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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賈伯斯之五
2012/02/02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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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伯斯的蘋果中興,網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不僅是傳統互聯網,還包括手機行動通訊、網路商店、雲端運算等全部整合一起的未來數位生活。我們沒有賈伯斯的如此遠見,但在網路時代我們也沒有缺席,甚至還是第一波就參與的先行者。 

我們在1994年開始進入當時還很原始的台灣網路市場,一開始就玩與別人不一樣的東西,譬如與中華電信合作的”Hi Movie”,線上放映電影預告片及賣電影授權商品,這大概是台灣最早的網路影音與電子商務平台。接著還有網路博物館、動漫網站、網路補習班等,許多都帶有實驗性質。 

網路是會讓你一開始覺得什麼都可以做,到最後大者恆大剩下少數人才能做的市場。我們一開始就搞B2C,但實際上公司的規模不足以支撐那樣的商業模式,最後面對現實拉回到配合自己本業的B2B,才算找到適當的定位。 

我們公司沒有專門的國際行銷部門,卻能在線上交易一單上萬美金的國際影片授權業務,在電子商務上也算是特例了。這可能也是因為行業特性使然,不過要達成這樣的功能,公司網站的建制與管理就十分重要。 

很多大公司的網站三年不更新,依網址發電郵過去往往石沈大海。我們的公司網站卻是時時更新,上面有包括影片等的充份資料,電郵也是專人隨時回覆,要能達到這一點並不容易,若是網站維護外包那更不可能。事實上我們公司網站是我自己維護的! 

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這種小事當然外包,那有公司最高層自己下海管公司官網的?但如果你把公司官網當成是上台自我介紹的麥克風,那當然得握在自己手中,怎能委由他人代言? 想想賈伯斯是怎麼做的。

其實管理官網所費功夫不多,大部份都是你本來已經在做的事情,譬如擬一篇宣傳稿。真正的問題是一般經營者很少人有建制與管理網站的專業,所以把它當成很困難的事而不得不委由他人代行。 

我介入網站製作十分偶然,事實上像我這種年齡的人最多只是上網人口,學習網站製作已經是鳳毛麟角,到像我這種深入程度的至今還未見過。最初我們也是在公司成立網路部門來負責,由於我有許多要求做的事情網路部來不及消化,所以網路工程師建議我可以先使用基本的一些html語言把內容整理好,他到時套進網頁上傳就可以了。 

我就這麼從一些基本的指令開始,到拿成熟的網頁格式來套,看做出來的結果再來調整,最後可以完成自己想要的設計,包括表格、linkframe等,甚至套用現成的Java語言來修改,我也可以做像密碼進入會員俱樂部之類的高階功能。接下來的檔案管理與上傳其實也不難,跟平常管理自己的電腦差不多。 

再進一步是處理圖像、聲音、動畫與影片,由於我們的經驗是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逐步提升的,所以這些也是水到渠成。不過這麼講可能有些簡化了問題,事實上因為我已經很熟稔PhotoshopMIDIPremier等軟體,而且有美術、音樂與電影製作的背景,否則光憑網路知識還是不夠的。 

有了這些基本功,加上無線網路與工具的發達,我就可以隨時更新我的網站,甚至達到類似媒體的速度。譬如重大訊息的宣佈,在現場就可以攝影加文字同步編輯成網頁,不但立即更新網站,還同時群發對象,這種速度豈是委外網路公司所能比擬的? 

說到網路不能不提到無線通信,手機市場的大爆發大概是近半個世紀以來最神奇的商業案例,賈伯斯恭逢其盛,並且準確的抓到主流節奏,才讓蘋果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並把宿敵如微軟等遠拋在後。

手機市場大爆發的關鍵是智慧型手機,因為只有智慧型手機能與電腦聯接,並將兩個市場的能量結合在一起產生相乘效應的大海嘯。而智慧型手機的兩個源頭一個是手機、一個是PDA,到底誰整合誰?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我使用智慧型手機極早,當年我在考慮PALM時摩托羅拉出了它的第一款將PDA整合進入手機並中文化的產品叫做「太極」,於是我拋棄了PALM而成為「太極」在台灣首批的用戶。 

我也是台灣最早使用行動電話的人,當時還沒有手機,只有所謂的「汽車電話」,一個手提黑箱子很重的那種。其實我是很不愛使用電話的人,看我每個月的電話帳單就知道,但我喜歡到任何地方都還能遙控某些事務的感覺。 

從只有大老闆才用得起的「大哥大」,到連在中國都人手一機成為最普及的個人行動裝置,似乎沒有多少年的時間,但就是這個過程讓蘋果現在的商業模式成為可能。不過本來最有機會的不是蘋果而是像索尼那種公司,是賈伯斯個人的力量扭轉了局勢,這才是他最厲害的地方。

最後我想再度提到賈伯斯與皮克斯。在沒有讀賈伯斯傳以前我真的不知道當初他投資的竟是個硬體製造公司,電腦動畫部門只是那家公司內做產品展示樣片的小單位,誰知這個小單位成為日後皮克斯的主力。這就像米其林輪胎到米其林美食的轉換一樣,只不過皮克斯的反差更大。 

我們也是電腦動畫公司,不同的是,我們是從傳統實拍的電影公司轉型成電腦動畫公司的,所以比較會從電影而非電腦技術的角度來看這個產業。但是在台灣,大部份電腦動畫從業人員打從就業一開始就只知電腦而不知其他,幾乎沒有人有實拍電影的經驗。而這些人要來執行電影的製作?問題可想而知。 

「玩具總動員」是全球第一部全CG電影長片,也是皮克斯定江山之作,它的成功讓皮克斯找到電腦動畫與電影間的最佳聯結方式,以後的「怪獸電力公司」、「海底總動員」、「超人特攻隊」也不脫這個範圍。 

對照版則是死的很慘的「太空戰士」。2001年由當紅遊戲改編的「太空戰士」電影版推出時,台灣的電腦動畫師們紛紛奔相走告:

「哇!太厲害了!那個女主角連臉上皮膚的毛孔都看的到!」 

這就怪了,當年我們拍女主角時,開拍之前要花好幾個小時化妝把臉上的毛細孔遮住,還得調整燈光與鏡頭讓她的皮膚看來更細緻。現在居然有人反其道而行花時間、花大錢,為的竟是要在臉上做出毛孔?  

台灣的動畫師顯然是工程師思維,什麼東西愈精細愈好、愈清楚愈好,不知工程追求的是絕對值,藝術追求的卻是相對值。就像賈伯斯並不重視產品是否更準確、更快速、更便宜,他寧可更漂亮、更有趣、更有品味。所以「玩具總動員」成功了,「太空戰士」失敗了,台灣的動畫師能從這兒得到什麼啟示呢? 

我覺得台灣的電腦動畫從業者太重視技術而不擅長說故事,就像台灣的產業普遍重製造而缺乏創新,即使有研發也大多是製程改善而已。這樣要如何發展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呢? 

 

在賈伯斯傳中很多地方都提到他不會寫軟體,連比爾蓋茲都公然這麼說,但在整篇讀完後卻覺得這才是對他最大的恭維,不過這還得看地方,如果在台灣恐怕下場完全不同。

台灣雖然很欣羨賈伯斯的成就,卻不見得接受得了他的態度,如果接受不了他的態度,又何奢言培養下一個賈伯斯呢?至於大陸說的一千二百位什麼的,當笑話聽聽就好啦! 

我看到遠見雜誌調查創新企業家排名,第一名是賈伯斯,實至名歸!第二名是郭台銘?台灣民眾對於創新的定義還真讓人莫名。(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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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有同感
2012/03/30 18:21
今天真高興,知道有人跟我有類似相同的體驗

對你的工作經歷轉變,也有同感。

為了達成工作,學了許多大家眼中不該學的東西。

20多年的工作經驗,與其轉發包不如親自打滾在其中,也算是可以有磨利自己這把刀的機會。

今天真高興,知道有人跟我有類似相同的體驗

2樓. kayeh
2012/02/08 11:47
我看懂了

其實作者的意思是, 只要大腦的發育正常, 只要願意往外開放, 但又不忘回顧當年, 就這樣激盪一些時候, 創意往往就浮現了, 換句話說, 其實人人的頭殼下都有個賈伯斯!

1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2012/02/04 04:04
版主和賈伯斯?來雞蛋裡挑挑骨頭
連續五篇不可謂不長,但看完後還是不明白版主和賈伯斯有甚麼關連。嚴格講只能說版主對蘋果、對賈伯斯“有感” — 任誰都可以有感,所以任誰都能心血來潮寫上幾大篇“我與賈伯斯”吧?

題目讓人以爲版主與賈伯斯不止頗有交情,很可能還關係密切。

版主比附了,不太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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