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不太清楚郝龍斌提出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的想法能不能促進藍綠和解,但可以確定的是郝龍斌一下子從綠營欲除之後快的「必殺名單」,瞬間變成了「英雄」、「有國家領導人的氣度」,藍營口中的「郝呆」、「郝天真」,十年河東,十年河西自是不在話下,版主大概可以確定的是,郝龍斌的政治生命,大概也就到市長卸任為止了。郝如果想選總統或是當閣揆,那才真的叫做「郝傻郝天真」呢!
最近還看到某位自稱中立卻挺扁不遺餘力的版主寫的文章,除了讚賞郝龍斌之外,也為阿扁講話。結果那位版主連看守所跟監獄的差別都搞不清楚,網友回應指出他的錯誤還被嗆:「陳水扁還沒審就收押囉,為何而來?」版主看了,實在也只能搖頭。
眾所周知,監獄是執行自由刑的場所。監獄行刑法第二條規定:「徒刑拘役之受刑人,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監獄內執行之。」而看守所則是羈押被告之所在,羈押法第一條規定:「刑事被告應羈押者,於看守所羈押之。」看守所組織條例第一條規定:「看守所隸屬於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處,關於審判中被告之羈押事項,並受法院之督導。」又監獄隸屬法務部,主管長官稱作典獄長,看守所則為所長。
不知道大家看懂了嗎?凡刑事案件之被告,只要有羈押必要,都必須在看守所羈押等待審判,陳水扁不是第一個,更不是最後一個!看守所羈押不表示一定判決有罪,只要判決確定無罪就會釋放及賠償,之前的邱義仁就是個例子!那陳水扁呢?陳水扁自2008年11月12日起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一般來説,在台北看守所,15平方米的牢房住4至5個人,25平方米的牢房擠8至9個人,裏面的設備只有廁所和塌塌米式的木地板。扁由於身份特殊,享有不少特殊待遇:住的是6.6平方米的單人牢房,五個水桶供他沖水盥洗用;可在獄中訂閱報紙、購買收音機與掌上型電視掌握時事;牢房內堆滿不少私人雜物;隨扈隨傳隨到,負責與外界聯絡。但陳水扁所涉及龍潭弊案和陳敏熏行賄案三審定讞,被判刑十九年,從看守所移送至台北監獄服刑。由於身份已改變,從收容人變成階下囚;卸任禮遇被撤銷,變成一介平民,其在台北看守所的特殊待遇也「應該」隨之消失。但是大家都知道,當「判決定讞」的陳水扁入監服刑,當初看守所的羈押時間也能折抵刑期,一大堆的特見就醫檢查更是特殊待遇,只要有一點不合他的意就到處哭夭,不知道其他的貪污受刑人做何感想?
郝龍斌說:「法務部應組成專業團隊評估陳前總統的病情」,版主認為,真正需要評估的,可不是坐牢可以舒服到得「富貴病」的陳水扁,而是同樣因龍潭案、陳敏薰案及洗錢案被「判決定讞」17年6月,沒有監獄敢收容,每天在外面趴趴走的「輪椅大盜」吳淑珍!既然吳淑珍可以到處跑,繼續奢華的生活,法務部真該好好地評估將吳淑珍收監執行,免得她繼續危害社會,破懷台灣人的價值觀!
郝龍斌天真是他自己的選擇,台灣人還要被陳水扁一家人當白痴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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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8/30 00:05
版主:
其實郝龍斌搞錯方向了
要解決陳水扁的問題, 不是要把他放出來
而是要把吳淑珍關進去!
呵呵,我才想說,只要陳水扁願意向法務部要求,希望吳淑珍作陪,我想,不只法務部會樂於滿足他的要求,所有民眾,不分藍綠全都會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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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8/29 19:10
版主:
既然別人給他特殊安排,他還要嫌東嫌西到處找麻煩
那就別怪大家不想再給他機會了!
認同。
所以他是一個不知羞恥為何物的前貪污總統。
- 20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8/29 18:08
版主:
要整他不會是因為他的身分
而是他的特殊待遇!
這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絕不是唯一的原因。若獄方一開始就把他當一般受刑人對待,讓他下工廠,我認為他因其他原因被整的可能性很大。這有點像蛋生雞雞生蛋的問題。
一個執法人員(警察、檢察官、法官)犯法入獄後,獄方為了管理上的方便,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也會基於他入獄前的身份,作特殊的安排。
- 19樓. WHATSOEVER2012/08/29 17:48你們成功用了500包乖乖證明伍澤元是民進黨的.
魯迅不愧是大師。
一堆人在意淫,
以為這樣就勝利證明了伍澤元是國民黨為什麼可以保外就醫?
我笑死了! - 18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8/29 17:46
版主:
你以為獄方為何不敢讓他下工場? 想整他的恐怕排隊排很長!
受刑人的待遇應該由獄中表現來做評估,而非入獄前的身分!進了監獄, 只剩編號!
所以我說獄方或是基於管理方便,或是基於避免麻煩。
這些想整他的人,或是因為他的身份,或是因為他是阿扁...但很少是因為他的編號而想整他。
- 17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8/29 17:24
版主:
我認為法務部因為馬英九想討好綠營又不敢明說, 只好搞些小動作來幫老闆解套!
我不認為如此,法務部如此作法或是基於管理上的方便、或是避免麻煩,或是避免綠吱吱操弄.....等理由。
當然你若認為與別人不一樣就是特權,我也不反對,但每個受刑人在監獄的待遇也都不盡相同,且這作法並未違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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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阿扁的待遇如果不是特權,那我還真不知道甚麼是特權了!
法務部這樣做不違法是沒錯, 但是觀感不佳! 如果我是關在北監的其他貪汙犯, 一定想辦法找人整死他! 為何他可以這麼爽我不行?你以為獄方為何不敢讓他下工場? 想整他的恐怕排隊排很長!
受刑人的待遇應該由獄中表現來做評估,而非入獄前的身分!進了監獄, 只剩編號!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8/29 17:35回覆 - 16樓. 路人Juno2012/08/29 15:14這些未必算是特權
版主:
如果其他受刑人也有桌椅,也有另外的房間吃飯寫書, 也能天天特見,還能指定醫院醫生到牢房看病...........
人權與特權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就跟家扶基金會與孤兒院是兩碼子事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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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未必算是特權。
如果法律或監獄管理辦法說監獄裡不能有桌椅而陳水扁有,那是特權,監獄主管應該接受調查。
如果法律或管理辦法沒提,或是說不能但可以由主管依權責改變,那就不算特權。 要說監獄主管和法務部長拍陳水扁馬屁或不公平都可以,但那不算特權,那是行政裁量權。
不滿意? 請國民黨立委修法或是要求法務部修改監獄管理辦法,明訂監獄裏不能有桌椅,不可以每天特見,到時候就和林益世一樣,準備在監獄裏體會自己推動修改的法律。
實務上就是沒人有,管理辦法是正面表列
我認為法務部因為馬英九想討好綠營又不敢明說, 只好搞些小動作來幫老闆解套!
跟別人不一樣就是特權, 北監並沒有虐待陳水扁, 所以沒有人權問題!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8/29 15:51回覆 - 15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8/29 09:28端午節
妳還沒去看醫生喔!
乖,快去看醫生按時服藥。
呵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8/29 15:22回覆 - 14樓.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2012/08/29 09:20樓下小浪又在咬誰?
樓下小浪又在咬誰?沒有時間看,反正他喜歡咬人。
阿扁吳淑珍銭總統府貪污集團的主犯 吳淑珍 陳至中 黃芳艶等人至今逍遙法外
版主說的很對,是應該評估一下吳淑珍了。
早點把吳淑珍及一干人等收監執行才是正辦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8/29 15:21回覆 - 13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8/29 08:02版主:他的確沒有愧對別人 更沒有愧對我 只是愧對自己說的話而已
或許他自投票後一直鬧肚子到現在還沒好。


當初是他自己要賭,拿孤兒來開涮我已經覺得他很沒品了! 只是想到至少捐點錢給孤兒院是好事一件,所以也就算了!
結果他老兄非但沒捐, 還拿捐給別的團體的收據來蒙混!欺騙孤兒實在是讓人非常想罵他髒話!
他還好意思跟我講資格跟人格? 我呸!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8/29 15:17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