Juno2012/12/30 13:42你該找印度的廢死聯盟去印度抗議
版主:
我建議廢死聯盟到印度去抗議一下
馬上巴士強姦案的6個嫌犯要判死刑了========
這個也早就討論過了。 如果台灣民眾主張輪姦一律判死刑,那麼一個女性只要被輪姦則必死無疑,因為壞人留下活口就讓自己有被判死刑的機會,不如先殺被害人自己還有機會。
另外你該找印度的廢死聯盟去印度抗議。
- 20樓. 路人Juno2012/12/30 12:30還要我說嗎?
版主:
我是不知道台灣有甚麼需要別人幫忙的啦!
========
下次世界上又出現甚麼SARS怪病時,中華民國衛生署只能上WHO網站和美國新聞網站看新聞。 和WHO要資料,WHO說你應該向北京要。 台灣請美國幫忙,華盛頓說你不相信WHO對我牛肉的說法,我給你資料幹嘛。 台灣請日本幫忙,日本說我到我國的尖閣群島辦公室給你。 台灣請新加坡幫忙,新加坡給台灣一袋鼻屎。
台灣請法國幫忙,法國說我外交部上次譴責你內政恢復死刑的事你們台灣先回答一下啦。
還要我說嗎?
另外我在http://blog.udn.com/timj/7153202對你的德州槍枝說法有回應,歡迎指教。
已經過去回應!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2/30 13:18回覆 - 19樓. 路人Juno2012/12/30 03:51台灣人愛怪政府是因為政府保證不回嘴
版主:
連大學生找不到工作都要怪政府
也就難怪台灣要事事求人了!========
台灣人愛怪政府是因為政府保證不回嘴,這和台灣在國際上需要各國支持兩回事。
我是不知道台灣有甚麼需要別人幫忙的啦!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2/30 11:12回覆 - 18樓. 路人Juno2012/12/30 01:37新加坡無事求人,台灣幾乎甚麼事都得尋求國際支持
版主:
外國人當然能有意見,聽不聽還是在於自己, 新加坡因為外國人在新加坡犯法要遭受鞭刑的事件被多少國抗議過?人家可沒有絲毫退讓!該鞭就鞭,誰講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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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是新加坡無事求人,台灣幾乎甚麼事都得尋求國際支持。 台灣不求人,那當然就無欲則剛。
- 17樓. 路人Juno2012/12/29 15:19外國也可以對本國內政做出相應行動
版主:
內政本就應該由自己決定
這是實話,但外國也可以對本國內政做出相應行動。 比方說日本有沒有大臣去參拜靖國神社,這完全是日本的內政問題,但我們都知道這有甚麼外交方面的影響。
另外,惡性本就是由法官認定啊!
這也是實話,但很快台灣就會有一個台南地方法院的法官認為這個小學老師A學生幾千元班費惡性重大判死刑,但台北地方法院對一個收三千萬元回扣的官員認為這情節重大但不惡,判七年有期徒刑的例子。
或許台灣也該像日本一樣,引進陪審團制度,讓法官在考量刑度時能有更客觀的標準!
陪審團第一關決定有沒有罪可能就成僵局(阿扁有沒有貪汙)。
外國人當然能有意見,聽不聽還是在於自己, 新加坡因為外國人在新加坡犯法要遭受鞭刑的事件被多少國抗議過?人家可沒有絲毫退讓!該鞭就鞭,誰講都沒用!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2/29 18:2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