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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賈伯斯之一
2012/01/29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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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 賈伯斯過世了恰巧他唯一授權的傳記問世一時洛陽紙貴也成為當下最具話題性的人物。大陸政府說未來要培養一千二百個賈伯斯,成為全球的笑柄,賈伯斯如果能量產複製就不成為賈伯斯了 。 

賈伯斯有今天的地位不僅來自他本身的特質,還來自特殊的時空環境,這對年齡近似的我特別有感觸。我們都是戰後嬰兒潮的世代,都經歷70年代的嬉皮狂潮與80年代的金錢遊戲,所差的是他在美國而且是科技業萌發的矽谷,我是在當時相對封閉的台灣,不同的時空讓複製賈伯斯成為不可能,不管是一位還是一千二百位。 

我記得在大學時代對電腦的印象還只是一張張打孔的紙卡,只有考試時才會接觸到。由於我是個文科生根本沒有機會去使用實體的電腦就算理工科學生也好不到那裡去因為那時的電腦是非常昂貴的設備能做的事情說實在的也不太多 

70年代末期台灣開始有Apple 2,我們家也買了一台,這是我第一次接觸電腦,也是第一次知道有蘋果公司的存在。記得電影「阿甘正傳」中有一幕,阿甘委託他的朋友幫他理財,他朋友來信告訴他最近替他買進了蘋果公司的股票,阿甘自言自語道:「噢?賣水果的。」我比阿甘強,最起碼知道這是家電腦公司,不是八卦報紙雜誌什麼的。 

以今天的角度Apple 2實在乏善可陳,許多人只是拿來玩遊戲,做不了什麼正事,但當時普遍認為既然是美國人發明的,一定是了不起的高科技產品,我雖然懷疑,但說不出個所以然。讀了賈伯斯傳之後才知道,原來Apple 2果然是亂搞下的產物。 

80年代台灣開放外匯管制、服務業進口、出國觀光、降低關稅,緊接著台幣大幅升值,股票與房地產雙漲,造成許多人至今仍懷念不已的80年代大繁榮。其實在這之前台灣已經不景氣了一段時間,滿街空屋貼滿租售的紅紙條,當時是買方市場的時代,我們公司正好要搬遷,因緣際會以極低的價格承續了位於仁愛路福華對面,一家著名洋行台北分公司的辦公室與全部設備。那家公司才設立八個月就因總公司政策撤銷,極為豪華的裝潢幾乎全部都是全新的。 

更有意思的是辦公室所有設備都是他們公司自己代理的產品,包括:勞思萊斯汽車日立冷氣理光事務機器…..以及蘋果電腦。我們沒有接手勞思萊斯汽車,但接手了剛到貨的台灣第一台麥金塔電腦,並且歸我使用。 

我對電腦真正的經驗可說全部來自這台麥金塔電腦,以至於有一段時間我以為所有電腦都應該與麥金塔一樣,後來才發現這真是一場誤會。 

首先,麥金塔只有四樣東西:螢幕+內建主機、鍵盤、滑鼠與印表機。這四樣東西設計成好像一體,而且都很緊緻,體積控制在絕對必要以下,所以不會讓你的辦公桌零亂。以當時的需求,除了這四樣東西,你也實在想不出還需要什麼。 

在那麼小的機殼裡居然容得下主機加螢幕,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使用的3.5吋磁碟機。這是我第一次接觸這種硬殼磁碟片,它比以前軟趴趴的5吋碟讓人心裡踏實不少。我不確定這種安全感是否有科學依據,但根據賈伯斯傳似乎他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堅持要在麥金塔使用當時還很少人用的3.5吋磁碟,他真的成功傳達了這個印象。

有趣的是主機殼的上端還有一個提把與鎖頭,暗示你可以隨身攜帶,在筆電出現前這可是破天荒的概念,雖然我想真正這麼做的人應該不多。讀了賈伯斯傳後才知道這也是他刻意想要造成的印象。雖然不免有欺騙之嫌,但當時還真的奏效。 

其次是它的圖形化介面,並且以滑鼠操作,這真是太偉大的發明了!以至於有好一陣子我以為所有電腦都應該是這樣的操作方式。當時套裝軟體還不發達,有一些外部的軟體工程師配合撰寫公司需要的應用程式,當他們聽到我對需求的敘述時一臉茫然,那有這種東西呀?他們認知的電腦就是要用一堆工程師才看得懂的程式語言來操作。 

記得我在2004年參與經濟部補助在美國大學進修的MMOT(跨領域管理)班,有機會拜訪史坦福大學研究中心(SRI),這個單位類似台灣的工研院但規模小得多。他們那位長的超像比爾 蓋茲的執行長親自做簡報,介紹SRI的豐功偉業,裡面有一項發明就是圖形化介面與滑鼠。 

當投影出現滑鼠的原型時我震呆了,那是一個用木頭釘出來的粗糙裝置,但是即使不懂科技的人也看得出來那是真能用的,當然背後可能有許多大道理,但這個型式真的是再簡單不過了。 

我馬上想到兩個問題:是否最有用的東西就存在最簡單的方法上?這是我設計產品一貫的思想,後來也從賈伯斯的傳記中得到印證。其次是我們工研院有SRI好幾倍的研發人力,大部份都是有名大學的PhD,怎麼就沒有人想些簡單有用能夠影響後世的東西?這個看法或許對工研院不公平,但當時我的確是這種感覺。 

第三是麥金塔印表機印出來的字超漂亮的,而且可以排版。這是當時其他電腦完全不具備的功能,甚至其他電腦的設計者也從來不認為這有什麼重要。當時我已經能使用這台麥金塔做簡單的佈景道具美術設計,雖然工具還十分原始,但PC要到好多年後才有類似的功能。 

此外麥金塔在聲音處理上的特點也讓人驚豔,譬如MIDI作曲軟體,這顯示蘋果與藝術創作者之間已經開始建立密切關係,雖然當時還不像後來那麼明顯,我們後面會繼續討論這一點。 

最後是我認為最重要的:”User Friendly !”雖然每家電腦公司都會喊這句口號,但沒有一家像蘋果一樣把它當成最重大的政策來貫徹。當時蘋果有一支著名的廣告:一邊是其他公司的操作手冊,幾本像聖經一樣厚的書自空中拋下,把桌子搖的像七級地震一樣;另一邊是麥金塔,只有一本薄薄的本子輕輕飄下。而且蘋果強調,他們的操作手冊不是電腦工程師寫的而是找不懂電腦的小說家寫的。我相信光這支廣告可能就增加了上百萬對科技有恐懼症的使用者。 

麥金塔的使用手冊真的只有薄薄一本,而且完全沒有工程術語。雖然是英文的,但我一天之內就已經有能力將它使用在工作上了。不像PC,原廠附的說明書就好幾大本,還有松崗什麼的參考書來湊熱鬧,翻譯成中文後更是讓人不知所云(工程師的中文實在令人痛恨),有許多我到今天還是搞不清楚那是什麼意思。

這就是我使用台灣第一台麥金塔電腦的經驗,當然在我讀賈伯斯傳之前並不知道麥金塔的研發與上市還有那段刀光劍影的過程,也不知道麥金塔其實有很多不足之處,只是因為當時沒得比較所以並未感覺。總之我對麥金塔的初體驗是非常良好的,既然如此,那麼王子與公主理應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了?但事實往往不儘如人意。(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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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2012/02/06 10:47
謝謝分享
你使用 apple 2 的實際經驗。我沒有用過,20多年來買過電腦無數。店家通常先問要 Mcintosh 還是一般 pc (忘記了怎麼說的),我從不對 Mcintosh 列入考慮。而且納悶為什麼有人要選擇 Mcint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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