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注意!苗栗玉清宮整治停車亂象 停逾24小時將鎖車】報導,苗栗市信仰中心玉清宮長期提供私人土地作為免費停車場,便利香客臨時停放,近年頻遭周邊住戶或非香客車輛長時間占用,導致前來參拜民眾常面臨無位可停的情形。為改善停車亂象、提升車位周轉率,廟方近日公告,車輛停放超過24小時將採取鎖車措施強化管理。
經查詢苗栗玉清宮歷史沿革的相關資料,此廟原名「坡塘下玉清宮」,為胡阿統在臺灣日治時期明治39年(1906年)創建,明治43年(1910年)由黃文祖等七人以「觀音宮」之名向新竹廳申請設宮許可,並於大正6年(1917年)冬竣工,後改名為「玉清宮舉善乾化堂」,昭和10年(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受損。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遷臺後,苗栗玉清宮於民國53年(1964年)由臺灣省議員湯慶松等人發起重建,民國56年(1967年)竣工;民國60年(1971年)7月,苗栗玉清宮成立財團法人,民國65年(1976年)3月興建供長者休閒的新生長壽俱樂部,民國70年(1981年)1月,該廟建造香客大樓。
民國76年(1987年)12月12日,廟方的玉清公園啟用,該公園耗資三千多萬、佔地四千餘坪,園內還安置七丈六尺高的關公神像;建築經費,部份由臺灣省政府補助,餘由苗栗縣政府及玉清宮捐獻。
民國86年(1997年),苗栗玉清宮牌樓和宮殿擴建工程全部竣工,11月21日由苗栗市市長郭豐煊擔任總理、公館鄉鄉長謝桂麟及頭屋鄉鄉長范雄達為副總理,舉行安龍謝土、22日補普幽魂。該月21日,由中國國民黨副秘書長鍾榮吉代表中國國民黨主席李登輝頒贈「義氣凌雲」牌匾。
再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最新圖資,苗栗玉清宮包含苗栗縣苗栗市玉清段802、803、804、805、806、807、808、809、810、825、826、827、832、833、863地號等15筆土地,均係【苗栗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土地使用涉及【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的規定,建物興建涉及【建築法】、【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法令。
其中,玉清段825、826地號這兩土地,還是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轄管的國有地,其餘均是該廟所有的土地,故近日因指控非香客占用其停車位而上新聞的苗栗玉清宮,本身其他建物設施,也有占用國有地的爭議。
而依照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目前對占用國有地者最常見的處置,廟方至少得要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繳納國有地占用補償金,最好則是要取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土地使用同意書,不然可構成【中華民國刑法】的竊占罪,這也又是一個臺灣宮廟用到公有地的實例。
又順著上述做法,我認為苗栗玉清宮若不同意非香客使用自家所有土地上的停車場,應向苗栗縣政府交通工務處申請停車場登記,並貼公告限制香客使用,或者公告收費,不過我想,照臺灣人有錢買車、沒錢停車的心態,收費應比較能夠讓非香客不去停車。
而臺灣社會這買車大方、停車小氣的現象,我想可能是因為在臺灣,車子是所謂五子登科人生成就的其中之一,買車是財富、人生成就、社會經濟地位、身分的象徵,又有帥哥美女業務員甜言蜜語地遊說,情感性報酬多,在漸趨原子化的社會中,這尤其是個誘因,故相對多數人願意花錢買車,但相對來說,去一般收費停車場花錢停車就沒這些情感性報酬,這就可能導致,人們較不肯去停車場花錢停車。
就我觀察,臺灣社會花錢停車的現象,似乎是比較常出現在,高級觀光旅館、酒店等休閒消費場所,花錢請服務生代客泊車,可能也就是因為,這跟花錢買車有類似的情感報酬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