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遭起訴,家屬昨天湊齊五千萬元辦妥交保。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趙天麟說,特偵組原本表示林益世案還有偵辦空間,林益世交保後,更便於串供,後續偵辦形同瓦解;家屬這麼快就湊到五千萬元,「是否背後還有一些外界不了解的收入?」
老實說,民進黨的人之所以讓人瞧不起,真的不是沒有原因的。一個因為由上到下皆貪腐,爛到被百萬人圍城抗議,最後失掉執政權的政黨,在下台之後,對自己犯過的錯誤不但「無能」,而且「無感」,這兩個詞民進黨跟挺綠網軍非常愛用來罵國民黨跟馬英九,民進黨嚴以待人,寬以律己,本就不是甚麼新聞。問題是,當民進黨人伸出一隻手指指責別人,卻從不在意還有四隻手指指著自己!尤其是,只要把民進黨所有罵人的話,名字代換成自己人,幾乎都會成為最佳註解。也難怪,要民進黨反省,簡直比太陽從西邊出來還難。
版主就舉個簡單的例子好了,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到澎湖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林益世被起訴不意外,但這和民眾期待有落差,難道事情的真相就只有這樣嗎?
蘇貞昌表示,林益世曾是行政院最高幕僚長,犯了這麼重大的案子、辦了那麼久,相信國人還有很多的疑問,特偵組應該給國人完整的交代。
如果把林益世換成陳水扁,行政院幕僚長換成總統,蘇貞昌講的話一樣適用!但是民進黨從下台至今已經快五年了,陳水扁一堆貪汙案都已經起訴判刑了,民進黨卻還在挺扁,放任陳水扁裝瘋賣傻想出獄。我們是不是可以問一下蘇貞昌,扁案的真相,真的只有這樣嗎?扁家貪污,真的只有海角七億嗎?319的真相又是甚麼呢?這些問題,台灣人已經疑問多少年了?蘇貞昌能給個答案嗎?
就算退一萬步,扁家只貪了七億,至今仍沒有認罪繳回贓款的陳水扁,不但在監獄享受特權,還能裝病到「槍桿子醫院」榮總住特等病房,民進黨不但沒有檢討切割,還川流不息去朝聖。那麼,拿了陳啟祥6,300萬,還把贓款繳回的林益世,不但在看守所沒有特殊待遇,偵查終結後法官認為沒有串證之虞而重金交保,民進黨是在靠夭甚麼?
綠營網軍還諷刺說國民黨的大貪官居然能交保出來趴趴走,更是令人佩服這些人見樹不見林的功力!民進黨那位台灣創造金氏世界紀錄貪腐之最的前第一夫人,輪椅大盜吳淑珍,已經被判刑十七年半,不但身體硬朗,到處趴趴走放話,還裝死不服刑,民進黨一句話都沒有,卻對林益世交保大加撻伐!林益世只不過是交保,審判終結後仍將面對重罪入獄服刑,比起判刑確定後仍然到處興風作浪不必入監的吳淑珍,到底誰比較無恥?
版主相信,大家心裡都有把尺。民進黨若是只會檢討別人,想再執政,恐怕台灣人的選票也會「無感」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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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樓. 麥芽糖2012/11/03 05:49臺灣米養出來的垃圾
呵呵!
喝臺灣水, 吃臺灣米, 養出來的這群愛臺灣的傢伙.
真是奇觀!




可能是吃了含過量農藥的米吧!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1/03 12:44回覆 - 16樓. CyberLunch2012/10/29 12:40不動產或耐久材當法院保釋金
用不動產或耐久材(例如汽車,私人飛機)當保釋金恐怕是有困難.
因為
1.要鑑價
2.價格會波動
3.會折舊
法院恐怕部會自找麻煩.
納稅人也不會樂意法院為了刑事被告的方便擴編這一些人馬.
但是用台銀支票當保證金確實可行.
台灣銀行為發票人的支票,或以其他銀行為發票人,以台灣銀行為付款人之支票,因為最終票據責任之發票人與付款人都為銀行,且請求銀行開立台支時即必需向銀行繳交同額票款,可保障支票之兌現,故收受台支較收受一般支票更有保障。
若是台支本票,因為付款及受款人皆必須為個人, 所以法院沒辦法收!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0/29 16:35回覆 - 15樓. 麵粉小花貓2012/10/29 08:40版主哥哥,借一下你的版
讓我謝謝路人Juno 很好用的連結。
我是一隻好奇的小花貓....請用!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0/29 09:13回覆 - 14樓. 清道夫2012/10/28 21:41怎會說人話?
毒黨徒眾,貪汙集团,一丘之貉,怎會說人話?
- 13樓. 怒神2012/10/28 20:20吳淑珍服刑?林益世交保?
不知道這兩人如何類比,版大的意思應該是,蓋一座無障礙監獄專門來服伺半身不遂的吳淑珍,亦或林益世腿打癱下半身來享交保免關。如果吳淑珍服刑還要花大筆我們的稅金,我想大部分的納稅人都不想讓她關吧,林益世也不想用半身癱瘓來換免關。的確,我就是這個意思!不過我說的不是"無障礙"監獄,而是有足以處理吳淑珍這樣身體狀況醫療設備及人員的特殊監獄, 不是要讓她像現在一樣毫無拘束的趴趴走
我寧願人民的稅金花在這個地方,而不是去蓋一些大而不當的蚊子館,將吳淑珍這種沒有廉恥的人收監執行, 才是司法正義的伸張!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0/29 07:53回覆 - 12樓. 路人Juno2012/10/28 15:27請查閱法院組織法第63-1條對特偵組偵辦範圍的規定
麵粉花貓:
但是,以上所有制度都會在台灣被愛鑽洞的台灣人給取巧,例如,一交保,房屋立刻脫產,那法院執行書送到當事人手上時,可能她/他已經『一窮二白』所以,拿現金抵大概也是出於無奈?
這一點不難,你拿房屋地契來保釋,法院可以和地政事務所聯絡讓這個房屋地契註記,沒有法院通知不得過戶。
特偵組好像急於辦林益世案到要致他於死地不可,卻是到現在沒在聽到任何辦趙建民案跟其他陳水扁家案件的進度?非常失望。
趙建銘是一般平民,不歸特偵組調查。 另外我相信特偵組該起訴陳水扁的都起訴了,剩下的不是二審就是別的地檢處檢察官在偵辦。 陳水扁現在是平民,不歸特偵組管轄。
請查閱法院組織法第63-1條對特偵組偵辦範圍的規定。
如果以"實質影響力"而言,趙建銘的確應該歸特偵組偵查!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0/29 07:55回覆 - 11樓. 麵粉小花貓2012/10/28 13:38OLD MAN 講得對,該服刑的還是得服,特偵組在幹嘛?
在美國可以有幾種交保方式,端視刑罰由當庭法官判決執行方式;現金交保甚至可以刷卡。一般請律師的律師會辦理保證金交保方式,確認當事人不會逃跑也會按時出庭。
還有一種是抵押當事人房屋,大概用在林益世案會比較有人性一點。就不用扛著一麻布袋的現金五千萬這樣跑。不過,跟台灣的法院打過交到的都知道,即使只是辦理『公證』學歷,法院都可以讓一般百姓跑到氣喘病發,非常不便民。
但是,以上所有制度都會在台灣被愛鑽洞的台灣人給取巧,例如,一交保,房屋立刻脫產,那法院執行書送到當事人手上時,可能她/他已經『一窮二白』所以,拿現金抵大概也是出於無奈?
特偵組好像急於辦林益世案到要致他於死地不可,卻是到現在沒在聽到任何辦趙建民案跟其他陳水扁家案件的進度?非常失望。
我是一隻好奇的小花貓....服不服刑已經是判決之後的執行面,所以應該是法務部矯正署的問題,而非負責偵查的特偵組!
法務部真的應該考慮覓地蓋一間特殊執行監,專門收一班監獄因為無足夠設備而不敢收監執行的重大犯罪判決確定者, 以免這些人有恃無恐, 繼續作惡!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0/28 14:35回覆 - 10樓. 真誠期待民進黨的毀滅。2012/10/28 07:35作者寫的太好!可惜台灣還有一群無恥的政客和是非不分的愚民。
不要期待民進黨的政客會有任何格調。民進黨政客的人格卑劣,寡廉鮮恥,說謊,造謠,無視於自己的惡形惡狀,只會苛責別人。而這個爛黨竟然可以吸引如此多愚民,實在悲哀。我想只能說, 台灣的民主,還很幼稚!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0/28 07:57回覆 - 9樓. 路人Juno2012/10/28 01:32這些應該都是美國可以用個人支票當保釋金但台灣不行的理由
版主:
現在票據法又沒有刑責, 要是拿支票付保釋金,等放出來再止付,那法院一毛錢也收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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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似乎沒有什麼票據法。 你簽一張支票你就得兌現,除非你能提出證明那張支票經過變造。
在美國保釋金應該可以使用個人支票或銀行本票。 法院(或任何收到大額付款的商店如汽車經銷商)拿到支票後第一件事先打電話給銀行確定對方支票帳戶裡有那麼多錢,然後才收下支票並在下班前拿去銀行存錢。
沒錯,你可以事後要求止付那張支票或甚至上網把錢從支票帳戶轉走,但哪家美國銀行敢止付一張付給國稅局或法院的支票,這家銀行以後會很慘。 再者你把錢移走,美國的法院或國稅局可以立刻用行政手段把你的欠款"要回"或至少扣住。 法院和美國國稅局在你清償債務時有優先權。
另一個美國不會有人敢這樣做的原因是你當你被警察扣住時你或你的家人一定會找你們付的起的最好律師協助你。 你如果止付你的保釋金支票就等於搧了你的律師一個耳光,她不會繼續幫你,其他厲害的律師也不會,最後只有那些剛畢業的律師或公設辯護人幫你。
這些應該都是美國可以用個人支票當保釋金但台灣不行的理由。
我以為美國也只能付現金呢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10/28 01:42回覆 - 8樓. 野口女2012/10/28 01:26睜一眼閉一眼
此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功力 真是不可測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