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於中國時報 107.3.4. 星期論壇
壹、投稿原文
提高生育率,不能只靠托育政策與津貼補助
行政院長於近日在對立法院的施政報告中首度證實,我國將全面發放每月2500元0到2歲的兒童照顧津貼,109年以前也將增設1200餘班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並讓私立幼兒園加入政府公共化政策等作法,如此持續不斷「提供育兒家庭經濟支持」措施,真有助於少子化問題的根本解決?
造成少子化原因不單僅是「收費高昂的教保環境」,若只靠托育和教育補助與育兒津貼,僅能抒解一部分問題,至於整合性政策的缺乏、長期的低薪環境、過長的工作時數、繁多的婦女責任等亦是造成「晚婚不生」的重要因素。筆者認為台灣想要脫困、降低人口負成長壓力,除前述提供「兒童照顧津貼」或「平價的托育環境」外,宜再從下列六大方向著手:
一、成立跨部會專責組織,制訂整合性「少子化對策」及「基本法」:目前台灣有不少由相關單位所提出的少子化應變政策,但卻未有整合性計畫之制定,更未見公布具有決定對策方針與原則的「基本法」,若能成立組織制訂政策法規,方能避免落入「各吹各調」危機,以求全面解決因低生育率所帶來的社會問題。
二、強調家庭價值,加強對人民生命教育的宣導:柔軟的讓各個家庭重視生命延續,使能視孩子為國家未來之資產,強化生命傳承教育的啟發。
三、提高男性參與育兒責任:雖然現今男性參與育兒比例逐漸增加,但如能立法制訂男性育兒義務與兩性相對育嬰假比例,則可以打破過去以男性為育兒配角的傳統角色,有效減輕女性在家務與工作間的衝突。
四、重視企業推動角色
(一)營造友善家庭職場環境:台灣雖有勞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定有產假、育嬰假及家庭照顧假等,並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制度,但是婦女由於擔心被裁員而不敢請假者大有人在。此時政府若能輔導企業研訂遠距工作辦法,或是讓有育嬰需求者可選擇部分工時彈性上班,將營造出友善家庭職場環境,發揮提高出生育率效果。
(二)鼓勵企業附設托嬰中心、幼兒園及課後照顧服務:目前我國政策只有企業附設幼兒園的獎勵,為讓婦女更能兼顧工作及子女照顧,建議可擴大獎勵範疇,以營造更適合生育的就業環境。
(三)獎助企業主動提供員工優渥的生育福利:像是台灣渣打大方提供20周優於勞基法56天的產假,或是如華邦電員工生育子女每月補助5000元至滿4歲等,政府此刻應大舉獎勵企業躋身幸福職場之林。
(四)提供穩定就業環境:有效降低離職與失業率,使員工可及早立業,不用擔心收入不穩定,藉以提高青年婚育動力。
五、研擬鼓勵生育措施,提供多樣激勵方案:
(一)提供平價住宅服務:年輕夫婦可獲得低利結婚貸款,另三名子女以上家庭優先給予國宅平價承租或承購優惠,減少夫妻經濟負擔。
(二)研議聘用外勞照顧子女的可行性:三名小孩以上且繼續上班之家庭,即可雇用外勞直到小孩成年為止,此舉可根本解決托育問題並提升婦女勞參率,或許比內政部提出的「托育措施」吸引力更高。
(三)可優先選擇公立幼托園所入學:三名子女以上家庭,可優先就讀公辦民營公共托嬰中心、非營利或國小附設幼兒園。
(四)提供高免稅額及特別扣除額:有效減輕多子女夫婦養兒育女負荷。
六、設立兒童養育及教育特別帳戶:政府與年輕夫婦定期共同出錢存入該帳戶,以支應孩子未來相關經費,提高國家在育兒上的責任。
少子化問題攸關國家的存立基盤,育兒津貼等「經濟誘因」措施只能消極協助有育兒困難的家庭,而非積極地刺激生育,政府如欲有效提高生育率,社會整體意識的改革非常重要,必須長期累積努力,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企業、從整合性法規到具體化政策,都需納入少子化的應變行列才是。
貳、刊出文章(經報社主編修改):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80304000562-262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