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馮履謙,在年僅七歲時便已讀了許許多多的書籍,九歲時就能撰寫文章(註)。入仕後,在擔任管城縣(西周時管國故地,今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縣尉時遭逢父親(或母親)過世(註),依禮辭官返家守孝完畢後,朝廷改派他擔任河北尉(河北道轄下縣府的縣尉)。曾是馮履謙部下(註)的張懷道此時已經擔任河陽縣(今河南省焦作市轄孟州市)縣尉,因與馮履謙是老朋友之故(註),就派人送來(註)一面銅鏡為禮以祝賀。馮履謙召集縣衙同僚們一起來觀賞這面銅鏡,大家看過後都讚美的說:
「維揚之美者,甚嘉也。」(此句待解,基本上是讚美之詞)
馮履謙對他們說:
「這是張懷道送我的禮物,我與他是老朋友。雖然是熟人相贈,但我也不能以此為由接受餽贈,還是要按規定處理(註)。我當官(註),僅依靠國家發放的合法薪俸維持生活,怎麼可以私下收受他人餽贈呢!東漢時的仲長統(字公理)所著的《昌言》中說:
『清水見底,明鏡照心。』(比喻為官清廉沒有私心,心中光明磊落。)
我當官的原則,一定與這個道理相同。」
就寫了一封回信,並將這面銅鏡重新包好,一併交給使者,請使者帶回去。聽說此事的人都欽佩並崇尚馮履謙「拒絕微賄以明志」的作為。
馮履謙後來做到駕部郎中(尚書省兵部轄下「駕部司」的主官,負責掌管車輛、馬匹、傳驛的政令)的職位。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屬文」,「屬」音「主」,連綴字句而成文,指撰寫文章。
註:「丁艱」,即「丁憂」,亦稱「丁家艱」,指遭逢父母喪事。
註:「部人」,部下、部屬,亦指轄區內的居民。
註:「疇舊」,「疇」此處為往昔、從前之意。「疇舊」一詞詳意待解。
註:「餉」,餽贈、贈送。
註:原文此句「雖親故不坐,著之章程」詳意待解。
註:「效官」,此處為擔任官職,也指授予官職。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三》.《清廉第六》.馮履謙
馮履謙,七歲讀書數萬言,九歲能屬文。自管城尉丁艱,補河北尉。有部人張懷道任河陽尉,與謙疇舊,餉一鏡焉。謙集縣吏遍示之,咸曰:
「維揚之美者,甚嘉也。」
謙謂縣吏曰:
「此張公所致也。吾與之有舊,雖親故不坐,著之章程。吾效官,但以俸祿自守,豈私受遺哉!《昌言》曰:『清水見底,明鏡照心。』余之效官,必同於此。」
復書於使者,乃歸之。聞者莫不欽尚。官至駕部郎中。



















