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王在雲夢大澤打獵,一晃三個月都不回國都處理政事,直到盡興後才回國都。好不容易回來,又因為迷戀ㄧ位名為丹姬的美女,整整一年不臨朝聽政,群臣多次規勸,楚文王都聽不進去。這些事看在楚國大臣眼中真是憂心不已。
楚文王當太子時的師傅葆申(申國人,又稱「保申」)帶著先王(楚武王)所賜的教鞭,與大將鬻拳冒死進諫,葆申說:
「先王占卜,要我做太保(太子的師傅),卦像顯示吉利。因此先王臨終前,要我等竭力輔佐大王。
可是大王自從得到了獵犬『茹黃』和『宛路』做成的箭,就前去打獵,一去就是三個月不回來;後來又寵愛丹姬,沉溺聲色,已經整整一年不上朝聽政。
臣等多次勸諫王上都不聽,按照先王制定的法度,您所犯的罪應該被施以鞭刑。」
楚文王雖然生活荒唐,對於祖宗家法還是很遵守的,聽了師傅所言,就委婉的求情說:
「師傅啊!我自從離開襁褓後就位列諸侯,如果還遭受鞭刑是很丟臉的,請您換一種刑罰,不要鞭打我可以嗎?」
葆申說:
「我承受先王所傳的法令制度,不敢擅自變更廢除。您不接受鞭刑,就是讓我違背先王的法律。因此我寧可讓您降罪於我,也不敢擅自變更廢除國家法度而對不起先王。」
楚文王見師傅態度如此堅決,只好點頭說:
「如此,謹遵師傅教誨。」
於是葆申命人鋪好席子,請楚文王趴在上頭,將教鞭高高舉起,卻輕輕落下,如此這般鞭打楚文王背部五十下,然後請楚文王跪在先王靈前,又如此這般的鞭打了五十下,完畢後才說:
「刑罰已畢,請王上起身。」
楚文王見師傅只是裝模作樣一番,未免有些兒戲,就有些嘔氣著說:
「反正我已經有了受鞭刑的名目,不如真的打我一頓,這才名符其實吧!」
葆申說:
「我聽說,如果是君子犯錯,則要使他心裏感到羞恥即可;若是小人犯錯,則要讓他皮肉感覺到疼痛,才能讓他記得不再犯錯。
如果讓一位君子感到羞恥後仍不能讓他知錯而改,那麼就算讓他再覺得皮肉疼痛又有什麼用處呢?」
說完,葆申就拜別楚文王,快步離開了朝廷,將自己放逐到一處深淵,同時上書,請王上因自己教導太子無方而治自己死罪。
楚文王見到奏文,慚愧的說:
「這都是我自己的過錯,葆申有什麼罪過可言呢?!」
於是立即洗心革面,將人稱「王之三害」的獵犬茹黃殺了、用宛路製作的箭都給折斷了,連他寵愛異常的丹姬也送出宮去不准她再回來。然後召回師傅葆申,將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國政之上,勤政愛民、勵精圖治,幾年之內,就兼併了三十九個國家,擴大了楚國的疆土,使楚國日益強盛。
改編自 《呂氏春秋》.直諫.葆申笞荊文王
原文:
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葆申曰:
「先王卜以臣為葆,吉。
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
王之罪當笞。」
王曰:
「不穀(古代君王自謙的稱謂)免衣襁緥而齒於諸侯,願請變更而無笞。」
葆申曰:
「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廢也。王不受笞,是廢先王之令也。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
王曰:
「敬諾。」
引席,王伏。
葆申束細荊五十,跪而加之於背,如此者再,謂『王起矣』,王曰:
「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
申曰:
「臣聞君子恥之,小人痛之。恥之不變,痛之何益?」
葆申趣出,自流於淵,請死罪。
文王曰:
「此不穀之過也。葆申何罪?」葆申何罪? 』
王乃變更,召葆申,殺茹黃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
後荊國,兼國三十九。
令荊國廣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