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於今(20)日刊出「隱瞞貧富懸殊?中國連11年抗拒公布吉尼係數」的外電報導,並以「小辭典:吉尼係數 國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小方塊解釋吉尼係數的意義,說明吉尼係數「是國際上用於測量一國居民收入分配的差異程度。」終於證明了長久以來,自由時報、民進黨及蔡主席等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所公布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戶分成二十等分,並以最高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和最低5%家庭平均年所得的倍數作為貧富差距指標,進而批判馬政府無能的謬誤,也等於給了自由時報自己、蔡主席及民進黨等一缸子人一巴掌。
為批判馬政府,以不正確指標誤導人民
國際間衡量所得分配之指標通常係以「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或「吉尼係數」來分析。
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是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依高低順序排列,並將全部戶數予以五等分,然後將最高所得的20%家庭其可支配所得予以平均,除以最低所得的20%家庭之平均可支配所得,得到的倍數作為貧富差距指標;倍數愈大,表示貧富差距愈大。迄目前為止,台灣貧富差距最大是在2001年,差距倍數為6.39。
另一國際常用的指標是「吉尼係數」,為20世紀初義大利學者吉尼(Corrado Gini)依據勞倫茲曲線所定義的判斷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標,是一比例值,在0和1之間,若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至0.3之間表示比較平均,0.3至0.4表示相對合理,0.4至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線。台灣歷史上吉尼係數最大亦是2001年,該係數為0.350。
為了誤導人民、攻擊馬政府,自由時報、蔡主席和民進黨人士等長久以來不以國際間常用的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和吉尼係數為指標,反而自創新招數,運用報稅資料,拿最高所得5%家庭的平均所得和最低所得5%家庭的平均所得作比較,藉此誇大台灣貧富差距,一方面製造人民恐慌,就像是南方朔先生所稱的「恐懼販子」,另方面掩飾民進黨執政於2001年創下台灣貧富差距最大的事實。
而今,自由時報運用外電報導,終於給了自己一巴掌,也給了蔡主席、民進黨人士等一個響亮的耳光!
附表 台灣貧富差距最大是在民進黨執政時
年 | 所得差距五分位 | 吉尼係數 |
1999年 | 5.50倍 | 0.325 |
2000年 | 5.55倍 | 0.326 |
2001年 | 6.39倍 | 0.350 |
2002年 | 6.16倍 | 0.345 |
2003年 | 6.07倍 | 0.343 |
2004年 | 6.03倍 | 0.338 |
2005年 | 6.04倍 | 0.340 |
2006年 | 6.01倍 | 0.339 |
2007年 | 5.98倍 | 0.340 |
2008年 | 6.05倍 | 0.341 |
2009年 | 6.34倍 | 0.345 |
2010年 | 6.19倍 | 0.3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