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的貪污事件吵到現在,版主之前一直保持沉默不想談,因為根本沒有東西可談。之前有人爆料,但未經證實,也不知道有多少是真的。有人否認,但不知有沒有說謊。在這樣的情況下談林益世案,版主不知道有甚麼意義?
現在事實慢慢浮現了,林益世承認自己在地勇案上貪汙,百分之百相信林益世的彭愛佳從證人變成被告,林益世的母親也成了被告。地勇案因為爆料者的證據確鑿,林益世難逃被起訴定罪的命運,這點應該大家都沒有懷疑吧?
至於有沒有其他人也收了錢?這一串粽子到底只有一顆還是一大串,好像最近成了許多格主跟名嘴的討論話題。版主覺得這樣很好!大家既然有懷疑,就儘量討論盡量罵!如果大家罵了之後證據能夠浮現,或是能讓收過陳啟祥錢的人曝光,也算是美事一件!至少到目前為止,版主還沒看到其他人貪汙的證據,也看不出有任何人需要為林益世道歉。至於馬政府的形象受損,是一定會有的!
版主比較覺得好奇的,是某些黨的思維模式。在林益世案的證據沒有曝光前,的確有些人替林益世講話,甚至質疑爆料者的用心。這其實也是常態,因為只聽到傳聞,誰都有可能質疑傳聞的真實度。不過等到證據一出,當事人一認,就算當初挺藍的也沒話說,貪汙就是貪汙,該罵的罵該辦的辦!就算有人再挺藍再挺馬,也不會去維護貪汙的人。
但是民進黨跟他們的支持者可不是這樣!民進黨出了一個貪汙的總統,貪汙的事實證據都有,不但總統貪汙,連總統老婆都藉勢藉端收錢,兒子更是洗錢高手!連親家都狗仗人勢!結果民進黨到現在為止,不但沒有任何反省切割,還以「救扁」為職志,更聯合幫吳淑珍開十七次假證明逃避出庭的台大醫院醫師,爭取陳水扁的「醫療人權」?
林益世的老婆彭愛佳由證人轉被告,以一百萬元交保,民進黨的支持民眾守在特偵組門外,臭罵彭愛佳。前些天林益世被收押禁見,也有民進黨的支持者等在台北看守所門前「恭喜他一刀斃命」。版主對這些人是沒有意見!不過事情要是發生在民進黨身上,怎麼好像態度就完全相反了呢?
寧要洗錢總統,也不要洗腎總統!
要貪也要讓台灣人自己貪
阿扁是被陷害的,阿扁無罪
還有其他很多說詞,至今民進黨跟其支持者還在講!難道陳水扁的貪汙不是事實?證據還不夠明確?判刑還沒確定?那麼為何民進黨罵林益世的時候義正詞嚴,卻至今不能跟一個被判刑確定的貪腐黨員切割?
貪汙就是貪汙,沒有灰色地帶,更沒有不同標準!當民進黨選擇開記者會,公職人員排排站,聲嘶力竭力挺自己貪污的同志時,就別裝聖人指責林益世!我們討厭貪汙,可沒分過藍綠!民進黨只會說「辦綠不辦藍」,結果馬英九上台之後有數以百計的國民黨地方民代遭到貪汙或賄選起訴!民進黨被起訴求刑的有幾個?好像用兩隻手的手指就數得出來。所以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嗎?臺大醫院是民進黨的御用醫院嗎?
貪汙,抓到就辦!比起陳水扁找黑心商品代言人做專訪,證明自己沒有貪汙,版主認為到目前為止,執政團隊還沒有任何道歉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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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樓. 路人Juno2012/07/09 01:22邱毅有甚麼證據才該拿出來給檢察官特偵組別自己爆料
Da格子:
經歷過1998年假錄音帶害人事件的趙天麟,2012年的今天,拿着一個沒有驗證過的錄音帶爆料,這點不應該容忍。
這應該已經被驗證過了,否則林益世不會認罪,他只要說那捲錄音帶是造出來的就好。
已經由特偵組處理的案件,民進黨(或國民黨)看到證據,應該立刻提交給特偵組。私用為自己取得政治利益的工具,絕對不應該容忍。
民進黨手上的證據應該是陳手上光碟的副本,沒甚麼好拿的。
倒是邱毅檢舉民進黨立委是拿錢的小咖,他有甚麼證據才該拿出來給檢察官特偵組別自己爆料(何況他不再是立委,亂爆要坐牢),不過我知道Da格子妳不會挑邱毅毛病的。
- 15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2012/07/08 09:34林益世收錢有罪嗎?什麼罪?
1) 林益世是合同中中鋼決策負責人嗎?很明顯不是。如果按照以往辦理扁案時所謂 “非總統職權”的邏輯,該合同的簽署決策也絕非立委職權,既然非林益世的職權,立委林益世即使在過程中收了錢,也不應該被視為受賄。真正的受賄應該是指,中鋼決策人因收取地勇公司的利益,而與之簽約。
2) 這個合同何以沒有公開開標?如果該合同不需要公開開標,自然每個公司法人都可以盡力爭取。尋找關係和有力人士協助爭取合同是做生意的常態,全世界都一樣。6300萬元充其量只能說是公關費或佣金。進行政府相關合同的關說,有明文遊說法做依據,但民間商業合同的遊說則無法可約束,任何中間人索取佣金,都談不上犯法。用另一個角度思考,如果林益世沒有收錢但做了相同的事,林益世是否因濫用立法職權而觸法?如果沒有,那就說明非合同當事人的林益世的行為是不違法的。收錢服務,或不收錢服務,完全是商業行為的決定,自然談不上犯法。
3) 如果今天林益世收錢服務是觸法的話,那我可以“保證”台灣每一個和國營企業相關的合同,中間都一定有白手套,又何止林益世一人。那廉政署有必要對每一個合同都翻案調查,不能就光辦理媒體報料的案子,不是嗎?
4) 處理爐渣鐵料合同,對中鋼而言,不就是為了要找一家公司嗎?交給哪一家公司做都一樣。林益世向陳啟祥收取新台幣6300萬元,那是願打願捱。就林益世來說,收了錢,事情也辦了不是嗎?就不應該有商業糾紛。
5) 林益世身為行政院秘書長還想繼續做這種服務,收這種錢,就不應該,與身分不合。即使將來收賄罪不成立,拔除其行政院秘書長的職務也應該是處理公務人員的最低標準。
掛號信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chifuhsueh/6595798#ixzz1zzRLLXd4
林益世收押有理嗎?
- 14樓.2012/07/08 01:57說的好﹐但還是有點不同。
現在林家人吐的錢比抓到的還多﹐就是說貪的不止這票了。但反觀貪扁銷贓的人還在海外﹐錢沒有還回多少﹐定了案的主謀現在還在家爽空調﹐綠民們都一致說是政治逼害。一樣的貪污﹐還是有點不同的。 - 13樓. 麥芽糖2012/07/07 22:44辦下去, 辦到民進黨那頭, 民進黨要怎麼樣哇哇叫!
從蘇主席, 到民進黨大大小小, 都在炮轟馬英九!
這些傢伙, 不想想看:
這邊六千萬, 抄家!
那海角七億, 他們還要想辦法, 要求特赦?
咱們老百姓, 可記得, 陳幸妤說: "民進黨, 上上下下, 誰沒有拿她老爸的錢?"
要轟? 容易! 咱們拿辦林益世案的精神, 來辦扁家貪污案如何?

連老共都在看.
民進黨這樣子的貪污案件, 有少過嗎?
這樣子辦下去, 辦到民進黨那頭, 民進黨要怎麼樣哇哇叫!



辦到民進黨?那可不行!
一定要開記者會大家排排站
喊一下"辦綠不辦藍";"司法迫害";"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就算要坐牢,也是愛台灣?
已經聽到耳朵長繭了!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7/07 23:27回覆 - 12樓. 野口女2012/07/07 21:02兩黨文化真不同
一個被抓到了 就說被迫害
一個被抓到了 就黯然接受事實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沒啥好接受的!
既然貪汙,就抓出來接受法律制裁!
比起扁案法官要民眾饒過"賢伉儷"
或是吳淑珍裝死不服刑
我認為林益世案處理到目前為止還算公允!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7/07 21:51回覆 - 11樓. 安心2012/07/07 18:19能省盡量省,該加油還是要加油,中油自助加油島,每公升省0.8元!
下周一零時起,中油92無鉛汽油零售價,將從每公升30.8元調漲成31.8元,95無鉛汽油則從32.3元調成33.3元,而98無鉛汽油從34.3元調成35.3元,至於超級柴油也從29.4元調成30.4元。
受到伊朗危機再度緊張影響,中東原油均價也跟著上漲,根據浮動油價機制,國內汽柴油價每公升將調漲1元,除了將揮別13降外,這也是繼今年4月2日大漲3.1元後,第二大的漲幅,若以最一般的95無鉛汽油來看,每公升漲幅達3%之多。請大家把握時間去加油喔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7/07 20:16回覆 - 10樓. 紫金王朝2012/07/07 14:18林益世一家是高雄土生土長在地人
也就是說林益世一家都是正港台灣人,應該也被民進黨支持者列為"可以貪污的人"才對.
怎麼會去特偵組門口罵人呢?? 這不是精神錯亂嗎?
文章連結:
2014 第一笑話
2014 第三笑話民視還訪問高雄人,還說高雄鄉親認為林益世是高雄之恥
這一點我沒有意見
不過同樣貪汙洗錢加上法院認證嫖妓的陳致中
卻在高雄高票當選,還在臉書上批評林益世
高雄人的錯亂,標準也不太一致呢!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7/07 20:15回覆 - 9樓. 路人Juno2012/07/07 14:01我覺得jun5238寫了四年罵馬英九的部落格,實在有些老梗變不出新花樣了
版主:
比起貪了幾十上百億
還有網工民眾黨員醫師力挺的陳水扁
馬英九還真是清廉得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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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這次又提了一次"率獸食人",Google找到1470個網頁有jun5238及率獸食人的。
我覺得他寫了四年罵馬英九的部落格,實在有些老梗變不出新花樣了。
- 8樓.2012/07/07 13:50
阅不是嫌我程度太低不玩了?還有心思跑來看文章喔?
這可是部落格,沒人強迫你來簽到!
況且你對中文字的理解實在貧乏, 我寫文章並沒有呈給你審核,更沒有強迫你來閱讀
不知道你是在閱甚麼?
由於你到處洗版,回應又無關主題, 浪費版主的寶貴時間
所以在此公告將你列入黑名單
這裡的程度不適合你閱讀,也不值得我浪費時間回應
滾吧!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7/07 20:06回覆 - 7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2/07/07 13:44
樓下的,你一篇屁文一PO再PO,是在為蔡煌瑯喊冤?還是認定蔡煌瑯有罪?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民進黨成立二十幾年,比起國民黨的百餘年少多了
不過執政八年,上至總統下至文武百官幾乎無人不貪
金額加起來不但超過百年老店
簡直可以創造世界紀錄
跟樓下那位一魚多吃的版主一樣
丹尼爾(Dan In TW) 於 2012/07/07 20:0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