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印象中,民主進步黨主政的陳水扁政府、蔡英文政府、賴清德政府,均時有總統、行政院長,或者其他中央部會官員打槍立法委員的質詢或索資,又或者嗆新聞記者的情況,相關的新聞報導,我多年來看下來,有些體會到上行下效這句成語的意義,就是最上面的大頭若本身不尊重新聞媒體、民代,下面的部屬也會有樣學樣。
以社會學的角度看,這就是長官或上司們,成了部屬們模仿學習,當作自身言行舉止依循範本的參考團體。
以現在的賴清德政府來說,行政院長、部會首長對在野黨立法委員反質詢,經常在媒體鏡頭前上演,對比直轄市、縣(市)政府的基層人員或科長對議員,或者鄉鎮(市)公所基層人員或課長對鄉鎮(市)民代表索取資料、質詢問題,相對經常唯唯諾諾的景象,都讓我覺得,憑甚麼這些民主進步黨中央政府的大官,可以既嗆民代又嗆記者,而地方政府的基層人員就不行如此?就得唯唯諾諾、民代說一,基層人員或小主管就不能說二?
尤其像是最近這幾天,明明之前經過中央選舉委員會通過、之前大陸委員會也沒意見的臺灣民眾黨籍立法委員李貞秀,現在卻是被內政部長劉世芳等賴清德政府官員屢屢抵制,刻意找理由不配合質詢或資料索取,我就在想,若行政人員都像這些賴清德政府的官員一樣,因為覺得民代的身分、族群有問題,覺得人家的資格有問題,就拒絕配合質詢或索資,這樣,臺灣的民主不就是個笑話了嗎?
倘若賴清德政府的官員主觀上覺得,一個立法委員身分、族群或資格有問題,例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臺配偶,就可以拒絕配合,那麼這些綠營人士真那麼篤定,自己陣營內的黨籍立法委員、直轄市或縣(市)議員或鄉鎮市民代表,其身分、族群或資格都完全沒問題、毫無法律瑕疵嗎?難道不怕將來有一天掀起迴力鏢效應嗎?
往後中央或地方中國國民黨的執政者,面對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議員或鄉鎮(市)民代表,是否也可以依樣畫葫蘆,去質疑人家身分、族群或資格,而拒絕提供資料、拒絕配合質詢呢?基層人員或小主管,是否也可以學這些賴清德政府的部會首長,如內政部長,去質疑民代的血統、資格等,而拒絕配合質詢或索資呢?
難道,就只是因為賴清德政府的這些高官,就是仗著行政、司法、考試、監察、新聞媒體等都由其掌控,裡面遍布他們黨的人,政壇上的社會資本雄厚,因此可以肆無忌憚地橫行霸道,不把(在野黨)民代看在眼裡?而地方政府的基層人員,就因為相對沒權沒勢,因此對於民代質詢、索資,就只能乖乖配合、唯唯諾諾、照單全收嗎?
若臺灣連國會殿堂、議事場合的運作,行政人員對中央或地方民代的配合度,自身或背後所屬政黨的社會資本多寡、權勢、政治地位等,也能發揮影響力,那這樣算什麼民主?算什麼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