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少年含著金湯匙出生 爸爸是董事長
這幾天,新竹發生了一起高中生因為不想償還賭債,因此殘忍地殺死一名在職棒簽賭組織擔任催討工作的大學生,之後媒體報導指出,該名少年的父親是一家科技公司的董事長,這起事件發生,父母親認為不可思議,且認為都是朋友、網路帶壞他。
綜觀近幾年被報導出來的少年重大犯罪事件,媒體都一定直接,或者間接透過當事者父母的嘴巴,說出都是朋友帶壞、網路或漫畫誤導所致之類的論調,而沒有一次會去檢討這些父母對子女的家庭教育有沒有問題,我在想,這大概是因為台灣民眾整體上就是愛面子,像這種會傷面子的事,多半都不會承認自己教養的方式有問題。
別的個案我不知道,不過這名冷血殺人的高中生,我則確定他父母的教養方式有問題,用一句俗語來形容便是:愛之適足以害之。當這名高中生開始涉入職棒簽賭,而債主上門討債後,我認為其父親多次替兒子處理債務的做法就是不恰當的,那只會讓兒子預期,今後賭博欠了債,父親也一定會繼續幫忙處理,替自己擋著。
在父親多次替該名高中生處理債務之後,該名高中生還真的就覺得,當自己欠下賭債的時候,家中任何的東西都可以拿去抵押或變賣還賭債,因此就偷走父親收藏的值錢藝品拿去變賣,在行為主義交換理論的命題中,這可算是應驗了贊同命題所指出的:當一個人的行動若未獲得懲罰,他或她之後從事同樣行動的可能性就增加。
當這名高中生某次偷走父親收藏的藝品變賣,父親決定不再縱容而報警後,高中生就選擇去殺掉職棒簽賭組織負責催討債務的大學生,則算是符合攻擊命題的觀點,也就是當一個人的行動獲得意料之外的懲罰,亦即本來想說父親應該會繼續放任他,結果卻是報警抓他,這下他可能就會做出一些攻擊性行為,譬如殺死討債者。
這就使我想到,內政部警政署好久以前編印的法治教育、犯罪處遇相關書籍【呼喚與關懷】,當中有一則故事就提到,有一個家境也很優渥的中學生,本來巧立各種名目跟父母要錢花用都可成功,但考試作弊被抓後,某一次跟母親要錢卻被打回票,他也同樣開始做出攻擊性行為,那就是偷走家中值錢的物品,送去當鋪典當換錢。
這兩個個案的共同點,就是父母一開始太過於寵溺、縱容孩子,沒有在他們開始說謊、賭博欠債的時候就給予制止、糾正或處罰,以致孩子犯下大錯。由此,我雖然知道台灣現在的父母,遇到孩子犯罪時多半都會基於面子,而不願檢討自己的教養方式有沒有問題,但就是有實際的個案指出,父母的教養方式也是會影響到孩子的。
而即便孩子的上網、交友、心理精神狀況,也都可能是造成這種事件的原因,但父母的教養方式與態度,我實在不相信,它完全不會對上網、交友對孩子的影響,還有孩子的心理精神狀況產生作用。至少,父母仍要多關心子女這三方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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