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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傷害她
2009/11/1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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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吳育昇婚外情曝光後,他在第一時間出面開記者會,向公眾道歉,並強調完全是他的錯,請求媒體不要渲染,不要傷害那位香奈兒女郎,誰知次日各家媒體還是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大幅報導,甚至連那位孫仲瑜的小學、中學照片、祖宗八代來歷及家住那裡都一併刊登在顯著的版面,完全沒有尊重人的隱私權。

有一家大報的通欄標題寫著: 孫仲瑜真的嚇壞了;其實豈只是嚇壞了,根本是傷透了,可能傷害得這位小姐再也無法做人,後半生全毀在媒體的手中。媒體固然可以用讀者有知的權利、吳育昇是公眾人物等理由為這樣的報導手法自辯,但孫仲瑜並不是政治人物,她像大家一樣是一個小人物,只因不小心被捲入了這麼一件緋聞,就一定要讓她活不下去了嗎?

最倒霉的還有另一位小姐,報導說,經過"人肉搜索"後,原本誤以為吳育昇的外遇對象是國家交響樂團首席豎琴音樂家解瑄,到了13日傍晚確定解瑄不在國內後,才另追尋目標。但既然已知不是解瑄,為什麼在14日的報導中,仍以斗大的標題,對她作了"詳盡"的報導,說她已婚,有二子等? 媒體做了這麼一件缺德事,只以"烏龍尋人劇"自嘲一番就算了嗎?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1991年春天我在華府擔任特派員時發生的一樁類似事件,當時讀了許多報導後,頗有感慨地寫了一篇特稿,內容已記不太清楚了,大致是甘迺迪家最後一位參議員愛德華、甘迺迪帶著兒子和外甥威廉、史密斯、甘迺迪到佛羅里達州棕櫚泉的別墅去度假,他們到當地一家酒吧泡了一個晚上,威廉在那兒邂逅了一位叫派翠西亞、包嫚的女郎,約她一同到甘家別墅"續攤",他們沙灘散步,接著,據那位女郎說,威廉就把她按在沙攤上。事後,儘管兩人都說沒有真的發生什麼事,但派翠西亞指控威廉強暴,威廉則說是兩情相悅,雙方各執一詞,成了次日各家媒體的頭條新聞,轟動全美。

眾家媒體當然不會放過後續新聞,可是那時的媒體,尤其是自認有地位的大媒體,非常自愛、自律,儘管各顯神通都拿到了派翠西亞的照片和背景資料,但幾乎沒有一家媒體刊登出來,隔了數日,一家地方小報沉不住氣,發表了她的照片,一時之間,引發了諸多評論,重點都是強調她的隱私權和繼續活下去的權利。

不幸的是從那以後,許多媒體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存,競相滿足閱聽大眾的偷窺慾。1992 年拳王泰森被控在印地安納波利斯強暴一名女子,1996年柯林頓總發生的所謂陸文斯基"拉鏈門"事件和 2003年NBA明星球員布萊恩被控性侵一名女子後,即使檢方要求媒體不要公開案件女主角的姓名與照片,她們仍被媒體攤在陽光下,接受人們的指指點點,毫無隱私權可言。

更甚於此的是媒體對報導類似的新聞絕不手軟,凡是相關的人與事都會被拿來大量渲染,間接傷害了許多人;以吳育昇事件來說,他的妻子劉娟娟也變成了連她自己都不曉得的"公眾人物",不但照片上了版面與畫面,就連她唸過什麼學校、在那裡做過什麼工作都被抖出來供人們"檢視"。

為了"完整報導",許多媒體把過去政治人物鬧過的桃色新聞再翻出來,以編年體的方式逐一再作報導,拿他們犯過的事件、解決方法及下場與吳育昇事件作比較,藉以彰顯政治人物與緋聞的相關性,有的更進一步強調權勢、金錢與性的關係。

我其實並不真正瞭解法律對隱私權有多少保護,但做了多年記者能夠知道,那些被捲入事件的女性幾乎都不敢挺身出面維護自己的隱私權,因為那會帶來更多的傷害,她們與家人只能躲起來,暗自哭泣,無援地哀傷。同樣的,黃義交、蔣孝嚴、鄭余鎮、王世堅、孫大千、朱雲鵬等人除了只好自認倒霉之外,還得擔心不曉得什麼時候會被再掀出來"批判"一番。

隨著吳育昇事件,一些賓館、日式料理店等相關的事也都上了媒體,奇怪的是它們都覺得是免費作了宣傳,免費打了廣告,也許因此生意更興隆,但對注重商譽和形象的商家來說,卻並不是那麼一回事。在威廉與派翠西亞一案中,由於新聞報導說,派翠西亞被剝下的灰藍色性感內衣是一家著名女性內衣店維多利亞的祕密(Victoria Secret)的產品, 許多女性都跑去那家商店的各連鎖店搶購那一款內衣,嚇得維多利亞的祕密發言人趕忙出面澄清說,那不是他們的產品。

我更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現今的媒體本領那麼大,能夠"上窮碧落下黃泉"地挖出緋聞案的所有細節,作那麼完整的"調查報導",為什麼卻沒辦法告訴大眾有關三一九槍擊事件的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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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樓. pearsonw5xr1o
2012/09/03 16:44
^^
平淡也是福
46樓. 范蘭欽
2010/06/07 23:21
請不要同性相逼
好多人好像搞到她先生一樣的生氣,女人在這種事上常責同性,反護異性。我男人。教攝有功也
45樓.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2009/11/29 13:07
不要傷害她 ?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2016974

再說,Clinton 在外偷吃,Hillary 沒一點責任 ?

無欲鋼 ?

您老 真是 "君子可以欺以方" ?
44樓.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2009/11/29 12:56
為什麼..... ?
"為什麼卻沒辦法告訴大眾有關三一九槍擊事件的真相呢? "

宋心濂,尹青風,劉邦友,陳文成摔死林義雄的滅門血案,甘乃迪.....都沒有真相 ?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1258315

問得有夠天真 ?

為何 美國沒有人(Other than 小老朽) 提
美國 Health Care Cost shot thru the roof 的 真正原因 ? -----> 耐人尋味 !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3303744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3313734
43樓. 保鮮膜也會過期
2009/11/18 12:26
類比得很凹
我看不懂哪裡類似耶
阿鬼  你還是講返中文啊

三個窩在證期局發稿,完全不專業的財經記者發了一份電子報

訂閱網址:http://myurl.com.tw/bbbm
42樓.
2009/11/18 10:22
.
請不要用文章支持偷情者,而傷害無辜的元配,

但是狐狸精,應該要給她教訓,
全世界都知道吳有家室,還跟他一起搞魚水之歡,
寫文章疼惜狐狸精,這種價值顛倒的事,真是不可取。
41樓.
2009/11/16 15:32
現在的人 尤其是身為女人的人..

看到有人,尤其是同為女人,卻一面倒的批評所謂的第三者時,我很不解的想問,為什麼一直罵她啊??

因為吳育昇有出來道歉表示悔過醬嗎??

就算是一時的意亂情迷,那也表示是兩情相悅啊,既然是兩情相悅,為什麼只罵女生咧??

這算不算也是一種性別歧視呢?! 沒錯,明知對方有家庭還硬要,的確是有錯;那明知自己有家庭還也硬要豈不錯的更離譜?!

既然都錯,就不要只罵某一方,不是嗎?!


40樓. 天路(今日當如何)
2009/11/16 14:17
好個"不小心"
我想是筆者太有愛心了吧?!
她不知道什麼是上汽車旅館?!
今天的台灣真是多元化......哈哈.

39樓. 淨琉璃
2009/11/16 13:41
她是45的老女人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她都已經是45歲的老女人了,自己要做這件事之前就要想清楚了,好笑,又不是十七八歲的小女孩,她不知人家有老婆嗎?活該!一堆未婚離婚的男人可選,幹嘛去破人家家庭呢?
38樓.
2009/11/16 13:17
拿來跟319槍擊類比真是奇怪

>我更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現今的媒體本領那麼大,能夠上窮碧落下黃泉地挖出緋聞案的

>所有細節,作那麼完整的調查報導,為什麼卻沒辦法告訴大眾有關三一九槍擊事件的

>真相呢?

理由再簡單不過

1. 319粉多證據都遭到湮滅或破壞。

2. 請參考電影「2012」裡面洪水來之前想要昭告大眾結果被做掉的那票人。錢要賺,命還是要顧。

至於事件本身,我覺男女主角不會笨到不知道公眾人物鬧緋聞一旦曝光事情會很大條,所以真的是蠻活該的。男主角的母親也是蠻誇張的,居然叫他媳婦為了子女著想不要離婚,她應該去想想如果今天是她自己的女兒被她女婿劈腿她還會這樣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