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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青假公濟私疑案:好一個母親要照顧兒子!
2026/10/0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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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民眾黨立院黨團昨指控,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自民國111年起,帶未滿14歲的兒子以「攝影官」名義周遊列國,引發爭議。外交部次長吳志中今(6)天表示,外交部已經駐德代表處、駐美代表處釐清真相,但他也強調,「請大家不要忘記,徐佳青帶一個未成年兒子,她身為母親要照顧她的兒子。」
對於公務員來說,假公濟私、違法貪瀆是個嚴重違反操守問題。先不管刑事責任問題,單單是行政責任,如果徐佳青以「攝影官」名義,夾帶謊稱一個沒有經過政府國家聘任程序及資格的人,利用「公款」讓他隨行徐佳青周遊列國,這徐佳青就該「滾蛋」。這是基本的公務員服務規範!何況這是她兒子!
但!吳志中嘴說要釐清真相,卻是護短「綠蠹」,強調「請大家不要忘記,徐佳青帶一個未成年兒子,她身為母親要照顧她的兒子。」。
好一個「徐佳青身為母親要照顧兒子」!
但是!母親照顧兒子可以假公濟私?母親照顧兒子為何要「躲躲藏藏」照顧?外交部或其他的政府官員、公務員可以「這樣母親照顧兒子」、「父親照顧兒子、女兒、老婆」比照嗎?
或許吳志中少說了一句話「徐佳青身為老婆,要照顧美籍老公」喔!
看見吳志中在徐佳青被質疑假公濟私、貪瀆案中,講出「要大家不要忘記,母親要照顧兒子」的「金句」。
還真是很民進黨!
民進黨把國庫當「私庫」、「黨庫」這十幾年來屢見不鮮,在吳乃仁身上我們看到,在徐佳青身上我們看到,在吳志中身上看到「民進黨人被質疑花公款濟私囊,竟然是要大家不要忘記『母親要照顧她兒子』」才是「重點」。這種民主進步還真是「奇葩」到日常了!
只要民進黨人喜歡,吃香喝辣全家升天,有何不可以?人民不就個用完就丟的「蠢屁」!吃乾抹淨,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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