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臺灣社會近些年來除了傳統定義的褓姆,還有幼兒園、托兒所、安親班之外,一些補習班也成了家長託付年幼子女的對象,更有人說,如今電視、3C產品(電腦及其周邊產品、通訊產品、消費電子產品)也成了一些家長託付年幼子女的對象,被稱為數位褓姆。
上述褓姆依賴現象,也衍生一些社會問題或社會案件有關,傳統定義的褓姆,或者幼兒園、托兒所、安親班等機構,常受關注的莫過於對兒童的虐待、霸凌、性騷擾、性侵害、不當管教等,如近些月來的剴剴受虐致死案,便是傳統定義之褓姆中的托兒褓姆,將雇主年幼兒子虐待致死的案件,而這托兒褓姆,目前也似乎是臺灣最為常見的褓姆種類。
至於最近幾年興起的數位褓姆依賴現象,衍生的社會問題以電視或3C產品傳遞被認為兒童不宜的訊息,或者誘導兒童的犯罪陷阱較受關注。
之所以會有這種個人褓姆、數位褓姆,或者幼兒園、托兒所、安親班、補習班等,我稱之為機構褓姆的褓姆依賴現象,可能是因為臺灣近幾十年來快速的工業化、都市化、工具理性化、麥當勞化,還有家庭結構從傳統人較多的大家庭為主,轉變成現在人較少的核心家庭(小家庭)為主,以及物價上漲、親職角色認知、育兒觀念改變等諸多社會變遷因素所造成的。
一種社會現象的產生,必有一些直接或間接的相關影響因素,臺灣社會近幾年的褓姆依賴現象,就我目前的觀察經驗,最直接的莫過於養兒育女觀念改變,這當中蠻關鍵的四種情況,一是傾向認為親自養兒育女與追求個人自我實現、累積財富、生活品質或吃喝玩樂的目標相衝突,二是傾向認為現代養兒育女需要一些比較專業的知識、經驗或技術,三是自己需花大把的時間與體力在賺錢養家這件事情上,四是對自身親職角色缺乏認識。
日前受褓姆虐待致死的剴剴,生父生母就接近上述的第四種狀況,而臺灣其他找個人褓姆或機構褓姆的家長,接近上述第一、二、三、四種狀況者皆有,至於讓電視、3C產品充當數位褓姆,也就是讓自己年幼子女長時間看電視、打電腦、滑手機者,我則是第一、三、四種狀況都有看過,第二種情形應該不可能。
不過,目前被臺灣主流媒體大篇幅報導並討論的事件,還是以個人褓姆或機構褓姆對兒童所為之暴力犯罪或性犯罪居多,這就涉及另一個社會問題,那就是臺灣的個人褓姆,或者機構中的教保員、教師等,素質良莠不齊。
我個人認為,在社會化過程中形塑的個性,若不含對兒童的愛心、耐心、同理心者,就不適任褓姆,或者幼兒園、托兒所、安親班,或者其他一些以兒童為對象的補習班的工作,但也許是因為薪水普遍不高、待遇普遍不佳或工作環境普遍不好等因素,導致人手都不夠、徵人都不易,因此徵人時不會去嚴格檢視應徵者是否對兒童真有愛心、耐心或同理心,甚至不會去檢查有無專業證照。
近些年來,無論是剴剴案或者臺灣近些年來的其他個人褓姆,還有安親班、托兒所、幼兒園、兒童補習班等機構的虐待兒童事件,每件都被臺灣主流媒體大幅報導,也引起不少臺灣民眾上網或日常討論,顯示褓姆或者教保員等對幼兒提供的照顧服務,是現在許多臺灣雙薪家庭家長所需要的。
因此,有關單位確實應該要充分落實、檢視褓姆或教保員的專業證照制度,並加強相關訓練,且改善褓姆或教保員的薪資、福利待遇或工作環境提高應徵誘因,再進行嚴格篩選。
- 3樓. 寧靜姐2025/05/05 13:32這篇應該投書媒體!哈,目前應該是政治事件的感想比較容易獲得採用。 天蠍浪子 於 2025/05/05 22:26回覆
- 2樓. 上大人-裡應外合的情緒勒索2025/05/04 21:52立法是唯一方法
立法嚴管所有照顧幼兒的場所﹑人物和機構。 越嚴品質就會好﹐信譽做好了﹐就算貴一點大家都會來。 從業員都需要證照﹐還要每年查考﹐場所每季要檢查﹐不合格者立刻封禁﹐加強虐兒的罪罰﹐要在成人之上。 這都是西方國家早就周全的事﹐少死很多人的。
把疏忽照顧推到工作忙不是理由﹐加拿大的育幼成本佔一個人的收入八成﹐小學開始因為要很早接上下課﹐不是靠親人代勞﹐就是需在家工作。 養小孩不是生和餵飽就了事﹐未計好就不要生。
歸根究柢,就是對養兒育女、兒童權益是否夠重視。 天蠍浪子 於 2025/05/04 23:21回覆 - 1樓. 安心2025/05/04 20:53保姆的問題真的很難解決,但是卻也必定要處理好,保姆的品德操守真的很重要,因為嬰幼兒的建康要緊,而且身教影響一生品德至鉅。然而在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的現代,連許多年輕父母的問題一堆了!保姆的重要性不亞於教師。臺灣社會的兒權意識則似乎跟以前一樣,沒啥明顯的進展,但生子生女卻缺乏親職角色認知的人,我總覺得近年來有增加的跡象。 天蠍浪子 於 2025/05/04 23:3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