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格子成果第十九篇:是遺產繼承規定繁瑣,還是我的家鄉太官僚?(刊登於蘋果日報 107.9.19. 蘋果即時論壇)
半年來因摯愛父親仙逝,需返回台南麻豆老家辦理遺產稅申報與土地登記。家族們花了一段漫長時間,總算有些人辦妥拋棄繼承,而有意繼承者準備好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遺產分割協議書等必要文件,由我負責分至國稅局佳里分局與麻豆地政事務所處理後續事宜。好不容易完成遺產稅申報後,下列可怕夢靨竟從申請遺產繼承登記正式展開:
一、市府單位各自為政,未能有效整合相關業務:遺產繼承登記送件當日,地政事務所才告知家鄉老屋因年代久遠,當時並未申辦保存登記,因此該建物需另行準備與辦土地登記相同數量之文件至財政稅務局辦理。我立即回應此項規定是否有在貴所印製之繼承登記宣導單中註明,讓申請人能同時準備,然承辦人卻表示因宣導單篇幅有限無法納入。我當場傻眼,心中滿滿疑惑:「為何同屬建物繼承登記性質而分屬不同單位受理之業務,不能整合於同一宣導單中?且加印“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請另洽財政稅務局辦理”等字樣,會占多少篇幅?」。由此可見,政府單位面臨問題與民眾建議時,似乎多半直接拒絕,好像欠缺「積極尋求改善」的心。
二、承辦人教育訓練不足,反質詢申請人為何沒問:承辦人現場收件,忘了請我繳交拋棄繼承者之戶籍謄本,事後才通知補件。可是當天我有預備這項文件,只是不知是否需要,經反應給收件者主管,其卻反問:「您有提問嗎?」。個人認為收件者之所以賦予「收件」任務,其本身就要具備「該收哪些必要文件」的之知能,試想如果第一線收件人員,都不清楚要收哪些申請文件,那豈不是每位申請者之文件很可能都無法完整收齊,而必須透過補件通知,讓申請者疲於奔命補足文件,難道這就是政府「有效率」的作為嗎?
三、國稅局財產篩選系統出現嚴重問題,未見相關政府官員有任何歉意,僅一直強調財產清單僅是參考:國稅局財產篩選系統將與父親同名同姓者之土地也列入財產清單,地政承辦人卻把責任歸咎於家屬未進行檢核。然我們在接獲清單時,也曾對幾筆水目土地產生懷疑,可是既然是以每人獨一無二的ID篩選出來的資料,加上有疑問的土地皆位於家鄉鄰近區域,因而認為很可能是先父年輕時所購置,所以將政府所提供的財產清單皆列入遺產稅申報內,然而國稅局竟也未詳加審查,讓我順利取得完稅證明。如今因政府的財產篩選系統出現無法理解的瑕疵,卻讓家屬自行承受這錯誤所帶來的一切後果,這似乎有些殘忍與不太合理。
四、整個辦理期程延誤,非完全是筆者所造成,承辦人卻仍強調要在規定期限完成所有修正後的文件,否則就要退件重新送件:期程延誤主要在國稅局財產篩選系統出現嚴重瑕疵,必須重辦遺產稅申報與製作遺產分割協議書,而今承辦人卻仍以規定期限要求筆者,這叫我們情何以堪!我必需在幾天內,讓居住在不同縣市之姐姐們及代位繼承之所有外甥女,均拿印鑑章至家鄉補蓋,否則就要面臨再度檢附所有文件重新送件的悲慘命運,這對於目前退而不休仍有正職的我,簡直是一殘酷的懲罰啊!
我作夢也沒想到,在現今講求便民與關懷服務的年代,政府官員竟如此折磨一位小小市民。此次辦理先父遺產事宜,一路走來滿滿錯愕,有如夢靨般的驚嚇挑戰,雖歷經長期的奔波但迄今仍未完成最後的建物繼承登記,不禁讓我懷疑:「這是我土生土長的家鄉嗎?我的家鄉怎會如此官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