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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的,才算屠殺?
2023/10/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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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某國地方武力,屠戮了手無寸鐵的二百多他國的男女老幼。暴行震撼了世界。

這個「某國」,是中國;「他國」,是日本。這件發生在河北的「通州事件」,也成了1937年日本「暴支膺懲」──要懲罰殘暴的支那 (中國) 的理由之一。之後的八年戰爭,日本侵略者的手上沾滿中國人民的血。

1857年,某國受雇於他國的雇傭軍發動叛亂,屠戮了歐洲人軍官,並將二百多婦孺囚禁在一個房間裡,總共18天。「她們所遭遇的恐怖經歷我們現在已經無從得知了,18天之後的黃昏,五個帶著軍刀的人進入了房間並關上了門。然後,房間裡傳出了哭喊、尖叫和呻吟聲。房間的窗口裡遞出來過三次破損的軍刀,要求換更鋒利的。最後,呻吟和尖叫聲逐漸平息了,一切恢復了安靜。第二天早晨,一堆殘缺的肢體被扔進了一個空井裡。」

這個「某國」,是印度;「他國」,是英國。這件發生在坎普爾的「坎普爾大屠殺」,成了英國加速將印度殖民地化,並「炮決」殘殺千百萬印度人的理由之一。

報載:加薩地區的伊斯蘭激進組織「哈瑪斯」7日突襲以色列,導致至少上千以色列人民死亡。不過,哈佛大學學生團體發表連署聲明,認為以色列該為此事負起全責,結果引發多家企業老闆不滿,揚言將這些學生列入永不錄用的黑名單。

抗暴還是屠殺?悲壯還是殘暴?我們能跟那些冤魂申辯:因為最後另一邊死的比較多,所以你們不算,你們活該?同樣的,我們能跟另一邊的冤魂嘵嘵:因為你們沒被報導記錄看見,所以你們不算,你們活該?

我不知道。

我只曉得:應該記錄──包括間接地直接的,包括過去的和現在的,包括看的見的與看不見的。壓迫及反抗,起義或叛亂,都寫下來,都放上網,應該讓所有聲音意見並呈。

「正義」或「邪惡」,可以留給歷史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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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22and22cents
2023/10/18 02:36
時間點好像不對? 是1937年吧? 不是1936年?
6樓. yamakze
2023/10/17 22:04

读史不是不可以有新思,但为赋新词强说“愁”,以至于断章取义,不免让人大跌眼镜。歪理一旦扎下根苗,难免误导后生。

要说因果,就要回溯到力所能及的最初,遍历曲折,才算得公允。只看近因,和刻舟求剑无异。选择性地夸大弱者反抗的决绝暴烈,究竟何种树叶能障目至此?这和鼓吹受害者有罪论有什么差异?

拳匪其蛮也,所以八国联军就是正义之师?中国人就活该赔掉国本?

雾社事件其状也惨,可以作为毒气攻击屠灭全族的理由吗?

原爆其状可怖,可以作为不承认大屠杀,不赔偿奴工的理由吗?

不可不察也!不可不慎也!

(yamakaze@foxmail.com)
5樓. nuitgrass
2023/10/15 06:48
通州事件,再簡單說一次:是「果」不是「因」。

「因」同樣隱藏在版主標題上所謂的「看得見的,才算屠殺?」
當下一一被文章腰斬、抽離了!
版主願意為他們「沒被看見」的歷史,「紀錄」一下嗎?

「侵略者」邏輯下的「因果論」,「話」自然只能說「一半」,這樣才殺戮「有理」,才有欺騙性!

要謹慎看待。
4樓. 安心
2023/10/13 21:00
現代資訊戰下,連選舉、輿論都可以操控了!歷史審判?難啊!
3樓. nuitgrass
2023/10/13 14:30
回覆刁卿蕙網友 謝謝
沒有刪,拿下、補寫蔡公時先生那一段。我記得少年時讀到五三慘案,蔡公時先生慘死那段,我非常顫動。
原先沒有寫他個人,後來覺得他一定得出現,才對得起那流血英雄的一代。
2樓. nuitgrass
2023/10/13 14:06
「通州事件」日本人要申遺「二十世紀中國大陸暴力記錄」。此一事件,針對「南京大屠殺」,產生了幾個非常有意思的觀點。

特別出現在「日台同袍」觀點一致上而言:

1.將南京大屠殺合理化,認為是「因果關係」。有一本書:「八國聯軍乃正義之師」,言下有「報復合理」的意思。

2.替「南京大屠殺」翻案,認為南京大屠殺是「虛構」的,是中國人「栽贓」的,通州事件才是真的:一真一假。

3.通州事件比南京大屠殺「有過之而無不及」。

以上,出現在台灣「媒體」上,讀者諸君要找很容易,一點不稀奇,因為這就是台灣人當下「推送」的歷史觀。

§
第一個案例「通州事件」指中國人對日本婦孺的暴行,第二個「案例」坎普爾大屠殺,指當地印度人對英國人、歐洲人的暴行(包括婦女兒童)。

於是有了「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始作俑者的問題。

這些人,所謂的「他國」(外來者)為何來到中國,來到印度?又被當地人殺害。是來遊學、觀光、就職、歸化?都不是。又,為何「通州事件」與「南京大屠殺」,都發生在同一國家的領土上?「進出」如此方便!

來到別人的土地上,又死在這裡。婦孺不算,該國的軍人士兵都做了些什麼「沒被看見」的事,真沒被看見嗎?
至少我個人立即就想起1928年的「五三慘案」(濟南慘案)。

與日本人交涉的蔡公時先生慘死:「蔡公時,被日軍割去耳鼻挖去雙眼舌頭,最終將蔡公時及隨從17位外交人員殺害」
(<維基>:外交官蔡公時)。
該事件,日本藉故屠殺中國軍民上千人。

台灣作者稱「通州事件」比較「南京大屠殺」,有過之而無不及。這個結論,是比較虐殺的質、還是量的兇狠程度得來的?何況後者還是針對前者的報復。還是「觀點」上的感同身受呢?!
1樓. scchang
2023/10/13 10:28
不容人者,天地不容。留人餘地,自留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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