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璽
在重視印信的東方國家裡,國璽是國家的象徵,所謂「璽在國在」,便是說明國璽的重要性。
依照《印信條例》規定,國璽以玉質為材料,璽面為正方形,璽身有國徽鈕,分「中華民國之璽」與「榮典之璽」兩顆,前者蓋於國書、全權證書、領事證書等外交文件;後者蓋於勳章證書、褒揚令等榮典文件。
中華民國之璽質地為翠玉(翡翠),重3.2公斤,高10公分,璽面13.3平方公分。榮典之璽質地為羊脂玉(和闐玉),重4.3公斤,高11.1公分,璽面13.6平方公分。兩璽材質極為珍貴,璽面較一般印信為大;為免蓋用而使璽身受損,並保持印色著紙均勻,採類似拓印方式蓋用,即先固定璽身,璽面朝上並敷印色,文件覆於其上,在紙背勻細施壓而成,蓋一張國璽,約需20分鐘。
民國17年,北伐完成、全國統一,國民政府於10月10日成立,蔣中正先生就任國民政府主席,在主持國務會議時,決定鑄刻一枚「中華民國之璽」。國府印鑄局經過半年籌劃,請著名金石家王褆負責篆刻,至於所用的材質,則由廣東第八軍總指揮陳濟棠所捐獻的緬甸翠玉,民國18年10月10日正式啟用。「榮典之璽」所用的材質,則是新疆籍立法委員廣祿,於民國19年代表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樹仁,呈獻給國民政府的羊脂玉(註一),刻製完成後,於民國20年7月1日正式啟用。
兩璽啟用至今,八十多年光陰,歷經抗戰、剿匪、政府遷台到政黨輪替,一脈相承;即使在民國38年兵荒馬亂年代,仍然派人細心呵護,輾轉運來台灣(註二)。原存放於總統府附近的「警備總部」地下堡壘廳內,遇須蓋用國璽時,則指派監印人員前往處理。民國81年,警備總部撤銷,乃將國璽搬回總統府內,放在第一局局長室旁的監印室。組織法修正後,則改放於臨近第二局局長室的保險箱內;不知何時?又移到底樓的監印室。
為負責國璽安全,總統府原置「典璽官」專司保管,由第一局局長兼任;民國85年,總統府組織法修正時,鑑於世界各國無此制度,為簡化條文,乃將典守國璽工作,併由總統府第二局監印人員保管。「中華民國之璽」保管良好,至今依然翠綠光亮,幾乎找不出些微瑕疵。「榮典之璽」雖溫潤晶瑩依舊,但璽身略有細微裂痕;二十年前,擔心裂痕擴大,於是以百萬元價購一塊白玉玉胚,以備不時之需,所幸瑕不掩瑜,至今依然完好堪用。
我國邦交國有限,外交文件不多,蓋璽機會減少,這或許是「中華民國之璽」至今完好的原因。近年來,總統頒發勳章及褒揚等證書,日益增多,以致蓋「榮典之璽」的機會,相對較多,依照《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規定,大量使用印信時,可運用製版方式套印在文件上(註三),以免逐一蓋印之煩;惟套印完畢後,底片及印版應予銷燬或指定人員保管。
古代把國璽當作正統的信物,得之則象徵其「受命於天」,失之則表現其「氣數已盡」,凡登大位而無國璽者,被譏為「白版皇帝」(註四)。如今,民主時代固無須有此觀念,但國璽是國家的象徵,則無庸置疑。所以,每任總統就職時,立法院院長代表全民將國璽交予總統,象徵著全民的付託。
註一:據94年7月23日自由時報報導:廣祿是在民國19年代表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樹仁,專程赴京獻玉,廣祿獻的是一塊重達36.5公斤的羊脂玉。當廣祿從新疆抵達天津時,大公報聞訊派了攝影家拍攝玉石照片,並且刊登在隔天的國內新聞版,形容這塊玉石「祇應天上有」。民國20年元旦早上8時,廣祿赴南京國民政府親自將玉石獻給蔣中正,國民政府在得到此一玉石後,隨即答應金樹仁的請求,發表金樹仁為新疆省主席兼邊防督辦,當時國民政府為劃一軍事名稱,取消所有督辦,唯獨允許新疆有邊防督辦,也許是拜「國璽」之賜。
註二:民國38年,正值大陸局勢動盪之際,國民黨大老鄭彥棻特別委託秦孝儀先生把兩枚中央的玉璽經海口帶來台灣。……帶來的這兩枚玉璽,就是「榮典之璽」和「中國國民黨之璽」。……民國38年春,先總統 蔣公引退後,典守印璽多年的沈開暹於南京撤退前自請回籍,由科員陳光遠任其事。同年5月,國民政府由南京遷往廣州,10月下旬再遷重慶,11月下旬遷成都;斯時 蔣公由上海抵成都,立即與陳立夫等人緊急會商,12月7日決定遷都台北市,原發表第一局局長兼典璽官彭 襄仍滯留香港,辭不肯就,乃指派王唯石與朱大昌密攜國璽與總統印信等先行運台,……王、朱兩人深恐璽印落入敵手,乃洽搭軍機,並於當天黃昏飛抵海南島等候換機,但因盜匪群起,安全堪虞,兩人困居旅店二日夜,璽印包裹置於枕下,兩人輪流看守,須夷不離。數日後,始獲海南空軍派機飛抵台灣,降抵嘉義機場。兩人隨即搭火車連夜趕往台北,攜璽印至國府臨時辦公處所-圓山飯店(後遷台北賓館)。民國39年3月1日, 蔣公復行視事,始將璽印點交予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曹聖芬,自此國璽在台灣重新啟用。(註:此段文字摘錄於「雪泥鴻爪」部落格http://blog.udn.com/cty43115/2048674)
註三:依據《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第8條規定:「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基於業務需要,須將印信拓模或縮小製模套印於文件者,應經該機關首長核准,並依第五條之規定拓模二份向印信原製發機關報備。製版及套印過程中,應指定專人監督;套印完畢後,底片、印版應予銷燬或指定單位或人員保管。」
註四:傳說鄭成功驅逐荷蘭人之後,想尋找能刻成國璽的玉石,在打狗山的一個山洞遇到一位仙翁,仙翁請鄭成功在洞裡過宿;第二天,仙翁在床邊問鄭成功說:「這是什麼床?」鄭答以「石床!」仙翁不覺嘆一口氣說:「明該滅,清該興,一切都是天意;不然,藩主如此聰明,何以將玉床誤認為石床呢?」此一傳說,在於說明古人對國璽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