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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你賺到了嗎?
2009/11/01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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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虧就是佔便宜]這句話演變到現今的台灣社會已經變成[不佔便宜就是吃虧]。
說起來很羞恥,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台灣社會把佔別人便宜成就自己變成了一項值得到處炫耀的事。
 
最近讀到一篇文章正說起了這股在台灣形成的風氣和現象
不禁使我想起多年前柏陽寫的書-醜陋的中國人,似乎不會發生在外國社會中的事,在中國人的社會卻司空見慣。對於這點,坦白說隨著年紀的增長,愈來愈有感觸。
 
一個人找到了信用卡公司的條文漏洞,用了自己的小聰明賺了一筆錢,這樣地行為被社會封為[卡神],自己彷彿也認為平時信用卡公司從人民身上A走太多錢,所以這麼做也算是[替天行道]。
仔細地比對百貨公司,銀行,各式各樣也卡發現有些灰色地帶可以鑽,用了之後還可以理值氣壯地爭取自己的權益,台灣人絕對一個也不放過,大家稱之為聰明的消費者。甚至怪起那些業者,因為是他們自己沒有把規則定清楚,因為他們平時賺太多了,這時回饋大家一下也沒有什麼不對?!
 
這種事如果在歐美或日本絕對不會發生,因為沒有人會花廿四小時研究鑽漏洞,就算知道有漏洞也沒有人會去挑戰它。看在台灣人眼中會覺得這些人真笨,明明可以賺一筆的卻不去賺。但是別人卻認為這是一個基本的做人處事原則,不是你的就不該去拿,就算規則的設立有灰色地帶或漏洞,為了可以持續享受到這樣的優惠,再怎麼樣都不會有人去破壞它。
 
只有台灣人,一昧地以為這麼做是對的,殊不知自以為聰明和賺到的台灣人正在破壞一個良好的商業機制。過一段時間當業者們開始厭倦這種玩遊戲還得請律師專家學者來確保一點灰色地帶和漏洞都沒有的日子後,慢慢地所有的優惠和好處都會從台灣的社會上消失,隨之取代的就會變成死板呆滯的折扣,送禮。
 
你以為你賺到了嗎?
 
電視購物頻道大風行,引進了國外購物退貨的觀念,在電視頻道上購物十天內可以退貨退錢,結果大量的消費者開始利用,甚至[享受]這種[好處]。不但不覺得不好意思,反而認為自己賺到了!因為買了十天的東西只要原封不動的還回去,不但東西你用了十天,錢也可以拿回來,完全的享受了不花一毛錢卻租了十天的好東西的好處。
 
訂飯店,訂餐廳,訂旅遊行程也是一模一樣,台灣的消費者完全不在乎店家營業的作業以及成本控管,只在乎自己有沒有訂到位,就算訂到了,在沒有花錢之前消費者都可以主張取消。話是沒有錯,這是保護消費者的做法,但因為你的一己之私卻使得業者蒙受損失卻不自知。
或許有人疑問?怎麼可能有損失?
 
首先大家必須要了解,一旦你訂了位子店家就會認定它是一筆生意,那麼後來的人的訂位就會被取消,而店家也會因為你的預訂而開始準備食材和人力。如果你突然間取消了或是根本不來,那麼店家不只損失你一單生意,原本可以接的生意也等於不見,而為了你的訂位而準備的食材也報銷。
 
是呀,你是賺到了,可是別人呢?
 
訂飯店,訂旅遊行程也是同樣地道理。因為你的自私讓大家白忙一場,因為你的自私使得業者預期中的生意消失,因為你的自私讓台灣人的信用變得愈來愈不值錢。
 
在日本如果你預訂了一間餐廳的位子,掛斷電話前店家一定會再叮嚀一句[如果有事不能來的話請儘量早一點通知我們,謝謝。]這不只是店家的責任,它更是消費者的義務。
 
如果台灣的社會繼續鼓吹這種完全錯誤的消費者賺到行為,台灣將會變成是一個營業者最害怕的國家,因為在你踏進台灣做生意之前你必須要花至少半年的時間好好的請律師專家學者研究,研究怎麼做才不會被台灣的消費者當成祭品,怎麼做才不會被聰明的台灣人玩爛玩殘。再這麼下去,誰還會來?誰還想要在台灣開業?
 
商品標錯價錢是店家的錯,亳無疑問。但消費者明明看得出來這有問題還拼命的下單去購買,難道消費者的心態沒有問題?你明知道這是一個錯誤的標價,你卻自以為賺到了還奔相走告的跟大家說,事後等著店業出面來解決,看看能不能分到一點什麼好處。如果沒有分到或是不滿意,還大言不慚的說要維護自己的消費者權益?逼著業者道歉低頭認錯。那麼,究竟是你不要臉,還是業者不要臉?
 
你以為你真的賺到了嗎?好好想一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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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2) :
12樓. 2sc
2010/02/17 12:01
多貪一點吃不飽,多付出一點我也給得起!

為商喉舌?時季常先生您怎麼會下這樣的結論。

或許您並沒有稍微仔細看完就批評了;但您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發言嚴謹一點比較好。

本文不是要剝奪消費者退貨或退訂的權利,反而是避免一般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或減損。

本文也不是說歐美日本沒有貪婪走漏洞的人,但貪婪絕不是一般人普遍的價值觀,反而是普遍的道德觀中希望避免的。

當貪婪破壞了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甚至人與人之間的互信之後,每個人只會開始擔心自己吃虧了,只會花更多力氣去爭取以及防備。

您放心!消費者退訂退貨的權利一定會被保障,只是商家為了避免因漏洞蒙受巨大損失,會想方設法訂出一大堆防弊檢核的措施,或是從價格中把風險分攤掉。

到最後消費者還是會遭受更多的不便或付出更高的代價。

重點是:價值觀!貪小便宜就是您人生的價值觀嗎?

我不要這樣的價值觀,也不希望後代子孫有這樣的價值觀。

我希望人人「互信互利」,不多貪也不需防備,輕鬆自在地與人相處。

多貪一點吃不飽,多付出一點我也給得起!

這是自信,是骨氣,也是眼界!

11樓.
2009/11/04 10:29
物以類聚

所以卡神會跟哪些人聚在一起,很清楚啊

很配!

10樓. 時季常
2009/11/02 23:44
似是而非,為商喉舌
似是而非,為商喉舌的文章。

作者的思想很可怕,站在保護商人的立場,顚覆了消費者的權益保護的觀念。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業者如果無利可圖,怎會推出那些措施?

如果東西不能退,訂位不能改,請問那是什麼樣的社會?

作者把歐美和日本人,個個當成蠢蛋和聖人。他們沒有人去鑽漏洞?你甘脆說他們的政客和公務人員沒有人貪污算了。
9樓.
2009/11/02 23:09
不標

這就是台灣人啊
或者可以說...這就是中華民族 很普遍的特性之一
就算程序都OK 但行為不可取


8樓.
2009/11/02 22:00
我不相信自命清高的人!
台灣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依法論法,凡是法律沒介定是違法的就不算犯法,作為生意人貪圖利益節稅,賺錢,佔了社會的便宜,有誰說他違法?
中國式黨國教育下的年輕人卻要虛偽的用道德治國,馬英九說的一介不取可為代表, 我的社會經驗告訴我,要小心提防道貌岸然的人.
7樓.
2009/11/02 20:12
似曾相識?!
怎麼看怎麼像某個政黨的行為模式! 難道是他們8年來帶領台灣民眾的因素嗎?
6樓. 任俠李之瑜(李麗梅)
2009/11/02 13:33
黑金貽害

台灣被黑金者坐在領導地位帶著走了廿年

本來就屬於弱勢的道德觀念

早被打趴在地

現在有人出來指出貪婪奸巧的過錯與惡劣

希望能蔚成風氣

吹散奸惡詐騙的歪風

5樓. 星際訪客
2009/11/02 08:24
有道理

像是偷電行為.車流尖峰超路肩...皆是自以為聰明的社會敗類!!!

(文章使用微軟正黑體還不賴)


4樓.
2009/11/02 03:15
怎麼沒有, 只是人家著眼的不是圖那些小利
http://en.wikipedia.org/wiki/Ralph_Nader

Nader, 一個在60年代讓美國大企業聞風喪膽的名字, 從汽車安全, 到一般消費品上的原料成份, 搞起一股爭取消費者權益的風氣的, 就是他老哥. 企業因為手上有資源, 可以訂下保障他們的權益, 讓小消費者莫能奈何的優勢. 在此不平等情況, 人家就是看到強弱不均, 為弱勢爭取權益.

沒聽過老外辦公室是只怕有一個老中, 或是有幾個日本人, 卻不怕有幾個老中, 或一個日本人的情況? 一個老中, 他會拚得把所有人都比下去, 但幾個老中卻是一盤散沙自己鬥得不亦樂乎. 一個日本人只會乖乖做事, 但幾個日本人一起, 就硬得像鐵板. 建議遺傳基因研究者探討一下, 是不是中國人的基因有點特殊因子. 像磁鐵般, 異極相吸, 同極相拒的?
3樓. 閒雜人等
2009/11/02 02:46
這些信用卡公司,自己就是這樣幹,敢怪他人之不正乎?

---這些金控財團,自個勾結貪瀆的執政者,送政治獻金,走政府後門,鑽法律漏洞!掏空國家,遺害全民!只看見別人眼前的刺,確忘了自家眼中的樑木!上行下效,風行草偃.這些金控財團A了國家動輒上百億,何有面目責他人佔你家的便宜??真是太不符比例原則!這些巨富強盜碰上升斗小偷,這些小偷當然自認替天行道,取之合宜!

 ---邪惡總是隠藏,在人們的輕忽下閃過!話說陳水扁以往掏空國家的資產,從中撈錢,所以高買低賣,中華銀行標售,中華銀淨值為負296.91億元.但存保公司卻賠付474.88億元,滙豐銀一毛錢不用出,即取得36家分行.今年一月底前,慶豐資產負值139億,但是金融重建基金郤要賠317億.元大,遠東不用花一毛錢,即分別取得銀行的資產.馬英九趁我們不注意搞這玩意,他家的弊案來了!下台後極可能和陳水扁一樣,貪污被關!好個清廉改革,結果金控財團A最多.陳水扁和馬英九,這兩個台大法律系畢業生,怎麼撈錢手法SOP如出一轍,竟不見新招?

---看看最近的重要新聞: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表示,國內分支機構A包(18家分行)由元大銀行得標,金融重建基金要賠付元大銀行193億元;B包(19家分行)則由遠東銀行得標,金融重建基金要賠付191.03億元;信用卡部分則由台新銀行得標,台新銀行必須給付金融重建基金40.98億元;越南分行部分則由台北富邦銀行得標,台北富邦銀行得給付金融重建基金25億2680億元。

---這麼好,國家主動打消呆帳,銀行不費一毛即可拿到?這不就是賺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