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餐有蛆 永不錄用?
2011/05/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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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
我笑了,
報載某團膳公司,因為被發現在提供給小朋友的餐盒裡有蛆,導致學童上吐下瀉...
這是很噁心的事,
沒錯,
也的確很可惡,
但是,
某政治人物脫口說出...
「多麼噁心」、「不夠資格在這個產業生存」、
「大不了賠錢,也要和它打官司,還要代替學童求償」、
「百分之百將它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
等情緒性字眼,
真是蠻好笑的!
第一、公司提供團膳不合規格,應依契約及法律相關規定釐清責任,並求償即可。
第二、要用永不錄用的手法,把業者趕盡殺絕,試問相關從業人員(雇員勞工)何辜。
第三、永不錄用? 業者把公司解散,再換一個名稱重新經營,不就沒事了嗎。
唉! 夫政客者,此乃典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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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 1樓.2011/05/25 11:41依照契約或者現行辦法
你家小朋友還可以再吃好幾隻蛆或蟑螂腳
才可能會換供餐商
另外,無良廠商或無良員工的生存權你可以努力爭取
不如你也去跟這家廠商買三餐來吃,相信他們會很歡迎你這位顧客的
另外塑化劑飲料你也可要多喝,不然這些廠商的雇員怎麼辦
要身體力行啊
期待你的開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