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陪審團
2010/09/0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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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兒童性侵案,恐龍法官的工作能力讓老百姓十分恐慌,有人說重點在於修法,可是明明很多案子都是同樣的事證遇到不同的法官就會有不同的判決,甚至出現無罪變有罪或有罪變無罪的大逆轉,所以我認為法律雖然重要但不是重點,重點是法官的素質。
請那幾位輕判性侵案的法官站出來接受全民公審吧!如果他們問心無愧,那他們真的是不適任,該換工作了;如果他們良心發現覺得自己做錯了,請勇敢站出來向全民道歉,趕緊想辦法彌補對那些性侵受害者造成的傷害。
我們需要認真的監督法官的監察機制,因為法院裡並不是只有性侵案。
迴響(2) :
- 2樓. Reed2011/08/17 13:36監督法官的監察機制,仍然只聞樓梯響......
說得好!
對法官也應有公開的評鑑制度,讓不適任的法官盡快滾蛋,不要再浪費納稅人的錢養一堆腦殘的傢伙。
司法受害者,多為無錢無勢的弱勢小民,只能在無盡的暗夜裡低泣......
馬政府新成立的廉政公署,仍然球員裁判一家親,
家母大熱天裡奔波了好幾趟,終於醒悟它也是騙選票、用來障眼的啦!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此事真是無奈。看你家人奔走多年徒勞無功,總是得不到公平與公義。心疼也心酸。 人微延卿 於 2011/08/18 02:34回覆
1樓. Eric2010/09/10 21:43法律在人解讀
這問題無解,修法只使常人更不解法。所有的法全有灰色地帶。法後的情理才是重點,監察亦或有用,但不見得有效,極可能是‘竹籃撈水,一場空’。您認為然否?事情如何處理,人總是關鍵。
法官是哪些人?怎麼處理案件?我認為都應公布於網路,讓人民輕易看到,讓法官接受公評。當然,被害人的姓名不應公開,稱「被害人」或「原告」即可。
對法官也應有公開的評鑑制度,讓不適任的法官盡快滾蛋,不要再浪費納稅人的錢養一堆腦殘的傢伙。
人微延卿 於 2010/09/13 15:3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