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上說,《壹傳媒》負責人黎智英要賣《蘋果日報》和《壹週刊》了,傳聞有意接手的買家不少,但看了一下,看不出那一位有做媒體人的理念和準備,在這種情況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似乎應該訂出一個承購這些媒體的準則,作為日後審核媒體移轉、併購案件的依據。
相信一 定又有些人會出頭講些什麼大道理,又是民主、又是新聞自由,可是作什麼樣的人不都是有一定的條件嗎? 公務員必須經考試取得任用資格,律師、醫師、會計師、工程師、教師也必須先考取證照,現在連在家裡替人帶孩子也需要專業執照了,焉能讓什麼阿貓阿狗都做媒體人?尤其是作為媒體的大老闆或掌控所有媒體的所謂報閥、媒體大亨?
新聞事業顯然具有特殊性,跟開銀行、建房子、賣米菓、製造手機等行業完全不同;時下一般人想做媒體人不外乎少數幾個目的,一是賺錢,特別是擁有大部分媒體就等於是掌控了一切傳播通路,想看報、讀雜誌就一定得買他家的,想看電視也得付費看他家的電視節目,於是他就越來越有錢,越來越有控制一切的力量,其次是擁有社會地位和影響力,毫無疑問,報老闆或媒體大亨總是高高在上,動見觀瞻,是社會意見領袖,可以影響社會風俗,在以前黨國一體的時代可以做到黨的中常委,如今不屑做中常委,但可製造輿論,鼓動風潮,打擊異己,甚至左右國家政策。
以前黨國不分的時代,執政黨施行威權統治,黨政軍一把抓,除了菸酒、鹽、糖必須專賣,重要企業由政府經營之外,凡是有好處的工商企業,執政黨總要插手圖利,所以有這些經歷的人一看到媒體過度集中在一個有錢人或一個集團手中就想到過去的那些日子,擔心媒體被壟斷,言論被控制,於是就表示反對,反對得好像也有正當性。
問題是如今在台灣,什麼事都有可能被沾上顏色,因而有所謂「反旺中」和「反反旺中」事件 ,在街頭吵得不可開交,反而把一件該好好處理的事給扭曲了。
翻開中華民國新聞史,可知經營媒體原本是該有理念和目標的,清末梁啟超因為列強侵凌,國亡無日,於1902 年創辦了《新民叢報》,旨在喚醒國魂,改造中國,他也主持過一些報紙,寫過許多文章,無一不是為多難的國家與困苦的人民而吶喊呼號;後來有許多著名的新聞界人士也是基於一些崇高的理想辦報,即使到了1980年代初,美國德州休士頓也有一位80多歲的沈展如老先生,獨自一人辦了《華聲導報》,用那種老式打字機一字一字地敲出文章,為在海外傳遞中華文化盡一分心力。
國際間新聞事業發展的趨勢也大致如此,原本存在的新聞事業理念在媒體經營不斷商業化後都喪失了,無論平面印刷或電子媒體都淪為少數人謀取金錢與權力的工具,數位化網路時代來臨後,許多媒體面臨挑戰,力求轉變,以求生存,有學者經過調查、訪問,結果發現,轉型成功的若干媒體即使不再像以前那麼講求新聞價值、 品質,可是那些媒體仍然重視社區服務,媒體從業人員關心社區,媒體負責人仍以增進社區福祉為志業。
也許談新聞理念與價值可能會被視為迂 腐、落伍,要求重視新聞事業的社會責任可能被當作陳義過高,庸人自擾,然而我們這個社會似乎還是期待新聞界做些對社會有積極意義的事情。
國安會前祕書長蘇起在 (台灣民主的反思想 )一文中指出,台灣人民引以為傲的民主其實只完成了一半,也就是只有自由化,而沒做到制度化,所以當台灣的頭腦被自由化衝得發燒的同時,軀殻仍然陷在半民主半戒嚴、半法治半人治的制度中,舉步維艱。
同樣的情形發生在解嚴與開放報禁之後,新聞人享有了更多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以後,就把原有的新聞倫理與自律全拋棄了,有些媒體與從業人員還自甘墮落,成為政客、財團的工具或打手,把言論自由當作了改訐、羞辱他人的藉口。
NCC 作為一個輔導傳播事業正常健全發展的獨立機構,有責任也有能力根據中華民國新聞記者信條,制訂出媒體移轉、併購、經營及新聞從業人員應依循的原則及規範,那麼在審核誰可以承購《壹週刊》和《蘋果日報》時,就能有所依據,不必再受其他政治因素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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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筍子2012/09/11 20:27台灣是一個整體道德沉淪的小島,其實不必多奢求了
NCC 作為一個輔導傳播事業正常健全發展的獨立機構,有責任也有能力根據中華民國新聞記者信條,制訂出媒體移轉、併購、經營及新聞從業人員應依循的原則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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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理想,因為最老牌的民主國家如英國,及最大的民主國家如美國,都不興這一套了。如果在台灣辦媒體,必須考慮新聞記者信條,或新聞從業人員應依循的原則及規範等等,那麼自X及水果以及很多的有線台,都辦不下去了。總之,台灣是一個整體道德沉淪的小島,其實不必多奢求了。
- 1樓. Reed2012/09/08 11:55焉能讓什麼阿貓阿狗都做媒體人?
在休士頓僑社,阿貓阿狗人品及文筆再爛,只要能拉廣告,都能做媒體人!

沈展如老先生的時代,早已一去不復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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