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陽郡(今江蘇省江陰市)有一個叫做任谷的人,在田中耕作,其間在樹下休息,恍惚間忽然有一個穿著羽衣的人走來,與他行淫亂之事,事後而這人便消失無蹤。不久後任谷便發現有懷孕的跡象,並不像一般婦女般的懷胎十月,才短短數個月後便腹大如鼓即將臨盆,這時那羽衣人又突然出現,突然用刀刺穿任谷陰下,從他腹中取出一條小蛇後離去。
任谷並沒有因此死掉,神奇的是,當那小蛇被取走之時,他陰下的傷口便自然癒合,肚子當然也消了下去,就像根本沒發生過一般。不過真的沒發生過甚麼事嗎?
任谷發現他的小弟弟不見了!那他不就成了太監了!?這還怎麼見人啊!於是任谷離開暨陽郡前往京城建業,找了人捉刀關說,對皇帝聲稱說他任谷是由神明所托付傳授道術的人。在晉元帝面前耍了幾套魔術手法把皇上唬得一愣一愣的,晉元帝便留任谷在宮中。
郭璞因此上疏說:
「任谷所為者其實只是妖術,並無根據。
陛下見多識廣,想瞭解任谷的真相,於是將他留在宮內,供給食宿。
臣認為應該要以禮儀治國,而未曾聽說以奇門邪道治國的。能聽取他人的意見,神明才會賜與吉祥。
陛下簡靜沉默行為端正,所作所為必遵奉典法。依照《周禮》中所說,身穿奇異的衣服行為怪異的人不能進入皇宮,更何況像任谷這樣極為妖詭的人,竟能登上講習的殿堂,親近皇室及中書省大員,如此就像灰塵玷污了日月,混淆陛下您的視聽,臣認為這是不可取的。
陛下若認為任谷確實是神靈所憑藉的人,則應當敬而遠之,因為神明都是以聰明正直的方式與世間人事相接觸。
若認為任谷是蠱惑欺詐的妖詭之人,則應當將他遠棄邊遠之地,不宜讓他留在宮中得到親近陛下獲取寵幸的機會。
若認為任谷的出現也許是神明藉此來告誡皇上的過失,則陛下應當努力約束自己不當的行為來消除妖異,不宜讓任谷安然自處而任意施行邪術。
臣認為天地間陰陽造化,變化萬端,如任谷之流也可能是狐狸魍魎之類,在作怪。希望陛下能採取臣的愚見,把任谷遣送出宮。
臣因為目前人才暫時缺乏,因此兼任史官,豈敢忘記史官根據事實如實記載的責任,僅以道義為規範。」
晉元帝看了奏章後並未置可否,而把這道奏章放在一旁。這也是一般皇帝年老時常犯的毛命,想藉由這些所謂的道士道術來延長壽命以繼續掌權,也因此給了這些假道士們有可趁之機混水摸魚了。
不過任谷的好日子沒過多久,因為不久之後,晉元帝逝世,任谷失勢,只得趁機逃走。
郭璞知道後之說了ㄧ句:
「妖去宮安!」
改編自 晉書 列傳第四十二 郭璞
原文:
時暨陽人任谷因耕息於樹下,忽有一人著羽衣就淫之,既而不知所在,谷遂有娠。積月將産,羽衣人複來,以刀穿其陰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後詣闕上書,自云有道術。帝留谷于宮中。
璞複上疏曰:
「任谷所爲妖異,無有因由。陛下玄鑒廣覽,欲知其情狀,引之禁內,供給安處。
臣聞爲國以禮正,不聞以奇邪。所聽惟人,故神降之吉。陛下簡默居正,動遵典刑。
按《周禮》,奇服怪人不入宮,況谷妖詭怪人之甚者,而登講肆之堂,密邇殿省之側,塵點日月,穢亂天聽,臣之私情竊所以不取也。
陛下若以谷信爲神靈所憑者,則應敬而遠之。
夫神,聰明正直,接以人事。若以谷爲妖蠱詐妄者,則當投畀裔土,不宜令褻近紫闈。
若以谷或是神祇告譴、爲國作眚者,則當克己修禮以弭其妖,不宜令谷安然自容,肆其邪變也。
臣愚以爲陰陽陶烝,變化萬端,亦是狐狸魍魎憑假作慝。願陛下采臣愚懷,特遣穀出。臣以人乏,忝荷史任,敢忘直筆,惟義是規。」
其後元帝崩,谷因亡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