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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公共化托育,別忽略親屬照顧
2018/11/08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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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系列(二):
爬格子成果第十七篇:準公共化托育,別忽略親屬照顧(刊登於蘋果日報 107.8.16. 蘋果論壇)

壹、投稿原文:「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政策」滾動式檢討修正:從親屬照顧觀點

衛福部於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之「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作業要點」,明定托育提供者應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且收托三親等以外幼兒並提供日間、全日、夜間之居家托育人員。如此規定,將領有合格登記證之「親自撫育幼兒的父母」以及「自行照顧孫兒的爺奶」,排除在新制托育補助範圍外。

雖說親屬托育屬於家庭內照顧的一環,因此將該補助配合新制轉型為領二千五百元育兒津貼,然卻導致所領費用比交給無血親關係保母托育短少三千五百元,如此政府似乎帶頭鼓勵家長不用親自照顧小孩,殊不知這才是親屬關係疏離的重要因素,因為:

一、嬰幼兒時期為心智發展關鍵期,母親是其最佳照顧者。鼓勵媽媽自己照顧小孩,就像希望母親親自哺餵母乳一樣,若能以政策性更多的補貼,讓媽媽全心照顧自己二歲以前孩子,才是激勵生育的良方。

二、若父母無暇撫育嬰幼兒,則次佳照顧者應為孩子的祖父母。一來激發年長者還有餘力時,負起照護兒孫的責任;二來增進祖孫關係,期能感受到生命的希望與對家庭貢獻的延續。

嬰幼兒只有到三歲以後,才能忍受與主要照顧者的短暫分離而實施外送托育,因此年紀越小越需要父母親或祖父母親自撫育。所以孩子的三親等以內家屬,若符合一般托育人員「取得保母技術士證,高中以上幼保、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證書,或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資格」,且「通過登記證書的審核」,建議相關單位能讓這些家屬也能與政府簽約領取六千元托育補助,藉以鼓勵他們排除困難全天照顧,以掌握嬰幼兒發展關鍵,順利建立孩子未來心智發展基礎。

如此做法除可延續近幾年「非幼保等相關科系畢業之親屬保母需接受126小時專業訓練」機制,帶動諸如自我提昇與肯定功能,減少兩代教養觀念落差外,另可藉由申請登記時所實施之「健康檢查」與「環境安全檢核」,以營造安全無虞的育兒環境,讓孩子平安健康地長大。

懇請政府評估此項建議的可行性,並遵循蔡總統指示視需要進行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政策之滾動式檢討修正,是所至盼。

貳、刊出文章(經報社主編修改):邀請點閱下列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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